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怎样确定合同履行地
1、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十九条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财产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在存续期间,出租方只能转移财产的使用权,不转移所有权。也就是说,承租方从出租方所取得的只是对财产(租赁物)的临时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没有处分租赁物的权利。
2、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只能是国家法律、政策所允许流通的特定物。如交通运输中的车辆、飞机、船只、电子计算机;工农业产品中的机械设备和一些日用品等,都可以作为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但是,武器、弹药、军事设施、土地、矿藏、水流等,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流通物,不能成为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不能进入流通领域。
3、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必须是不易损坏、不易消耗和不易腐烂并能较长时间保存的物。《民法典》规定:
租赁届满,承租方必须将原租赁物完好地返还给出租方,所以,租赁物不得是易耗、易腐和容易损坏的物。
4、财产租赁合同标的,必须是属于出租方自己所有或有权经营管理的财产。出租方对属于自己的财产,不仅有占有、使用的权利,而且对自己的财产还有处分的权利。对财产的处分权利是所有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不具有对特定财产的所有权,就不具有出租该项特定财产的权利,不能作为合同的标的对外签订财产租赁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比较的特点,融资租赁合同是三方合同吗
342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怎么约定租赁资金
446人看过
-
如何确定车辆租赁合同履行地
378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怎样确定租赁物的价值
422人看过
-
怎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267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特征,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
145人看过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
如何确定租赁合同履行地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0如果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约定的,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
-
如何确定财产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法院管辖?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有约定的除外。
-
准备签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规定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0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
一项租赁合同能否认定为融资租赁合同?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4一项租赁合同是否认定为融资租赁合同有如下规定租赁合同是在房东与租赁人直接启动的租房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带有集资方式的租赁合同一个目的是租房一个目的是集资这就是他们的不同
-
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租赁合同的效力有何不同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相加。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