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款,妻子是否需要共同偿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5 14:11:22 310 人看过

涉案丈夫之债务,其妻亦负有偿付责任。

在此情况下,原告应诉请将夫妇二人为被告,要求二人共同承担相应赔付义务。

因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任意一方所欠之债,原则上均视为共同债务。

除非债款未经手之一方当事人能够举证证明此项债务确属债务人个人债务且未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及共同生产经营,则可无需在此种情况下作出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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