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政局关于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1:42:13 307 人看过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的通知

京民婚发〔2014〕86号

各区县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29号),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效率,我局向市财政局提出了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的建议。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现就此项工作的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自2014年3月1日起,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时,一律免收证书工本费,包括:结婚证书费(精装)(收费编码130001001)、结婚证书费(简装)(收费编码130001004)、离婚证书费(收费编码130001005)。

二、各区县民政局应将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的政策在婚姻登记处显著位置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后,各区县民政局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收费。市民政局将加强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列入对区县婚姻登记工作的考核内容。

四、各区县民政局应按照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有关收费资金余额和清欠收入,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渠道全部上缴国库。

五、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后,区县民政局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各区县民政局应加大协调力度,为婚姻登记工作的创新发展争取更多支持,努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的通知》(京财综〔2014〕274号)

北京市民政局

2014年2月28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的通知

京财综〔2014〕274号

市民政局,各区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市民政局《关于建议免征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的函》(京民计函〔2014〕40号)收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提出的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婚姻登记服务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3月1日起,凡在本市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婚姻登记的,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收费。包括:结婚证书费(精装)(收费编码130001001)、结婚证书费(简装)(收费编码130001004)、离婚证书费(收费编码130001005)。

二、上述收费项目免收后,婚姻登记证书印制费用仍由原渠道解决。市和区县民政部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要求,妥善安排预算,确保其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市和区县民政部门应按照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有关收费资金余额和清欠收入,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渠道全部上缴国库。同时,在婚姻登记场所显著位置公布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免收政策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四、市和区县民政部门应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各级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部门和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2月27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各区、县民政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确保婚姻(收养)登记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婚姻(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以及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见》,现就本市婚姻(收养)登记工作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依法行政。婚姻(收养)登记机关必须按照民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婚姻(收养)登记员人数,设置专门工作场所,并严格依照规定办理婚姻(收养)登记,不得在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设置任何附加条件和搭车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扰、阻挠婚姻(收养)当事人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二、实行政务公开。婚姻(收养)登记的条件、程序、收费标准,以及所在区县民政局和市民政局的监督电话必须在婚姻(收养)登记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要积极主动地为婚姻(收养)当事人提供婚姻(收养)登记咨询服务,并通过
    2023-02-24
    417人看过
  • 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婚姻证书收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物价局,各计划单列市(区)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近几年,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婚姻当事人对婚姻证书的质量需求有了很大变化,加之纸张、印刷、运输价格上涨等因素,原民发[1979]36号文件规定的婚姻证书收费标准已不适用。许多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自行制定了新的收费标准。鉴于各地经济状况、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婚姻证书印刷装帧价格都不尽相同的情况,全国统一规定婚姻证书收费标准的做法已不适宜。今后,婚姻登记证件收费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计划单列市(区)民政局根据婚姻登记证件的工本费用,提出收费标准,商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审定后执行。婚姻登记的收入,除归还民政事业费垫付的印刷成本费用外,价差溢余部分专项用友用,提出收费标准,商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审定后执行。婚姻登记的收入,除归还民政事业费垫付的印刷成本费用外,
    2023-03-04
    454人看过
  •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列支渠道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总公司,各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军队驻京企业: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我市将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总公司,各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军队驻京企业: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我市将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列支渠道,现做如下通知,请遵照执行。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行政单位列“经常性支出”的“社会保障费”支出;事业单位列“事业支出”的“社会保障费”支出(专职从事经营活动的职工缴费列“经营支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的5%列“应付福利费”,4%列“劳动保险费”。二、
    2023-06-09
    373人看过
  • 民政部关于严格制止借婚姻登记乱收费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民政部文号:民函[2004]83号发布日期:2005-4-15执行日期:2005-4-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最近,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对部分省婚姻登记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有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婚姻登记中乱收费现象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为:第一,取消项目继续收费。如向农民收《婚育学校结业证》费、《离婚调解书》费。第二,强制服务收费。如在给农民办理结婚登记时强制销售存放结婚证的烫金盒。第三,巧立名目搭车收费。如在办理婚姻登记时搭售福利彩票或搭车收取婚前教育书籍、光盘、胸花和彩条等费用。第四,使用票据不规范。有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收费时,没有按照财务规定使用规范票据,而使用一般收款收据。《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民政部门特别是婚姻登记机关乱收费的现象已成为群众投诉的热点和媒体关注的焦点。据了解,调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并不是个别
    2023-06-11
    310人看过
  •  桂林民政局关于离婚登记时间安排的通知
    离婚登记可以在周一至周五进行。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离婚登记可以在周一至周五进行。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离 婚 冷 静 期 3 0 日 : 冷 静 后 可 撤 回 申 请您想知道冷静期超过30天的婚姻是否可以离婚吗?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自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30天。因此,冷静期超过30天的婚姻仍然可以离婚。但是,双方需要在冷静期满后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若有一方没有按时去办理离婚手续,或者超过30日再去
    2023-09-21
    464人看过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和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计委财政部文号:计价格[2001]1979号发布日期:2001-10-15执行日期:2001-10-1公安部:你部《关于申请核定〈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抵押登记收费标准的函》(公交管〔2001〕81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和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的复函》(财综〔2001〕6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和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时,向机动车所有权人收取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在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向抵押人收取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费为每辆次100元。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2023-06-08
    474人看过
  •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持有帮困卡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发放冬贮菜补助费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冬季将至,并进入冬贮大白菜季节。针对今年冬贮大白菜价格将进一步放开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我市城镇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批准,今年11月份将对持有帮困卡的低收入居民发放冬贮大白菜补助费。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体的关怀和爱护,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各级民政及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11月份对我市城镇居民中享受粮油供应帮服待遇的低收入居民,一次性补助每人10元。二、各区县、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布置,尽快组织人力,准确核实现有粮油供应帮困对象的数量,以实际发放的帮困卡为准,在10月底前将补助款逐户送到帮困对象手中,将这件体现党和政府对城镇低收入群众关怀的好事办好。三、补助经费由市财政一次性全额负担,为使补助经费及时发放到位,请各区县民政部门先垫付所需款项,并将实际发放数额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结算。
    2023-06-09
    472人看过
  •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经委关于转发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物价局(计委)、财政局、环保局、经委,各有关单位:现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令《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第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补充规定通知如下:一、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的排污费征收工作,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排污费征收工作。二、对于一个排污者的排污口分布在不同区、县的,其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三、对于两个以上排污者共用一个排污口且无法区分各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数量、种类和浓度的,可以由共用设施及排污口的管理人代理各排污者缴纳排污费。因排污者改制、合并、分立、改变名称等导致排污申报登记的排污者与现有排污者不一致的,应当由现有的排污者负责缴纳排污费。原排污者被承包或者租赁经营的,应当由承包人或者租赁人负责缴纳排污费。建设施工超标噪声排
    2023-04-24
    67人看过
  •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给予不带病回乡老复员军人医疗减免的通知[失效]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优抚工作文件的通知》的精神,为解决我市不带病回乡老复员军人的医疗问题,经研究决定,从1999年1月起,给予不带病回乡老复员军人40%的医疗费减免。医疗减免的经费来源及其疾病治疗等事项执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1991年下发的《北京市优抚对象医疗费减免办法》的规定。对不带病回乡老复员军人尚未实行医药费减免政策或减免标准不足40%的区县,按此通知规定足额减免。此前对这部分老复员军人的医疗减免标准已高于40%的区县,应继续保持现有减免水平。
    2023-06-09
    73人看过
  •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北京市安居工程房地产抵押登记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局:现将北京市安居工程房地产抵押登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望贯彻执行。一、关于安居工程用存量房屋抵押登记问题:(一)办理存量房屋抵押登记,抵押当事人应按房地产抵押登记规定,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件及有关相应文件后,由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二)存量房屋抵押登记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地权属登记和抵押登记应并案办理。抵押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登记部门可以在先确定抵押房屋占地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予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再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在证中注记房屋抵押情况。二、关于安居工程用第三人提供的房屋抵押登记问题:(一)第三人提供房屋为安居工程的债务人担保,抵押当事人应按房地产抵押登记的规定,提交有关相应文件后,由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二)第三人提供房屋作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应由抵押权人(债权人),抵押人(第三人)、债务人共同签定。合同中应有抵押人与债务人之间权
    2023-04-22
    89人看过
  • 北京民政局地址及登记流程
    一、北京民政局地址等详情1、朝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8号院甲208号珠江帝景东北角电话:010-58633999010-586318182、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幸福街2号社区服务中心2层电话:010-638176153、海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31号(双安商场正北面约500米)电话:010-62615167010-625324904、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玉蜓桥玉蜓公园内电话:010-840125025、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新华街58号厂甸市场大楼3层电话:010-66206310二、北京新人领证登记流程STEP1、预约北京新人婚姻登记处每天的工作时间有限,且部分日期领证人数特别多,因而新人们最好提前一个月去北京民政局官网(网址:http://bjhysy.bjm
    2023-05-14
    349人看过
  • 北京市粮食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粮油供应帮困卡票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粮食局、民政局、财政局:根据市民政局、市粮食局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城镇低收入居民粮油供应帮困措施的通知》(京民救字〔1996〕402号)精神,为做好粮油供应帮困卡票(以下简称帮困卡票)和有关票据的收缴工作,特作如下通知:一、帮困卡票由北京市民政局统一印制,区县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及核准章有效。二、国营定点粮店承担粮油供应帮困任务,区县粮食局提供定点粮店名单,由区县民政部门指定粮店供应。三、区县民政部门向同级粮食部门提供已领取帮困卡人员花名册,指定粮店按花名册凭有效的帮困卡票供应粮油。四、帮困卡每户一卡每人每月一票,每票20元当月一次性使用,不找零,不兑换现金过期作废。所购粮油款超过票额时,差额部分由购买者用现金补足。五、帮困卡仅限在指定的国营定点粮店购买大米、面粉、食油及粮油制品等。六、国营定点粮店,要备足指定商品做到不断档、不脱销并做好服务工作。七、指定粮店售粮收回的帮困票据应
    2023-06-09
    266人看过
  • 涉外婚姻登记程序规定解读:北京市民政局发布
    北京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程序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相关政府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然后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登记程序(一)、咨询办理婚姻登记有关情况;(二)、婚姻登记男女双方亲自到申请窗口提出申请和提供证明、证件材料;(三)、对婚姻登记工作人员所要了解的情况必须如实提供;(四)、婚姻登记男女双方提供的证明资料、证件齐全,属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开出体检单,到指定医疗单位体检;(五)、男女双方到申请窗口领取《婚姻登记申请书》表格;(六)、用炭素墨水如实正确填写《婚姻登记申请书》,到复印室复印指定的全部证明资料、证件;(七)、男女双方符
    2023-07-02
    265人看过
  • 北京民政局官网怎么预约结婚登记
    一、预约流程1、登录预约系统北京新人们先决定和领证日子,然后准备好个人信息,再登录北京市婚姻登记预约服务网站进行预约结婚登记。2、填写信息登录预约系统以后,新人们就可以按照网站指示进行双方信息填写,然后再选择领证日期和领证地点即可。3、打印领证预约单最后,新人们再将结婚登记预约单打印下来,并在领证当天一起带到婚姻登记处。二、注意事项1、北京新人3种预约方式除了网上预约,还有2种预约方式,即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不过,新人们要选择网上预约的话,需要提前1~2个工作日进行申请,而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则要提前3个工作日。2、领证材料新人们需要携带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和三张二寸结婚登记照。注意:如果新人是集体户口的话,则需要带上集体户口首页和集体户口当页代替户口本,如果因为其他原因无法拿到户口本的话,新人们也可以去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3、领证日期新人们可以挑选一个好日子来领证,这样日后结婚纪念日会更有
    2023-05-14
    139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北京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如何办理结婚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0
      结婚证办理流程: 1、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 3、符合条件的办理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 北京法院民政局结婚登记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0
      结婚证办理流程: 1、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 3、符合条件的办理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 北京民政局办复婚登记要什么证明?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13
      复婚手续和结婚手续一样,一般不需要单位开复婚证明。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 婚姻登记局是不是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03
      一般是的。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婚姻登记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内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是农村、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 在南京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有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8
      第一,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 第二,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带好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第三,结婚双方的合影要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需要带两张。在照相馆拍时直接告诉是结婚登记需要的即可,照相馆会洗出适合的大小。 第四,九块钱按国家规定,结婚登记的工本费是九块钱。一般无需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