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9 08:50:21 158 人看过

一、佳木斯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基本养老金核改表》

二、佳木斯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佳木斯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四、佳木斯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服务对象是谁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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