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下列材料:(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聋哑人可以申请放弃继承权公证吗?
只要是年满十八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论其是否为聋哑人,都有权利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而且公证处应当提供相关的无障碍沟通方式,帮助聋哑人顺利办理放弃遗产公证。
已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是可以办理放弃继承声明公证。关于申请人有聋哑等沟通障碍的,可以采取相应方式进行沟通。办证时,公证员可以利用小黑板与该残疾人士进行文字交流,也可以通过聘请手语翻译来沟通,询问清楚申请人办理放弃继承公证是否为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放弃继承的是某一间房屋还是全部财产;同时告知其办理放弃继承声明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后果。公证处会对办理公证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办理公证的真实性、公正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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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避免口头约定可能产生的争议。但是不能据此认为口头约定一定不发生效力,如果当事人对口头约定没有异议,该约定应该有效。这样才符合民事活动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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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公证相关的事项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0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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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继承事项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3在继承房屋的同时,可以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九条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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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法定继承权的相关事项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7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的、簿、等其他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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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有关的事情可以公证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9继承相关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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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机关是否有义务查找继承人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141、公证处只负责对已经认定的事实予以公证,没有内查外调的权力和职责,不负责,也不会去调查继承人的确切人数。根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第十条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核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