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红线内建筑物由谁拆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09:51:30 408 人看过

公路建设和管理部门。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三十米。控制区内、红线外的房屋不一定要拆迁;影响了安全行使或居民生产生活的可以与公路建设和管理部门协商得到补偿或者拆迁。

一、在高速上没系安全带扣分吗?罚款多少

在高速公路上和城市快速路上行使,行驶不系安全带的,处以50元罚款,记2分。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二、运输抗疫物资是否免高速公路通行费

交通运输部曾经发过通知,对疫情防治应急物资及医患等人员运输的车辆跨省通行高速公路实行免收通行费政策,并保障优先通行。

疫情防控期间高速封路相关规定如下:

1、保持畅通,指导各地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和“三不一优先”原则加强路网通行管理,严格禁止擅自封闭高速公路,严格禁止擅自阻断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确保路网畅通;

2、保重点人群,保障农民工、学生等重点群体出行,满足企业复工复产和学生返校。要保重点区域,保障农民工输入、输出大省有序组织务工人员返岗。要保重点时段,即正月十六前后,一直持续半个月左右时间;

3、指导各地加快制定除湖北省以外的省际市际运输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恢复运营方案,全面做好运力、站场、人员、防疫物资准备;

4、安全是底线,也是红线,必须保障整个运输过程的安全,严格落实恶劣天气下的应对保障措施。同时,充实一线执法人员,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大重点领域监管,依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运输安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览详解

拆迁补偿的流程: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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