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证人证言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09:34:17 327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证人证言是怎么规定的?

在出庭作证的证人范围规定上,我国采取的是证人出庭作证和例外原则相结合的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此规定要求证人证言须在法庭上进行质证,意味着证人只有出庭作证才能实现被询问、质证的立法目的。

同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这就说明证人履行作证义务既可以采取出庭作证,向法庭口头陈述自己所知道案情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出庭作证,由司法人员将其证言制成笔录在法庭上宣读的方式。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1条又规定了例外原则,即:“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符合下列情形,经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一)未成年人;

(二)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

(三)其证据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

(四)有其他原因的。”

在证人保护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显得空洞、零散,不成系统。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57条至第164条作了相类似内容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307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或者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08条规定:“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上述这些规定主要是从保护证人人身安全角度立法,重事后保护,且对证人的保护极少实施有效保护措施。

此外,在伪证追究方面,也做出了一些规定: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对于健全的证人制度应具备的证人出庭作证经济补偿制度、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惩戒制度却没有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刑事证人证言言词证据
    一份证据材料,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取决于是否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大小。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故又称作证据资格,是否具有证据能力,由法律作出规定或者由司法解释确定。证明力,是指证据对待证事实证明上的强弱程度,即证据在多大程度上对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是否有证明力和证明力的大小,通常由法官基于逻辑和经验来认定。一、证据能力证明力和证据三性的区别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证据三性如下:(一)合法性;(二)关联性;(三)客观性。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作为认定案件事
    2023-03-14
    113人看过
  • 关于民事诉讼证人证言质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真实性方面证人证言要满足客观、真实,连续陈述案件情况,一般从以下角度入手:1、证人与当事人、案件处理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若证人与当事人之间有利害关系,比如与当事人系恋人、朋友、员工等,证人证言可能会有所倾向性,进而不客观、真实。但是该点虽然是质证的点,但该份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需结合与其他证据之间存在的矛盾,印证与否作出质证意见。2、证人证言的内容和待证事实。证人证言遵循“亲身感知规则”,只能对自己所知悉的案件情况进行陈述,而不能发表意见,除非是合理的经验和感觉基础上的,如速度很快、吼叫声大等。如果是传来作证的,必须说明来源,对于道听途说的,不能作为证人证言的内容。3、证人的秉性和品格。证言主要考虑的点是可信度,证人的秉性和品格是可质证点。(二)合法性方面1、作证的证人是否具有证人资格。证人作证时的年龄、认知、记忆清晰度、语言表达、生理及精神状态影响证言的真实
    2023-03-21
    186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对证人证言审查认证的必要性
    本文主要从对证人证言的审查认证的必要性和方法两方面,对证人证言的审查认证来进行论述,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对证人证言审查认证的必要性1、从证人证言自身的特征来看,它是证人对客观案件情况的感知或传闻的重新反映,因此不可避免地受到证人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即使是善意的证人也可能提供不准确的证言;由于社会和案件的复杂性,证人可能与当事人或案件处理结果有某种利害关系,从而妨碍证人客观真实地反映案情;另外,办案人员的威胁、引诱甚至暗示,都会使证人证言同案件事实发生背离的情况。2、在目前的刑事审判中,证人出庭率很低,大多数证人可以不到法庭作证,即使法院发出出庭通知也可以弃之不顾;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证人却鲜有不向警察和检察官作证的,侦查阶段警察询问获得的书面证言却是不会缺少。这种现状,违背了现代各国刑事侦查制度通行的一条基本原则:强制侦查法定原则,又称司法令状主义,即警察和检察官进行的证据调查,应
    2023-06-06
    401人看过
  • 民事证人证言在诉讼中的运用
    证人是指了解案件情况并向法院或当事人提供证词的人。证言是指证人将其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或证词。在我国,证人包括两类:一类是单位证人,另一类是作为自然人的证人。单位作为证人要出庭作证时,应当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人代表单位作证。证人证言在诉讼过程中式怎样被运用的呢?1.证言与其他证据相比,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证言真实性的程度易受证人主观意识的干扰。因此,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尽量排除证人作证的主观臆断、猜测或推断,在作证时也不得适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证人是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2.以下几类人不能作为证人(1)证人证言是证人对案件真实情况的陈述,因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项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证人。(2)诉讼代理人与证人的地位是冲突的,因
    2023-06-06
    299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言可以当证据吗
    一、刑事诉讼证言可以当证据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证人证言是属于刑事案件的证据之一,但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二、刑事证据的法定种类包括哪些1、书证、物证书证:思想和内容。物证:物质属性和外部特征。2、证人证言形成过程:感知--记忆--表述形式:口头、书面、音像资料。3、被害人陈述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分析判断、诉讼请求。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供述:有罪、罪重;辩解:无罪、罪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仅有共犯的口供,也不能定案。孤证不能定案。5、鉴定意见对象:专门性事实问题。6、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主体:办案人员。勘验对象:现场、物品、尸体;检查对象:人身。方式: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等。7、视听资料、电子
    2023-06-06
    359人看过
  • 在我国民事诉讼证人证言是证据吗?
    在我国民事诉讼证人证言是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证人证言无效情况1、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但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且对方当事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的,法院不予采信。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终990号,对附件5牛某的《证明材料》及证人蔡某的《情况说明》,上述证据属证人证言,证人应依法出庭作证,由于证人牛某及蔡某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出庭作证,且陈清流及高压阀门公司对上述证言的真实性亦提出异议,本院对上述两份证言不予采信。2、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但无证据予以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2、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且有足够证据予
    2023-08-04
    64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两人以上证句证言,当事人证言算不算
    一、民事诉讼利害关系人作证有效吗?利害关系人作证有效,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二、利害关系人在民事诉讼中作假证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妨害司法行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三、证人作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证人条件、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
    2023-03-05
    466人看过
  • 诉讼证人证言模板
    一、诉讼证人证言模板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住址:证人须知:(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二)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三)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但是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3、路途特别遥远
    2023-04-13
    418人看过
  •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证人证言的几个问题
    众所周知,诉讼的主要任务是运用证据,通过证明的方法来确认案件的真实情况,而证人证言是各类诉讼案件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它也是我国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诉讼原则的结果,因为社会上一旦发生了犯罪事件,往往会被周围的群众所感知,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深入群众调查,发现知道案件事实的人,审查其证言,确认案中事实,从而进行裁判。英美法系的证据制度中把证人证言和书证,实物证据并列为三大诉讼证据。一、证人和证人证言所谓证人是指除当事人、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是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陈述的人。证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证人的无可替代性。证人是由案件事实本身决定的,不能指定和聘请,必须有经验事实之人担任。2.证人具有不得拒却性。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对于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证言,除非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得以拒绝证言。3.无资格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做证人,即使器官有缺陷、年幼的人。但是证人以自然人
    2023-04-22
    412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言词证据可否能作为证据?
    我们国家颁布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护我们国家的刑法,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的利益来制定的。我们在生活中对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的事情非常的少,但是我们对于刑事诉讼法的关注还是很高的。那么刑事诉讼法言词证据可否能作为证据呢?庭前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交的行政执法证据有:1、询问笔录;2、现场勘测笔录及附图;3、鱼塘(荒地)承包合同书;4、a市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5、检验报告;6、测绘报告。也就是说,公诉机关是将国土局移送的行政执法证据全部纳入刑事诉讼证据使用,其中第1项属于言词证据,第2项属于勘验、检查笔录,第3项属于书证,第4、5、6项属于鉴定意见,除第1项询问笔录为主观证据外,第2至6项均为客观证据。本案质证的第一个焦点就是,第1项言词证据能否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律师认为,国土局提供的询问笔录不能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2013年8月15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一则指导性案例——江苏南通中院裁定维
    2023-06-03
    228人看过
  • 刑诉言词证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言词证据规定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之为人证,它包括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电话录音等。鉴定结论是一种特殊的言词证据,它是鉴定人根据司法人员提供的材料,对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后发表的意见或看法,从而作出的书面结论,其实质仍是一种人证。在英美法系国家中,鉴定结论就属于证人证言的范畴,称为“专家证言”或“专家意见”。由于言词证据表现为人的陈述,作为人的认识和反映,其优点是生动、形象、具体,缺点是客观性较差,因此言词证据一个突出特点是能够从动态上证明案件事实,因为当事人、证人是对案件事实直接或间接的感知者,他们的陈述能够使司法人员迅速地从总体上以至在细节上把握案件的全貌,这是实物证据无可比拟的。但是,也正因为言词证据表现为人的陈述,又决定了它具有不稳定性和可变性的特点,因为,言词证据的形成一般要经过感知、记忆、陈
    2023-03-26
    455人看过
  • 证人证言在法律上面的规定
    证人证言;是批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和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特点:(1)夫妻生活的私密性,决定了婚姻家庭生活的事实,不具有公开性及社会性。因此,能够了解夫妻生活部分情节的知情人范围往往限于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之间,证人证言往往与出证一方当事人关系密切,或者与双方当事人关系密切,证言内容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虽然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凡是知情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此类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较低。(2)证言内容往往并非来自亲身感知。由于夫妻之间生活的排外性,导致在很多情况下,证人证言证实内容的来源都是一方当事人,即当事人转述给证人。转述本身就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证言的真实性,形成所谓的传闻证据。这类证据证明力较低,需要其它类别的证据进行补强印证。(3)证言内容往往具有主观性。由于每个人的伦理道德观念不同、社会生长条件不一,因此,每个证人对于婚姻家庭纠纷事实的认识
    2023-06-11
    21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的可靠性评估
    口头证言和书面证言是证人在案件中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其中,口头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口头所作的陈述,而书面证言则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书面所作的陈述。在同一事实的情况下,先后作出的证言顺序在先且及时作出的证明力一般较强。同时,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一般大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口头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口头所作的陈述,书面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书面所作的陈述。证人就同一事实先后做出不同的证言,顺序在先且及时作出的证明力一般较强;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一般大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比较:出庭与未出庭的证明力标题:['3. 证人证言比较:出庭与未出庭的证明力']在司法审判中,证人证言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然而,证人是否出庭作证,对于证明力的影响却值得关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
    2023-08-26
    43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律是怎么保护证人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的证人被害人和鉴定人,公安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需要,采取不公开个人信息,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禁止特定人员与之接触,对其人身和住宅进行专门保护等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刑事诉讼中的证人要具备哪些条件刑事诉讼法证人条件有: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
    2023-08-01
    4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刑事人证言的法律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8
      在刑事诉讼中,对于证人证言,必须依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进行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否则,是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民事诉讼证人证言的特征和证言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民事诉讼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意见;(七)勘验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的定义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将其感知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 证人的特征 1、证人是了解案件情况的案外人。即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都不能成为证人。 2、证人一般都是自然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解案情的单位也可
    • 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属于书证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09
      证人证言不属于书证,根据刑诉法规定,证人证言应该和书证并列,都是证据的一种类型。公安机关办案的时候,会收集和案情相关的证据材料,公民有义务作证,提供帮助。而书证一般是书面凭证,比如合同、房屋产权证等。
    • 离婚诉讼证人证言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9
      证人证言 证人:xx xx族,xx年xx月xx日生,职业xx,住xx。 身份证号:xx 联系方式:xx 证言内容:xx 证人xx xx年xx月xx日
    • 民事诉讼只有证人证言是不是可以认定事实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9-29
      理论上可以,但是实务中很少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人证言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从理论上讲,证人证言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是,在审判实务上,法官对证人证言的采信采取非常审慎的态度,很少将证人证言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8条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