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第一次与第二次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1:32:35 341 人看过

一、伤情鉴定第一次与第二次区别

两次鉴定结果是有可能不一样的。但是申请伤残鉴定重新鉴定需要到省级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单位未必有什么私下空间。省级鉴定结果为最终鉴定结果。私下赔偿你咨询并计算一下你当地的八级伤残的赔偿总额。(结合当地以及你本人工资水平)这其中包括治疗费、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的时候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二、伤情鉴定的机构

公安机关办理案(事)件需要进行鉴定的,除技术能力原因需要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应当及时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公安机关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

委托鉴定单位应当委派办理案(事)件的人员送检。

三、伤情鉴定所需资料

委托鉴定单位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交:

(一)鉴定委托书;

(二)证明送检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三)委托鉴定的检材(病历复印件、化验单、医学影像片等);

(四)鉴定所需的比对样本;

(五)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鉴定委托书应当填写下列内容:

(一)委托鉴定单位全称;

(二)送检人姓名、职务、证件名称及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和邮政编码;

(三)委托鉴定机构全称;

(四)鉴定涉案(事)名称、案件编号和简要情况;

(五)原鉴定情况;

(六)送检的检材和样本名称、数量、性状、包装,检材的提取部位及提取方法等情况;

(七)具体明确的鉴定要求;

(八)其他必要的情况说明。

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鉴定意见,出具鉴定文书。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另有规定,或者侦查破案、诉讼活动有特别需要的,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鉴定单位另行约定鉴定时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病历相关文章
  • 二次受伤可以鉴定第一次的工伤吗
    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工伤鉴定不服的话就能申请二次工伤鉴定,可以说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就是有人对之前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服。一、工伤赔偿要请律师吗1、工伤程序是否聘请律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需工伤职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自己决定是否聘
    2023-03-16
    160人看过
  • 第一次开庭和第二次开庭有什么区别?
    1、法律对两次开庭审理之间的时间间隔没有规定。也就是说,法律没有规定第一次开庭之后要在多长时间内第二次开庭。是否再次开庭、何时再次开庭,由审判人员确定。2、对于公诉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法律只规定了审理期限。一、个人债务纠纷判决时间法院开庭后多长时间后宣判结果,法律并没有规定,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民间借贷纠纷开庭宣判时间是三个月到六个月的时间。从人民法院接到诉讼受理的时候开始,必须在三个月之内做出宣判。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在一定条件下延长的。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二、二次起诉离婚多长时间会开庭二次起诉离婚开庭时间,法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3到6个月。调解是每次庭审的必经程序,不管是第一次诉讼离婚还是第二次、第三次诉讼离婚,法官都会在开庭之初对双方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才继续开庭。对于第二次起诉,需
    2023-03-25
    297人看过
  • 车祸伤残鉴定第一次10级第二次没有怎么办?
    一、车祸伤残鉴定第一次10级第二次没有怎么办?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二、伤残鉴定重新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1、重新鉴定,申请应提交办案部门,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申请书一般提交给负责该案件的部门,具体就是交给承办案件警官。2、如果经重新鉴定后,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
    2023-06-06
    405人看过
  • 伤残鉴定第二次鉴定什么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第二次伤残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跟第一次是一样的,只是换一些鉴定人员重新鉴定的。一、伤残鉴定如何办理办理程序如下:(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二、伤残等级的划分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意识消失;(
    2023-04-02
    407人看过
  • 第一次招标与第二次招标的关系
    招标通常一次成功,如果发生第二次招标也是有原因的。第二次招标是指第一次招标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参加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或有效报价超过预算等等。2次招标时大部分情况是对对第一次的招标文件进行局部修改,以吸引新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比如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有效投标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或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称为第二次招标。一、招标前签合同合法吗?使用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招标项目的合作方是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方式,尤其是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更是要求必须要进行招标。在我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
    2023-04-07
    464人看过
  • 第二次伤情鉴定可以做司法鉴定吗
    如果是第二次做伤情鉴定的话是可以做相关的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的是可以申请二次鉴定的,并且二次鉴定不会再次收取费用。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伤情鉴定程序(一)委托;(二)受理;
    2023-02-11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历
    词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病历
    相关咨询
    • 工伤鉴定第一次和第二次鉴定的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1
      首次申请鉴定的,是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书标题是“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是使用了鉴定专用文头所致,因为初次鉴定和初次复查阶段都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具体是初次鉴定还是复查鉴定,视具体情况而定。初次鉴定是指伤情相对稳定之后,首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复查鉴定是指初次鉴定结论作出满1年之后,用人单位、屌丝之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程度发生变化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
    • 工伤鉴定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8
      员工工伤鉴定之后单位和员工对鉴定结果不服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以再次鉴定的结果为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
    • 工伤鉴定程序第一次和第二次鉴定的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4
      员工工伤鉴定之后单位和员工对鉴定结果不服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以再次鉴定的结果为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
    • 第一次工伤鉴定第二次工伤鉴定程序有什么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9
      员工工伤鉴定之后单位和员工对鉴定结果不服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以再次鉴定的结果为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
    • 打架第二次伤情鉴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0
      《伤情鉴定》的条件是治疗终结,或者手术治疗终结,仅剩康复疗养的情形。 无论是普通的打架(治安)纠纷或者刑事伤害案件,《治安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都没有赋予公安机关强制行为人支付医疗费的权力。 《伤情鉴定》由公安机关调取鉴定所需的资料,你不必担心;《伤残评定》不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需要你自行解决,而且程序比较复杂,建议在当地委托律师代理。 所以综合来说,在适合进行的额情况下进行上次那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