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有所调整。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当月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定额标准为顺产1200元,剖腹产3000元。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则增加200元。
2020年,浙江省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如下: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当月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定额标准为顺产1200元,剖腹产3000元。如果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会增加200元。
2 0 2 0 年 浙 江 省 生 育 保 险 报 销 标 准 具 体 规 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女职工生育期间的产假、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费用和药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可以凭计划生育证明和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标准为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不同情况下的生育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
浙江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已出,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标准均有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期间的产假、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标准为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不同情况下的生育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女职工可凭计划生育证明和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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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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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0年生育险报销标准重庆在线咨询 2021-08-18浙江省2020年生育险报销标准为:生育津贴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险医疗费定额标准为顺产1200元,剖腹产3000元,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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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育险报销标准2022年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7浙江省生育险报销标准: 1、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4、生育险医疗费定额标准为:顺产1200元,剖腹产3000元;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增加200元;人工流产为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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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生育险报销标准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14生育津贴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险医疗费定额标准为顺产1200元,剖腹产3000元,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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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最新报销标准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4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按2个月计发; 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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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省生育保险报销金额表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2浙江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1。生育津贴按女职工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计算。2、参加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参加保险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标准按规定的假期计算。4、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定额标准为:自然分娩1200元,剖腹产3000元;多胎,每婴儿增加200元;人工流产84元,引产2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