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买房产权落给孩子离婚后房屋应该怎么分割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9:04:59 301 人看过

夫妻共同买房产权落给孩子的,该房产视为夫妻双方对孩子的赠与,属于孩子的个人合法财产,父母无权处分,离婚时该房产是不参与分割的。夫妻双方只能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未成年子女的存款离婚后归哪个

在不同情况下,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存款,并不必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也不必然归于哪一方。如果夫妻都愿意将该存款送给孩子,且已经达成了合意,则该存款归孩子所有,就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但是,若仅是以孩子的名义存在其名下,并未实际赠与子女,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上讲,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时间是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例如: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性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等等。

因此,若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建议明确予以表示,并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该财产在离婚时,则不应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双方并未达成一致,则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孩子名下房产离婚后归谁

一方面,根据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从中可以看出,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

另一方面,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

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五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因此,以小孩名义购房写房产证上写的是小孩的名字,则小孩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作为父母的夫妻均无权处分。

一般来讲,孩子名下的房产原则上产权人就是小孩,夫妻双方均无权处分,也就不可请求分割。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则获权和孩子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子里,但是另一方不得请求分割,更不能以放弃房子产权为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否则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因此孩子名下房产,夫妻离婚后是无权进行分割的。

综上所述,关于夫妻离婚房产孩子名下如何分配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证上的名字如果是孩子的,则产权人就是孩子,即使是父母出资购买,也只能视为父母对孩子的赠与,虽然对孩子名下的房产不得分配,但对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享有与孩子一同居住使用房屋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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