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殊情况下,见死不救可能会构成不作为犯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行为人需要分析自己是否负有法定救助义务,同时考虑先前行为是否导致受害人置于危险境地。如果受害人的死亡与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有关,则见死不救行为将构成不作为犯罪。
一般情况下,见死不救不犯法,只会遭到道德上的谴责,不需要法律来进行评价。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未尽到法律赋予的防止他人死亡的义务从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构成不作为犯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见死不救是否构成犯罪,首先需要分析行为人是否负有法定救助义务。其次在无法定救助义务时也需要考虑先前行为是否将受害人置于危险境地,如果受害人的死亡是由行为人先前行为引起的,则负有有救助义务,此时见死不救则犯法。
见死不救的警察犯罪吗
警察见死不救的法律责任问题:“见死不救”作为一种不作为的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但警察因为其职责就是救助百姓,所以警察见死不救构成一种不作为犯罪,即玩忽职守罪。警察本人并非执行公务时,例如休假期间,其见死不救就不构成犯罪。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简单概括不作为犯罪,用六个字简述就是应为、能为、不为。就其法律特征而言则具有隐蔽性、消极性、间接性和违法性等。警察的职务可以作为法定义务约束其行为,使其在见死不救时承担作为义务。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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