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损失由谁承担?——探讨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0 10:15:44 327 人看过

在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出卖人拒绝履行合同,导致买受人需要另行购买相类似的房屋,则其需要支付的另行购房成本就同其之前签约的购房成本之间存在明显的价值之差,此种房屋差价是由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可以作为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

民法典中非违约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中非违约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非违约方可以与对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非违约方有权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法定其他情形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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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4日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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