保障措施调查听证会暂行规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5:32:37 162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第11号令

第一条为保证保障措施调查的公平、公正,维护利害关系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在保障措施调查程序中举行的为确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及其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而进行的听证会。

第三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具体组织本规则所称听证会。

第四条本规则所称听证会应公开举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决定后可采取其他方式举行。

第五条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应利害关系方的申请举行听证会。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如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决定举行听证会。

第六条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自行举行听证会的,应当事先通知利害关系方,并适用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本规则所指利害关系方为保障措施调查的申请人、出口国(地区)政府、原产国(地区)政府、已知的出口经营者和进口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组织或个人。

第八条利害关系方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向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提出要求举行听证会的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听证会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有关情况;

(二)申请的事项;

(三)申请的理由。

第九条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应当在收到利害关系方的听证会书面申请后15天内决定是否举行听证会,并应及时通知有关利害关系方。

第十条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决定举行听证会的通知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决定举行听证会;

(二)决定举行听证会的理由;

(三)各利害关系方在听证会前的登记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四)其他与听证会有关的事项。

第十一条各利害关系方在收到决定举行听证会的通知后,应根据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向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登记,并提交听证会发言的书面概要和有关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保障措施的调查程序主要有哪些
    调查程序的程序是首先应当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人提出申请。调查申请由全部产量或其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生产总量主要比重的国内产业提出,或由成员方政府提起。该申请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书的内容应主要说明:进口产品急剧增加所造成的国内的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有关当局受理该申请、审查并决定立案后,展开调查。使用保障措施的条件保障措施的实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某项产品进口激增,且进口激增是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和成员方履行WTO义务的结果;(二)进口激增对国内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三)进口激增与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1、进口激增指产品进口数量急剧增长,包括绝对增长和相对增长。绝对增长指产品实际进口数量增长;相对增长指相对进口方国内生产而言,进口产品所占市场份额上升(实际进口量并不一定发生改变)。2、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威胁所谓严重损害
    2023-08-15
    153人看过
  •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的程序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是国际上通行的制止不正当竞争、规范国际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重要措施。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有关协议、世界各国以及中国关于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有关法律法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程序大致是:一、提出调查申请由国内产业全体或可以代表国内产业的产业协会或若干企业(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产量占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以上)向本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机关(以下简称调查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人的身份、国内同类产品生产的数量和价值、被指控倾销(补贴)产品及其所涉及的国家、生产者和出口经营者的情况、销售价格、进口数量变化等情况,并附上有关证据。二、立案与公告调查机关收到申请后,对申请内容和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初审,如认为申请合理,表面证据初步成立,就可作出立案决定,立案后,应及时将调查涉及的国家、产品、调查日期、调查期限、指控依据、利
    2023-06-05
    127人看过
  • 听力障碍者权益保障:等级划分与保障措施
    听力残疾标准分4个等级,听力残疾一级标准为>90(好耳)言语识别率<15%;听力残疾二级71-90(好耳)15%-30%;听力残疾三级61-70(好耳)31%-60%;听力残疾四级51-60(好耳)61%-70%。听力残疾几级可以办理病退申请病退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5.3听力残疾分级5.3.1听力残疾分级原则5.3.1听力残疾分级原则按平均听力损失,及听觉系统的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级(不佩戴助听放大装置)。注:3岁以内儿童,残疾程度一、二、三级的定为残疾人。5.3.2听力残疾一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dBHL,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
    2023-07-20
    488人看过
  • 我国采取保障措施的程序规则
    国际贸易保障措施是指当不可预见的发展导致一产品的进口数量增加,以致对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成员方可以在非歧视原则的基础上对该产品的进口实施限制。那么,我国采取保障措施的程序规则是怎样的呢?(一)发起调查我国保障措施发起调查的方式有两种:申请发起和自行发起,前者是普遍方式,后者是一种例外方式。所谓应申请发起的调查就是与国内产业有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商务部提出保障措施调查的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进口产品、国内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进口产品的出口国、出口商、进口产品的数量增长、损害以及因果关系的情况说明,并附带相关证据材料。除此之外,申请书应当明确要求采取保障措施的请求,这种请求可以包括采取措施的形式、具体内容、期限等。商务部在收到申请书的60天内应当做出决定,并告知理由。所谓自行发起调查,就是在没有申请的情况下,商务部自
    2023-06-06
    419人看过
  • 反补贴调查实地核查暂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二00二年第17号令)《反补贴调查实地核查暂行规则》已经于2002年3月13日第五次外经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4月15日起施行。部长石广生二00二年三月十三日第一条为规范反补贴调查实地核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指定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实施本规则。第三条本规则所指实地核查,是指外经贸部在反补贴调查过程中派出工作人员赴有关出口国(地区),核实有关出口商、生产商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及进一步搜集信息材料的程序。第四条外经贸部只对反补贴调查中充分合作的出口国(地区)的出口商、生产商进行实地核查。第五条实地核查主要核查有关出口商、生产商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包括:(一)出口商、生产商所提交答卷中涉及的所有信息和材料;(二)出口商、生产商应外经贸部的要求所
    2023-06-05
    328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反补贴调查听证会暂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2年第10号)《反补贴调查听证会暂行规则》已经于2002年2月10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3日起施行。部长:石广生二00二年二月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反补贴调查听证会暂行规则第一条为保障反补贴调查的公平、公正,维护利害关系方、利害关系国(地区)政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在反补贴调查程序中举行的补贴裁定听证会。第三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具体组织补贴裁定听证会。第四条补贴裁定听证会应公开举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决定后可采取其他方式举行。第五条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应利害关系方、利害关系国(地区)政府的申请举行听证会。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如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决定举行听
    2023-06-05
    194人看过
  • 《保障措施条例》与保障措施制度
    现行《保障措施条例》共5章计35条,对中国保障措施制度作了如下主要规定:一、旨在采取保障措施的调查《保障措施条例》第2条规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以下除特别指明外,统称损害)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保障措施。这里的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是指进口产品数量与国内生产相比绝对增加或者相对增加。这里国内产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总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全部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的生产者。二、调查程序《保障措施条例》第3条规定:与国内产业有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提出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外经贸部应当及时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但是,即使外经贸部没有收到采取保
    2023-06-05
    361人看过
  • 美钢铁保障措施违反国际贸易规则
    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获悉,世界贸易组织于3月26日裁定,美国去年对进口钢铁征收30%的关税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这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第一次利用世贸组织的有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被称作中国加入世贸第一案。去年3月,美国政府借口外国产品的进口增长损害了国内产业,提出为期3年的钢铁产品保障措施,对外国进口的14类钢铁产品征收8%至30%的额外关税。巴西、日本、中国、韩国、新西兰、瑞士和欧盟15国共21个成员联合对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提出指控,经过长达近一年的调查,世贸组织最终裁决美国的做法违反国际贸易原则。报告指出,美国夸大了进口增长的数量,把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国家加拿大和墨西哥的进口量也计算在进口的总量中,实际上协定国之间不存在进口数量的限制。专家小组因此认定,美国对申诉成员的多种钢铁产品征收高关税是不合法的。记者了解到,这次裁决是初裁,最后的结论可能在今后几周内公布。根据世贸规则,美国政府可以
    2023-06-05
    433人看过
  • 监委调查措施
    商业秘密
    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监委调查是什么意思干部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意思是干部违法犯罪后接受纪委和监察委的审查调查。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一般是指党员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行为,或者违法犯罪等,接受纪委或者组织调查的,就叫做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法律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八条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
    2023-07-22
    254人看过
  • 反倾销调查信息披露暂行规则
    二ОО二年三月十三日第一条为保证反倾销调查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指定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实施本规则。第三条本规则所称披露,是指外经贸部向在反倾销调查过程中提供信息的利害关系方告知在裁定该利害关系方的倾销及倾销幅度时所采用的基本数据、信息、证据及理由的程序。第四条披露包括初裁决定公布后的披露、实地核查结果的披露和终裁决定作出前的披露。第五条初裁决定公布后披露和终裁决定作出前披露的内容包括:(一)正常价值方面:对正常价值的认定、计算正常价值所采用的交易数据及调整数据、计算正常价值时未采用的数据及其理由等;(二)出口价格方面:对出口价格的认定、计算出口价格所采用的交易数据及调整数据、计算出口价格时未采用的数据及其理由等;(三)成本方面:认定生产成本采用的数据、各项费用的分摊方法及采用的数据、利润的估计、
    2023-06-05
    301人看过
  • WTO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是WTO《保障措施协议》所允许的保护国内产业免受进口损害的贸易救济手段。即在进口增加,国内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情况下,进口国可采取提高关税或实施数量限制等手段,对国内产业进行一段时间的保护。保障措施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于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针对的是公平贸易条件下的进口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针对的是不公平贸易。一、保障措施制度产生的背景l947年签署的关贸总协定(GATT)规定了保障措施条款。但在实践中GATT签约国日益频繁地使用旨在限制某种产品进口的所谓灰色区域措施,如自愿出口限制、有序销售安排等,影响了贸易的正常往来,其合法性受到置疑。现在适用的《保障措施协议》产生于乌拉圭回合谈判,它明确禁止使用灰色区域措施。二、使用保障措施的条件保障措施的实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某项产品进口激增,且进口激增是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和成员方履行WTO义务的结果;(二)进口激
    2023-06-05
    376人看过
  • 韩国对中国特别保障措施实施细则
    韩国贸易委员会公告第2001-4号公元二00一年十二月十一日产业资源部贸易委员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细则是依据中国入世议定书、不公平贸易行为调查及产业损害救济的相关法律(以下简称“法”)第三章规定的产业损害调查中,针对中国采取特别保障措施而订定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调查、判定、建议措施及其处理程序的详细事项等为目的。第二条期限的计算及送达期限的计算依据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期限的起算点)至第一百六十一条(休假日及期限的届满日)的规定。行政程序法第十四条(送达的方法)、第十五条(送达效力的发生,即生效日期)及第十六条(时间及期限的特例)的规定,须适用于委员会的文件送达。第三条调查对象期限对由于中国生产特定产品的进口增加而对国内市场造成扰乱、贸易转向及阻碍贸易发展等事实的调查,调查期限为三年,适当可延长期限。第四条调查问卷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时,可向有关申请人、被申请人或其它利
    2023-06-12
    286人看过
  • 审查调查措施有哪些
    审查调查的措施包括:1、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2、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3、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4、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一条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必要时,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2023-08-09
    399人看过
  • 保障措施概述
    保障措施是指成员在进口激增并对其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依据《1994年GATT》所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该措施是成员政府在正常贸易条件下维护本国国内产业利益的一种重要手段,它与针对不公平贸易的措施不同。设置该措施的目的在于:使成员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具有一定灵活性,以便其在特殊情况出现时免除其在有关WTO协定中应当承担的义务,从而对已造成的严重损害进行补救或避免严重损害之威胁可能产生的后果。保障措施是国际法上“情势变更原则”(principleofchangeofcircmstances)在国际贸易关系中的具体运用。该原则是16、17世纪私法学者提出的,其原意是:契约本身隐含有在签约时的情势不变期间契约持续有效的条款,即情势不变条款。后来,国际法学者主张国际条约也应适用这一法理。1969年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一方面承认可以援引情况之基本改变作为终止国际条约或退出国际条约的依据,
    2023-06-12
    499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听证会机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0
      不一定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都得调查听证,只有对事实和证据有异议的才举行听证。请参照。
    • 什么是保障措施?保障措施是什么意思?保障措施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4
      保障措施是指当不可预见的发展导致一产品的进口数量增加,以致对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成员方可以在非歧视原则的基础上对该产品的进口实施限制。 适用条件如下:《保障措施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2条第1款进一步明确指出:“一成员只有根据下列规定才能对一项产品采取保障措施,即该成员已确定该产品正以急剧增加的数量(较之国内生产的绝对增加或相对增加)输入其领土,并在此
    • 法庭调查提纲这方面有什么法律有力保障措施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6
      法庭调查提纲 (一)陈述提纲 (简要事实、本案要点) (二)举证提纲 (证明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损害后果的证据,按照证据目录顺序,分组逐一出示和阐述。) (三)质证提纲 (对方证据的质证;我方证据对方质证的反驳。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及证明力提出质证意见。) (四)发问提纲 (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对方当事人提问。)
    • 行政强制措施有听证程序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14
      目前法律没有规定行政强制措施需要进行听证,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对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行政强制措施何时可以听证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7
      行政强制措施不能听证;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为行政强制措施是紧急的,所以不具备举办听证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