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怎样确定赔偿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范围有: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怎样赔偿
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三、怎样去正确处理违约金与损害赔偿
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给自己带来损失的,是可以主张违约金条款的,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主张损害赔偿。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违约金与法定损害赔偿是否并存,牵涉到违约责任的适用是否以发生实际损害为要件以及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问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n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n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准确确定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
15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怎样的
472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怎么确定,2024最新规定是什么?
397人看过
-
贵州人身损害赔偿规定:最新赔偿标准及赔偿范围
56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精神损害赔偿确定基本原则
270人看过
-
如何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紧急避险致人损害如何赔偿
295人看过
-
范围人身损害赔偿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7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是: 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责任、保险、伤害程度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等而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如何赔偿人身损害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9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找谁索赔”、“损失多少”等问题是受害人最关心的问题。《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如何确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7关于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
-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赔偿义务人要怎么确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5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范围有: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人民法院受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按照什么标准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9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受理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主要有伤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人身保险赔偿和国家损害赔偿等。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时,大多数涉及伤残鉴定问题。我国现在已实施的伤残鉴定标准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鉴定》(以下简称《工伤标准》及最近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简称《道路标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程度鉴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