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有无土地使用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14:33:19 233 人看过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二、老百姓是有土地使用权的

咱们老百姓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城里的地全属于国家,乡下的地基本上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国家征了地给了集体钱了那就也属于国家了。“年限70年”,那指的是使用期限。建设用地的用途分为住宅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教育体育用地等等等等。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最长,是70年;商务用地时间最短,是40年;其他统统是50年。也就是说,你买一房,如果盖房的地不是国家划拨的,是开发商花钱买来的,那你买了房应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两个证。房产证证明房屋永久属于你所有,土地使用证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这块地也归你使用,通常会少于70年,因为开发商拿下了地还要开发建设再开盘卖给你,这些时间要除去。如果那块地经过了倒手那减的年数要更多些,这个买房的时候要看清楚问明白。一般来讲,有房产证有土地证的如果要拆迁得的拆迁款要多些。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

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下文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讨论。

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

3、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作价入股。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说它类似买卖,是因为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所作之价如同买卖之价金;说它类似交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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