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解除保全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19:20:41 63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保全的房产解除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2、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一、林地承包合同能做财产保全吗?

能,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不进行财产保全,会造成申请人利益无法实现等。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解封是否一定要原告解封

解封不一定要原告解封。关于财产案件纠纷的财产保全法律规定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也就是解封。或者是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以后,法律规定时限内未上诉或申请仲裁的,应当解除保全。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0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的五个条件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益,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制其支取,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关于票据的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票据纠纷案件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票据,经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一)不履行约定义务,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所持有的票据;(二)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三)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四)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五)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质押的票据;(六)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有其他情形的票据。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的五个条件是:第一,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第二,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第三,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第四,人民法院确认被申
    2023-06-08
    459人看过
  • 房产保全的房产怎样解除
    一、房产保全的房产怎样解除房屋被保全后,如果出现被保全人提供担保、房屋保全错误、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等情形的,可以解除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
    2023-04-20
    95人看过
  • 被查封的房产解除保全要具备什么条件?
    已保全的房产解除的条件有:(一)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二)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三)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四)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五)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一、到期债权怎么申请保全?到期债权申请保全的流程如下:1、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3、人民法院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4、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二、民事诉讼法中的诉前财产保全的规定是什么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
    2023-06-23
    106人看过
  • 财产保全规定司法解释中解除保全的情形有哪些
    一、财产保全规定司法解释中解除保全的情形有哪些(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二、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三、财产保全的法定条件有哪些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
    2023-04-13
    470人看过
  • 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的原因有哪些
    一、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的原因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财产保全措施因下列原因而解除:1、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2、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3、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财产保全裁定的;4、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裁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
    2023-04-19
    476人看过
  • 房产保全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
    房产保全后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一)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二)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三)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四)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五)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一、到期债权如何申请保全手续到期债权申请保全的流程如下:1、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3、人民法院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4、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二、诉前保全以后多长时间起诉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必须起诉。否则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全措施依法解除的情形有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实施保全措施
    2023-06-28
    20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法院解除保全申请书中关于解除财产保全的条件是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4
      关于法院解除保全申请书中关于解除财产保全的条件,具体如下: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法院 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 公司诉讼保全解除条件都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14
      诉讼保全的解除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诉讼保全的法定解除条件如下: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
    • 房产抵押可以保全有哪些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2
      抵押中的房产可以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 财产保全担保的解除方式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6
      诉讼保全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审判实践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
    • 房产保全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3
      房产保全后在以下这些情况下可以解除: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