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8:03:43 463 人看过

1、房屋征收的程序是什么。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征收范围告知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对征收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请求听证。2。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布。三。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市、县级政府应当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并在作出决定后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与补偿方案、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等内容,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但不影响实施房屋征收单位不得牟利。4。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政府审批。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社会意见。

5。舆论认为,市、县政府在修改方案后作出征收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及时公告。在作出决策前,还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费要全部到位,存入专门账户,专款专用。

6。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约定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等,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等。如果是货币补偿,政府应在补偿实施后要求被征收人按时交付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征收范围属于国有土地。(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的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事业和其他公用事业;(3)国防和外交的需要;(4)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四个规划和一个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应当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房屋征收的程序是什么?面对非法房屋征收程序,被征收人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追究被征收人的法律责任。征收人的房屋征收程序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指导被征收人办理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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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0日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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