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巨大的认定为:所谓“数额巨大”是指受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条件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就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什么岗位算是从事公务刑法和其他法律并未说明。此后,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以下称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规定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论。该司法解释同样未明确公务的定义。
因法律规定的模糊,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各类的判例,有的判决国有公司、企业中非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有的判决国有参股公司中的非从事公务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等。
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笔者认为,应当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类,非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企业中的工作人员。说的直白一些就是纯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或者是无国有参股、控股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企业中的工作人员,上述这些企业均不属于国有公司或国有参股公司,所以,这些企业中的工作人员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这里应该注意一点,这些企业中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刑法》第163条第三款规定的人员,就是这些工作人员不是被国有公司委派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
第二类,国有公司、企业(包括政府出资参股、控股)中从事非公务的工作人员。《刑法》第163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构成受贿罪的犯罪主体,这就从根本上确立了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非公务的工作人员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
第三,国有公司、企业的子公司(包括参股或控股)中非母公司委派的从事非公务的工作人员。这里涉及委派这个概念,笔者对委派的理解是,国有母公司或者作为股东之一国有公司的委任到控股子公司或者是参股公司担任一定职务的工作人员,一般是有委派公司的委任书。所以,如果不是国有公司委派的从事非公务的工作人员就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举例说明,例如国有公司委派到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从事技术监督、指导的工作人员就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与国有控股、参股的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不是委派的)也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
第四,国有参股但不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出现了一种较特殊的公司,就是法律授权的政府投资部门与私人资本或者外资合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中,政府出资但不控股或不相对控股地位。笔者认为,首先,这类公司不应视为国有公司,因为国有资本不占有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所以,不应视为国有公司。其次,《刑法》163条第三款和司法解释都说明的是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国有控股、参股,但未明确说明政府委派的人员也能构成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根据《刑法》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笔者认为在这类企业里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公务的人员也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
第五,股票公开上市的国有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从事非公务的工作人员。这类公司无论是国有控股、参股,只要是从事非公务的工作人员均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最后,笔者谈谈自己对“从事公务”这个概念的理解。“公务”笔者理解是从事企业公共管理事务或者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在国有公司或者委派到国有控股、参股和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应该包括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党委书记或者是总经理等《公司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这些公司里的普通劳动者或者是中层领导干部,或者是从事技术、销售、供应等岗位的领导、指导、监督的工作人员均不应视为从事公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较复杂,具体是否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主体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巨大的认定依据
56人看过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巨大的认定
213人看过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巨大
475人看过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
474人看过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
313人看过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巨大标准
246人看过
罪数是指一人所犯之罪的数量。确定罪数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的个数,即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凡是行为人以两个以上的故意或过失,实施两个以上行为,具备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 ... 更多>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额巨大的认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17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务,数额较大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额巨大的认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数额较大的标准:个人行贿数额在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是怎样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5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巨大,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董事、监事、职工、其他企业职工或其他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29行贿罪无数额巨大标准,可参见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1、数额较大:个人数额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2、数额巨大:个人数额二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3、数额特别巨大:个人数额一百万元以上,单位数额二百五十万以上。 行贿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只有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因此,数额较大的标准与本罪的追诉标准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