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况会废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19 17:12:15 306 人看过

一、什么样的情况会废标

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种废标情况:

首先是无公章并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确认的文件,其次是未依照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足以及关键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情形;

再者是递交两个或以上不同投标文件,相同文件中有两个或以上报价的情况,除非已申明哪个有效,或是已经提交备用投标方案,否则同样视为无效;

接下来是文件中提到的公司名称或结构与资格预审结果不符的情况;

同样也要注意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函或保证金的问题;

此外,还包括联合体投标却没有附上共同投标协议的情况;

最后是投标人名字或结构与资格预审不相符,或是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行贿买标、其他虚假手段竞技的情况;

同时,报价过低或接近标底,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并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也将面临废标风险。

其他废弃的原因还包括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却无法说明合理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据;

无法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回应;

或资格审查后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具体来说,废标的情况可分为两种类型:

针对形式问题的弃权和针对实质内容的弃权。

其中,关于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等属于形式方面的问题;

落实到如投标保证金、投标价格、投标承诺、联合体协议、串通投标等内容就属于实质上的弃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十九条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予否决。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二、商标侵权的情况有什么

商标侵权一般有下列七种情况: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五)帮助实施商标侵权行为;

(六)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n(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n(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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