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买卖合同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16:02:42 286 人看过

其实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可以先约定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合同纠纷的管辖地需要遵循法院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原则,一般有:被告人的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原告的住所地等等。如果有约定的合同纠纷管辖地就比较好办了,当事人起诉时按照约定的地点起诉就好了。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起诉地的,则一般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或者合同履行地来确定合同纠纷管辖地,具体的如下:

1、对于买卖合同来说,有约定管辖地的则按照约定的进行,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地的但约定了交货地点的,则按照交货地点为合同纠纷的管辖地;

2、如果合同实际履行的地点和合同中约定的地点不一样的,则按照实际履行的地点为管辖地;

3、承包合同的合同纠纷管辖地为承包方的所在地;

4、租赁合同的合同纠纷管辖地为租赁物所在地;

5、贸易合同的合同纠纷管辖地为接受投资的一方的所在地;

6、如果是在交易场所之内的证券合同,则合同纠纷管辖地为交易场所;如果交易场所之外的证券合同,则按照付款方所在地确定管辖地;

7、

保险合同纠纷:根据被告人的住所地、保险物的所在地为管辖地;如果保险物是运输物或者交通工具的,则按照被告人住所地或者该交通该工具的注册地、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为合同纠纷管辖地;

8、

票据纠纷:根据票据的支付地、被告人的住所地确定管辖地。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记载的付款地址,如果票据上没有注明付款地址的,则按照付款人的住所地确定;

9、运输合同纠纷:根据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人的住所地确定合同纠纷管辖地;

10、不动产合同纠纷:根据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合同纠纷管辖地;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的管辖原则约定管辖地,对于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或者无法明确管辖地的,一般都以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人住所地为管辖地。

一、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19: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一)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二)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三)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四)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一、购销合同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
    2023-03-01
    284人看过
  •  买卖合同诉讼地点应该如何选择?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确定管辖法院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合同内容,可以查看合同中是否对管辖法院进行了约定。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并且该约定是有效的,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那么就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那么就需要考虑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首先,我们需要查看合同中是否对管辖法院进行了约定。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并且该约定是有效的,那么我们就需要根据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2.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确定买卖合同管辖法院的方法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2023-08-24
    342人看过
  • 交付地点未定的买卖合同如何执行?
    买卖合同成立生效但交付地点未明确的,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按协议履行,也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如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如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情形,买卖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生效,发生合同应有的效力,即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所欲实现的法律效果。(“法律行为之所以能依其意思表示发生效力,这是法律规定的,然而法律仅规定了此项原则,至于具体的法律行为其效果如何,却依意思表示来规定。”合同作为一项法律行为,同样具有这一特性。)买卖合同生效,发生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确定的法律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
    2023-07-06
    292人看过
  • 买卖合同审查要点:如何确保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买卖合同的审查和注意事项如下:第一,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第七,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第八,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第九,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第十,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
    2023-07-07
    126人看过
  • 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审判地点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认定为:1、约定了管辖且有效的情形下,以合同约定为准。2、没有约定,则管辖法院为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但是,如果属于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管辖法院为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因为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是涉及房屋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则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围,由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06
    236人看过
  • 我被起诉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住房销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由于购房人在房屋所在地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种身份消除了宅基地无法转让的障碍。要谨慎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因为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但考虑到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转让没有禁止性规定,而且,国家有关政策不禁止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因此合同应视为有效。一、根据法律规定上海宅基地能买卖吗上海宅基地能买卖,但是买卖的前提必须是一定要取得当地的村集体组织的统一,而且是在村集体内部的成员之间进行相关的宅基地转让,转让的时候需要签订合同,将相关事项的约定清楚,然后也需要符合,一宅一户原则。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
    2023-06-24
    67人看过
  • 我国的土地买卖合同单方违约如何处理
    一、土地买卖合同单方违约如何处理?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二、土地转让的注意事项以下相关事项,是国有土地转让交易中经常出现一些问题,土地转让当事人应当多加留意细节,不仅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还有利于控制法律风险,避免出现违法现象。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
    2023-02-23
    134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地点是什么
    一、购房定金一般多久交完通常来说,在购房过程中,支付定金并无具体时间限制。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保证债权得以实现。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正式生效。关于定金的金额,双方可自行商定;但需注意,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将不具备定金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二、购房定金多久失效一般三十个工作日之内失效。1、买房下定金后一般三十个工作日之内交易,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2、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024-03-31
    415人看过
  • 订立合同的地点会如何确定
    合同订立地点确定的有:1、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2、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3、合同书从签字或者盖章时起成立,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经过公证合同才成立的,公证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4-14
    150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交付地点如何确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买卖合同中交付地点的确定方法如下: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交易习惯确定等。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2024-05-08
    125人看过
  • 我国民事合同起诉地点哪里更好?
    一、我国民事合同起诉地点哪里更好?合同起诉地点一般都是由纠纷双方协商确定,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3
    2024-01-25
    490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货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如果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得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这样仍然不能确定交付地点,适用以下规则:一、如果买卖合同标的物需要运输,无论运输以及运输工具是出卖人安排的,还是买受人安排的,出卖人的交付义务就是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即使在一批货物需要经过两个以上的承运人才能运到买方的情况下,出卖人也只需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这时即认为出卖人已履行了交付义务。因此,出卖人交付的地点也就是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点。二、如果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即合同中没有涉及到运输的事宜,这时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双方当事人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一般在以下情况中较为常见: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物;标的物是从某批特定存货中提取的货物,例如指定存放在某地的小麦仓库中提取若干吨
    2023-08-10
    68人看过
  • 起诉保险公司如何确定地点
    在因保险合同而引发纷争之际,作为投保人,若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将归被告的常驻地址所在的人民法院或保险合同中所涉法律关系所针对的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在保险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倘若双方当事人就保险责任的归属以及赔偿金额的具体数额存在分歧,他们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以公正且合理的态度来解决这一问题。依照惯例,对于保险业务中出现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仲裁以及司法诉讼等三种途径予以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02
    298人看过
  • 起诉离婚地点具体如何确定
    起诉离婚地点确定原则: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灵宝起诉离婚地点在哪《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所以,一般也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但是也有例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还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也就是说,属
    2023-08-12
    22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如何申请买卖合同的起诉地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8
      在合同纠纷中,因为适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原则,适当地选择“合同履行地”,也能够达到相当于选择管辖的效果。所谓“买卖合同起诉地点”是指: 1.一般情况下,买卖合同的履行地是指合同约定的履行地。 2.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的,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中没有约定交货地点的,如果采用送货方式,货物送达地为履行地;如果采用自提方式,提货地点为履行地;如果代办托运,以货物发
    • 材料买卖合同如何确认诉讼地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6
      买卖合同的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被告所在地法院都可以管辖。“商品到达需方厂内”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 买卖合同起诉时应如何写地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6
      在合同纠纷中,因为适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原则,适当地选择“合同履行地”,也能够达到相当于选择管辖的效果。所谓“买卖合同起诉地点”是指: 1.一般情况下,买卖合同的履行地是指合同约定的履行地。 2.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的,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中没有约定交货地点的,如果采用送货方式,货物送达地为履行地;如果采用自提方式,提货地点为履行地;如果代办托运,以货物发
    • 起诉的地点, 如何确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4
      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应如何确定起诉地点首先,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起诉的管辖法院。如有,直接向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纠纷有实际关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若没有,依
    • 如何订立合同, 确认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认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如何订立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一般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必须:(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二.如何确认合同成立的地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