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7:51:47 400 人看过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关于社会劳动保险基数是多少
    一、关于社会劳动保险基数是多少社会劳动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二、对少于社会保险基数的维权方式对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瞒报、漏报少报
    2023-05-13
    372人看过
  • 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规定
    津政发【2005】7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保障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人员,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对不同险种参保范围的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国务院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社会保险。第三条社会保险实行统一制度、统一征
    2023-06-09
    349人看过
  • 关于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规定
    普及一下社保知识:一、什么是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也叫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但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二、为什么社保缴费基数要调整?目前,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来确定,当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后,社保缴费基数也会随之调整。如果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上涨,社保缴费基数随之上调,反之若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下降,社保缴费基数随之下调(自我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至今,未出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下降的情况)。三、今年我市社保缴费基数怎么调整?根据锦*社《2018》98号《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从2018年7月1日起,自由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
    2023-05-30
    32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关于年假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年假的天数是如何确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二、职工有哪些情形,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三、如果单位不安排年假怎么办?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
    2023-04-13
    116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对劳动关系的解除有何规定?
    一、违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哪些责任?1、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4、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早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5、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造成职业病、至残的,应按国家规定给予医疗并保证享有其他保险待遇。二、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2、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
    2023-04-02
    306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全面清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审计厅(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社会保险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开展专项财务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发〔1997〕4号)精神,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善,杜绝挤占挪用基金和其他违纪违规的现象,并加快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整改工作进度,尽快清理回收挤占挪用的基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审计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查的目的。在全面清查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历年来违纪违规动用的情况及目前回收、纠正、损失情况的基础上,加大整改力度,强化整改措施,限期收回被挤占挪用的基金,确保今后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二、清查的范围。主要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包括:1996年国家审计机关对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进
    2023-06-09
    32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社会保险法关于医疗保险的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
      社会保险法关于医疗保险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
    • 最新的中,关于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最新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1.公司应该在你开始工作的时候就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办理四金,公司不签的话在过了试用期按事实劳动关系处理,你的就是;2.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3.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
    • 劳动合同法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的条款有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08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
    • 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0
      你好劳动法规定企业应为职工缴纳劳动保险,是养老,医疗,失业(这三样个人也需要交费)及工伤,生育五种保险。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 劳动法关于劳动者缴费和社保怎样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5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