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溺水身亡获保险赔付44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8:51:35 241 人看过

四川宜宾市一起13岁少女溺水身亡而引发的保险赔付案,近日由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宜宾市分公司给付死者亲属人民币443100元。据悉,这是该省最大一起未成年人保险赔付案。

??1987年9月,宜宾市江安县某校教师吴中荣和丈夫甘平收养了才1岁多的女孩罗燕。1994年至1998年期间,吴中荣夫妇在搞保险的业务员陈某、刘某的多次宣传下,陆续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宜宾市分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为养女罗燕投保购买了校园学生健康险、简易人身险和重大疾病定期、终身保险等健康人身保险共计10笔。上述保险合同签订后,吴中荣夫妇依照约定交纳了保险费,共支付保险费5629元。

??1999年8月暑假期间,罗燕到该县铁清乡亲戚家玩耍,8月7日午后2时许,她独自一人在附近一个采石场遗留的200多平方米宽、2米多深的水坑边洗衣服时,不慎掉入水中死亡。经警方尸检,证实为溺水身亡。此后,吴中荣夫妇多次找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宜宾市分公司要求赔付,但对方不愿意全额赔付,吴中荣一纸诉状告上法院。宜宾中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吴中荣2000元,由保险公司退还吴中荣保险费5579元及利息。吴不服上诉,省高院对此案相当重视,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相关链接??为何为四川最大一案

??原告代理律师宜宾市戎星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建介绍,根据国家保监委1999年颁发的有关文件精神,1999年以后,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内容的人身保险,最高赔偿额度不能超过50000元,而该文件下达之前已经签订的投保协议,按原合同执行。由于吴中荣夫妇为子女投保在该文件下达之前,因而获得了44.31万元的该省迄今为止未成年人最高保险金额赔付。

来源:四川在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2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儿童溺水身亡父母获安抚金
    3月28日,许昌县桂村乡社会法庭社会法官杜玉安及时介入,悉心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儿童溺水身亡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使纠纷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3月26日上午,许昌县桂村乡的郑某(男,4岁)和同村的3名儿童(最大的5岁,最小的3岁半)到一坑塘附近玩耍,郑某突然跌入坑塘,其他3名儿童不知所措。等其他村民发觉并慌忙将郑某打捞上来救治时,郑某已永远闭上了眼睛。4名儿童,除1人的父母在家外,其他3人的父母均在外省打工。得知郑某溺水身亡的噩耗后,在外打工的3名儿童的父母以最快的速度返回家中。郑某的父母认为,郑某溺水系其他孩子推搡所致,遂向许昌县公安局报案。民警经过调查访问和现场勘察,认定4名儿童均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郑某溺水身亡的过程不详,无法确定具体侵害人,该案不属刑事案件受案范围。得知这一消息,郑某的父母痛不欲生,扬言要组织人员上访。许昌县桂村乡党委、乡政府得知此事后,立
    2023-06-06
    390人看过
  • 女律师“自由行”国外溺水身亡旅行社赔十万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关于自由行旅游的明确规定,但法律并不禁止这种旅游方式;在自由行旅行中,由于旅行社不派人陪同,因此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将具体化为警示和告知。海洋国际旅行社因未尽充分的警示和告知义务,导致吴女士在参加由该旅行社组织的马尔代夫自由行旅游中不幸溺水身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判决,海洋国际旅行社赔偿吴女士家属死亡赔偿金、交通费等各项损失142582元。2006年3月,新婚的女律师吴女士和丈夫于先生报名参加了海洋国际旅行社组织的马尔代夫四晚六日自由行。旅游合同签订后,旅行社曾向吴女士夫妇发放了一份《马尔代夫豪华四晚六日游出团通知》和一份《中国公民赴马尔代夫旅行须知》,旅行社在其中作出了提示:请不要单独行动,危险的地方不要去,请结伴而行,尤其是夜间要注意安全。3月20日,吴女士夫妇抵达马尔代夫,由海洋旅行社安排入住水上屋酒店。22日上午,吴女士在酒店附近的水域浮潜,不幸溺水身亡
    2023-06-07
    423人看过
  • 游泳溺水身亡者家属赔偿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游泳池所有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在游泳池发生溺亡事故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如果游泳池提供服务存在缺陷,对溺水死亡存在过错的,应对损害的发生承担责任;如果溺亡人一方本身也存在过错的,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停工期间农民工捞铁锚溺水死亡雇主赔偿12万元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工受雇期间溺水死亡,雇主被判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各项费用合计为12万元。2008年11月,农民工邱某受雇于李某,为李某的捞砂场驾驶捞砂船,工资为每日40元。2008年12月初,捞砂场因故停工,停工期间,邱某未离开砂场,吃住仍然由李某负责。2009年1月底,捞砂船的铁锚掉入水中,邱某与李某一起下船打捞,不料,邱某溺水身亡。因对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邱某的家属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等共计人民币12.5万。庭审中李某辩称,砂场已经停工,并未雇佣邱某捞锚,邱某主动帮忙
    2023-07-13
    83人看过
  • 意外溺水死亡保险怎么赔偿?
    如果没有侵害人,是自己意外死亡的,除了保险赔偿外,原则上没有赔偿。如果有侵害人的,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一、交通肇事死亡赔偿标准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第一,如果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死亡的,那么需要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包括前期的医疗费等;第二,除上述费用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家属相应的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过失致人死亡罪赔偿金怎么算过失伤人致死亡应当赔偿的费用有: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过失伤人致死亡还应当负刑事责任。三、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赔偿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第一,如
    2023-06-20
    271人看过
  • 是否可以索赔溺水死亡保险?
    如果溺水是突发性事故,则应构成意外保险当中意外事故的发生,则属意外险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偿金以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可以查阅当事人的保单正本,保单上会载明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额,此应为最高的赔偿限额。意外溺水死亡赔偿标准意外溺水死亡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3、护理费
    2023-07-17
    478人看过
  • 溺水身故保险索赔标准说明
    如溺水为突发性事故,则应构成意外保险当中意外事故的发生,则属意外险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偿金以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可以查阅当事人的保单正本,保单上会载明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额,此应为最高的赔偿限额。学校40元保险赔偿标准(1)学生平安保险:其保险责任为参加保险的学生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90天后死亡的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2000元给付死亡保险金,另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按伤残程度给付部分或全部残疾保险金,最高赔付为2000元。(2)学生平安保险附加医疗险:其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因遭受意外事故所发生的治疗费用,按90%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赔偿金额为2000元。(3)住院医疗保险:其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并符合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用于治疗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下列分段累进,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最
    2023-07-05
    166人看过
  • 游客溺水身亡引出索赔官司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宣判一桩游客溺亡于旅游景区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以景区经营方安全保障措施不健全而存在过错为由,判决其承担50%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2007年8月,在乌鲁木齐市工作的牟金卫应朋友之邀,一同前往南疆一个旅游景区旅游。当时,因天气炎热,牟金卫和朋友们买票后一起进入景区游泳。游泳过程中,有朋友发现牟金卫好像呛了水而在不停地挣扎,慌乱中将牟金卫救起。景区工作人员采取了简单的救助措施,牟金卫最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事后,牟金卫家人将开发该景区的旅游公司和牟金卫朋友所在的公司一同告上法庭。牟家人认为,旅游公司在游泳场所内未设救护站和专职救护人员,从而导致牟金卫旅游时发生意外、救治不及时而死亡,因此应对牟金卫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牟金卫朋友所在的公司组织此次出游,导致牟金卫意外死亡,也应承担责任。庭审中,旅游公司辩称事发地点水深1.6米,
    2023-06-08
    272人看过
  • 工人溺水身亡老板领走人身意外保险金
    据报道,老宗年仅23岁的儿子到北京打工不幸溺水身亡,儿子的20万元人身意外保险金却被老板程某拿走了。老宗将程某告上法庭,要求他将此款如数退还。原来老宗的儿子来京打工,程老板曾给他上过两份人身意外保险,受益人是老宗夫妇。去年,老宗的儿子溺水身亡,老宗找到程老板协商。双方约定,程老板赔偿老宗2万元,老宗全权委托程老板办理保险理赔,并把保险赔偿金全部送给程老板。去年8月,程老板拿着老宗的授权委托书上保险公司办理了索赔手续,领走了20万元保险金。老宗觉得受骗,遂起诉程老板。近日,经法院调解,程某同意将保险金退还。
    2023-04-23
    454人看过
  • 女孩溜进别墅玩结果溺水身亡
    别墅主人想不通:为什么要我承担15%的责任法官:这关系到个人是否要对私家财产严加看护的问题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在放学后,偷偷跑进一户人家的别墅花园去玩,结果跌入水池身亡……这件事,别墅的主人要不要负责任。这个法理上颇有争议的问题,昨天在金华婺城区人民法院有了一审结果,根据这个判决,法院认为:别墅主人是要负责的。但各方是否会上诉还不得而知。事件回放2005年11月29日下午放学后,金华某小学四年级学生王慧和四个男孩一起溜进了沈家别墅的花园。花园里有个小水池,水池边还有个铁摇椅。当时,女孩坐上了摇椅,两个男孩在后头帮忙推着,似乎是用力过猛,铁摇椅“匡当”一声倾翻在水池中,最要命的是女孩被扣在了摇椅下。事发后,女孩在长达8个月的治疗后,不幸离世,8个月里天天守侯在她身边的父亲几乎一夜白头。别墅主人要不要负责一度成为争论热点去年8月,女孩的父亲起诉至法院,被告列了8个,两个推摇椅的小男孩和他们的父
    2023-04-22
    224人看过
  • 参加旅游溺水身亡旅行社赔偿27万元
    去年夏天,小刘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浙江桐庐三日游,不幸在一次游泳时溺死于富春江珍珠滩浴场水域内。死者家属遂将本市大通之旅旅行公司和浙江富春江旅游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家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近日,市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沪、浙两家旅行社共同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27万余元。2004年7月16日,本市一家科技集团公司组织员工参加浙江桐庐三日游,小刘作为集团公司下属单位的职工理所当然的参加了这次旅游活动。第二天下午5时许,导游带领着旅游团乘竹筏到富春江旅游公司开办并管理的珍珠滩浴场,这个浴场是天然水域,水面状况比较复杂,在此处游泳的危险性大于在人造游泳池游泳,所以必须先乘竹筏到规定的区域后才能下水游泳。小刘在下水后不久便溺水,浴场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抢救,但小刘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死者家属认为导游并未告知必须乘竹筏到规定区域后才能下水游泳,浴场工作人员也没有对游客进行说明、指导和制止。
    2023-06-08
    483人看过
  • 男子不慎溺水身亡旅行社被判赔偿60万
    出国旅行本是开心事,结果却在国外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家属认为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一纸诉状将旅行社告上法庭索赔80余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旅行社赔偿60余万元,旅行社提起上诉,苏州中院近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出国旅游不幸意外溺水2012年6月,顾某一家与苏州某旅行社签订了一份出境游合同,约定该旅行社在8月为顾某一家安排泰国苏梅岛六晚七天自由行,其中8月7日的旅游日程安排为龟岛+珊月湾浮潜一日游。而就在这一天,会游泳的顾某在参加珊月湾浮潜活动时不幸溺水,尽管旅行社以最快速度将顾某送往当地医院,但顾某还是因医治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将旅行社诉至法院。原告诉称,被告旅行社组织原告家属顾某赴泰国旅游,双方签订了旅游合同,原告方支付了旅游费用。谁知,顾某在泰国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旅行社作为本次泰国游的组织方,应确保每位参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2023-06-07
    195人看过
  • 游客溺水身亡两旅行社担责70%赔偿27万
    中国法院网讯小刘在参加公司组织的浙江桐庐三日游时,溺死于富春江“珍珠滩浴场”水域内,死者家属遂将上海市大通之旅旅行公司和浙江富春江旅游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家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沪、浙两家旅行社共同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27万余元。2004年7月16日,上海市一家科技集团公司组织员工参加浙江桐庐三日游,小刘作为集团公司下属单位的职工参加了这次旅游活动。第二天下午5时许,上海大通之旅旅行公司导游带领旅游团乘竹筏到富春江旅游公司开办并管理的“珍珠滩浴场”。这个浴场是天然水域,水面状况比较复杂,在此处游泳的危险性大于在人造游泳池游泳,所以大家必须先乘竹筏到规定的区域后才能下水游泳。小刘在下水后不久便溺水,浴场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抢救,但小刘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死者家属认为,导游并未告知必须乘竹筏到规定区域后才能下水游泳,浴场工作人员也没有对游客进
    2023-06-04
    307人看过
  • 幼童不幸溺水身亡物业公司赔偿五万元
    由于物业公司疏于管理,致使来石嘴山市惠农区务工的李某的幼子溺水身亡。经惠农区法院调解,昨天,李某终于拿到了物业公司的5万元赔偿款,离开了伤心地。2006年,李某与妻子来石嘴山市惠农区务工,并于同年生下幼子李旗(化名)。今年11月18日,李氏夫妇将刚满4岁的李旗交由7岁的小女儿带出去玩耍,姐弟俩来到位于惠农区某处的一人工池塘边,姐姐随手捡了一根树枝,李旗向其索要,姐姐便将树枝投入池塘中,转身去别处玩耍。李旗在池塘边捞树枝的时候落入水中,不幸溺亡。经查,该池塘属于惠农区某物业公司管理。11月22日,李某将该物业公司起诉至惠农区人民法院,认为由于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池塘周围无防护栏等安全设施,致使李旗跌入池塘溺水身亡,请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1万元。物业公司则认为自己没有责任,李旗的死亡是因其父母看管不力造成的。该案经惠农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
    2023-06-10
    304人看过
  • 实习生海滩冒险溺水身亡谁之过
    去年暑假,正处于实习期间的小伟去海滩游玩时不幸溺水身亡。小伟的父母认为沙滩的管理方管理疏漏、抢救不力,学校没有对学生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实习单位同样没有对实习学员尽到注意义务,将三家单位共同告上法院,要求赔偿67万余元。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小伟父母的请求。禁游区冒险下水实习生溺水身亡小伟生前就读于上海某职校,去年暑期被学校安排到餐饮公司实习。2010年7月20日上午,小伟与实习单位的几名同事相约去了金山城市沙滩游玩。吃过午饭后,大家来到了海滩入口处。门口的黄牛介绍,每人只要支付20元,就带他们从另一入口带入沙滩。大家觉得黄牛价比较合算,就上了跟着黄牛上了一辆面包车。面包车顺利将小伟和同伴送到了沙滩区域,下车后有人去买游泳衣准备下海游泳。就在有的同伴在买泳衣的时候,已经有人按捺不住先行跳进了海里。卖泳衣的人见状马上提醒他们这里不允许游泳,并向他们指明了可以游
    2023-04-25
    326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学生意外溺水身亡保险赔多少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6
      父母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保监会对未成年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规定,最高为10万元,如果是购买多份保险的,总额不得超过限额。父母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 溺水身亡一定要买意外保险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0
      因为不知道您购买的保险合同是否有这样的保障,所以无法给您确定的答案。招商信诺专家建议您查看之前购买的保险合同的保障内容有什么。有的保险条款虽规定了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伤残的情况下,保险人应如何给付保险金,但并未明确“因意外伤害造成死亡”,应如何给付保险金的情形。
    • 溺水身亡能买意外险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0
      别的公司不赔中国酒驾属于违法犯罪中英合资信诚人寿能理赔
    • 溺水死亡保险的赔偿对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如果溺水是突发性事故,则应构成意外保险当中意外事故的发生,则属意外险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偿金以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可以查阅当事人的保单正本,保单上会载明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额,此应为最高的赔偿限额。
    • 幼童池塘溺水身亡物业赔款5万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0
      4岁男孩玩耍时落入池塘中溺亡,父母将管理池塘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调解,物业公司赔偿5万元。12月14日,这对夫妇拿到赔偿款向主审此案的法官道别后回家。2006年,A(化名)一家来到惠农区,准备好好干一番事业。今年11月18日,忙于做生意的A夫妇将刚满4岁的儿子小旗交由7岁的女儿带出去玩耍,姐弟俩一同来到惠农区一人工池塘边。姐姐捡了一根树枝投入池塘中,小旗则在池塘边捞树枝时落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