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终止后有没有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8:21:36 80 人看过

1、劳务派遣被辞退后是否有补偿

与普通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辞退或辞退)的情形有三种,可以比较。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补偿金而未支付的,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非法终止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无任何合法理由或者合法理由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俗称2n;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不通知劳动者一个月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年度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雇员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提前通知,但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证据并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第二,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劳务费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支付发生在被派遣劳动者与被派遣企业(实际用人单位)之间。被派遣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劳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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