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1、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为过错责任。
2、未成年学生受到损害和未成年学生造成他人损害两种情形下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这两种责任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3、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时的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的过错责任原则。
(二)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
在处理学生伤害案件中,公平责任原则在一定条件下也应当适用。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观念,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损害给予适当的补偿,由当事人合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
在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公平责任原则,要求学校承担公平责任,须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在确定责任时,只有在不能根据过错确定责任,或依据过错确定赔偿明显有失公平,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第二,虽然学校的行为没有过错,但却从该行为中有所受益,应承担公平责任。
二、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有哪些责任
(一)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不负有监护责任
监护人一般应在未成年人父母或近亲属中产生,特殊情况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以上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学校作为学生监护人的可能性,学校也就没有履行监护职责的义务。同时,学生进入学校学习、生活的期间,也不意味着其法定代理人的法定监护责任转移给学校,在通常情况下,学校不可能承担起所有的监护职责,监护权也不可能全部自动地转移给学校。学校承担的职责是独立的责任。另外,委托监护应有协议存在,家长送子女进校接受教育并不当然形成委托监护协议。因此,学校对学生不能承担监护责任。
(二)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负有善良管理人的管理义务
学校与学生之间虽无有关保护学生人身安全之书面协议,但从学校接受的对象多是未成年人、身心尚不完全成熟来看,以社会一般观念考察,学校也应尽到一般善良人应注意之义务,不能以其无事先约定而可以免除过错责任。
(三)学校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
我国目前的学校多数为公立学校,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学生家长交费让学生上学,学生在校读书,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学校履行的是一种社会义务。
双方的法律关系归责只能纳入侵权行为法的调整范围,如下:
1、学生在校期间的伤害结果是客观存在的;
2、要确定学校的行为是否对学生关于法律上的人身权利构成侵权;
3、在确定学生的损害结果与学校的行为有无因果关系;
4、根据学校的过错责任确定其所需承担的民事责任。
(四)教师的批评教育等教育管理行为分析
三、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
(一)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二)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三)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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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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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人身损害的归责原则之归责原则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1在校学生人身损害的归责原则之有些损害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有些损害看不出明显的过错,或者说学校和学生都没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适当考虑适用无过错原则,即公平原则。如在一次运动会前,一个小学生为了给运动会做准备,而去自己搬动一个鼓架,结果鼓架倒后将其砸伤。为了鼓励学生热爱集体的精神,学校对其承担了部分责任。但这种责任的承担以称为补偿为好,既便于接受,又有利于双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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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原则是什么,学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一)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主要适用过错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在未成年学生受到第三人损害和未成年学生造成他人损害两种情形下,学校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补充责任。 (二)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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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021、在校学生人身损害纠纷发生后,如果是学校一方的过错,学校应为单独的赔偿义务人; 2、因学校未尽到管理和保护义务,但损害事实是由加害学生引起的,加害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应为共同的赔偿义务人; 3、学校完全没有过错,损害事实是由加害学生全部责任引起的,加害学生的监护人应为单独的赔偿义务人; 4、学校和学生均无过错,那么可以按照公平原则,学校和与事故有关的学生监护人可成为共同的补偿义务人; 5、教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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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上应遵循什么原则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13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上应遵循以下原则:学校承担责任遵循的法律原则民事法律责任遵循的原则: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责任依据的法律原则:过错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幼儿园和学校生活学习的未成年人和在精神病医院住院的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单位有过错的,适当予以赔偿。学校的安全职责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是安全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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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包括哪些学生伤害责任包括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1【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