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被告变更的处理方式是: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一、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范围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如下:
1.对于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发现第三人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没有提起诉讼的,不管原告同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均应该依职权通知追加该第三人。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三人认为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虽无独立的诉讼请求,但认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
3.原告申请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
4.被告申请追加,原告同意的可以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不同意追加的,视为已放弃对该第三人的诉讼请求。
5.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依职权追加该第三人。
-
行政诉讼中法人变更如何应诉
278人看过
-
起诉变更监护人诉讼时效
309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的变更之诉有哪些
8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常识判决变更
37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是否可以变更被告
84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变更的实践案例
59人看过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更多>
-
行政诉讼诉讼请求是否能够变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4行政诉讼活动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法院审理行政争议案件时,可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采用民事诉讼规则进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在《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
行政诉讼法人和被告应向法院提出变更诉讼事项怎么办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9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相对人和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担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案件后,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
-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的变更之诉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7行政诉讼中有变更诉讼。如果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金额的确定,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增加原告义务或者损害原告权益。但利害关系人是原告,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行政诉讼后可以行政复议吗? 真相:不行。 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的,不得行政复议。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行政复议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必要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立案的机
-
行政裁决书怎么变更起诉请求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04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
股权变更行政诉讼的流程。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4行政诉讼案件中并没有专门规定能否增加诉讼请求的问题,但是根据行政诉讼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规定,当事人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是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股权变更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