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公告(第6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16:38 61 人看过

文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公告(第6号)

标题: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公告(第6号)

颁布日期:2006年8月9日

实施日期:

终止日期:

类别:

颁布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内容: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公告(第6号)

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9号令公布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快电力业务许可证颁发工作的通知》(电监办[2006]26号文)的有关规定,凡是在2005年12月1日后竣工投产的发电项目,必须及时领取电力业务许可证。其中,2006年7月31日前项目全部建成的电厂,应在2006年底前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否则将不得并网运营;2006年8月1日后项目全部建成的电厂,必须在投产运行后3个月内连同原有发电项目一并取得许可证,否则也不得并网运营。

凡属以上范围内的企业都应积极主动地与当地电力监管机构联系,并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材料,如不按时申报,将由本企业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中央所属企业由所在集团统一报到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资质管理中心,地方电力企业报到所在区域、所在省份的电力监管机构。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新建电厂和新上机组项目的企业应立即与电力监管机构联系,逾期不报或违规联网运营的,根据有关规定,将追究有关电力企业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理。

以上要求,请各电力企业周知。相关事宜,请访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网站www.serc.gov.cn或向申请材料受理单位咨询,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受理单位

地址

邮编

咨询电话

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东里15号

100045

010-68058795转8320

华北电监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26号华实大厦601室

100032

010-51968580

010--51968554

东北电监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8号

110006

024-23148948

西北电监局

陕西省西安市科技4路秦唐12栋10号楼

710075

029-87408075

029--87408079

华东电监局

上海市重庆南路310号909室

200025

021-51523888

华中电监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78号东湖山庄北门一号

430077

027-86762810

南方电监局

广东省广州市解放北路603号广东迎宾馆六榕楼

510180

020-85125217

020—85125210

太原电监办

太原市府东街209号禹黄大厦16层

030002

0351-5658018

济南电监办

济南市经三路8号

250001

0531-86932820

兰州电监办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曹家巷58号

730030

0931-8486855

杭州电监办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C座8楼

310007

0571-87263923

南京电监办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348号中信大厦9楼

210008

025-83199671

025-83199667

福州电监办

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宣发大厦19层

350003

0591-87028917

郑州电监办

郑州市政六街6号中天迎宾馆10层

450008

0371-65836665

长沙电监办

长沙市劳动西路471号中天电力大厦11楼

410007

0731-5386427

0731-5386430

成都电监办

四川省成都市油篓街38号

610021

028-86656700

昆明电监办

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5号世博大厦24楼

650011

0871-3011552

贵阳电监办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滨河路17号21层

550002

0851-5593195

0851-5593997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二○○六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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