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期羁押与精神鉴定有关系吗?
超期羁押与精神鉴定不应当存在联系,精神鉴定可能是刑事案件中为了认定当事人是不是存在可以被减刑的情况而必须经历的法定环节,如果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机关用为罪犯作鉴定为借口羁押了当事人更长的时间是违法的,被关押的当事人是可以举报的。
人身自由是最重要的人权,应当受到严格保护,非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不被剥夺。刑事拘留和逮捕是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由于其临时性和应急性,所以刑诉法规定较短的期限,而逮捕则赋予司法机关较长时间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来审查判断其是否有罪和是否应受刑事处罚。
当地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期间以精神病鉴定为由不计办案期限,明显突破刑事拘留属于临时性、应急性剥夺人身自由的立法本意,规避检察机关的审查批准逮捕,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刑事拘留与逮捕的最大区别,在于刑事拘留期限较短,而逮捕由于经过检察机关批准、决定或法院决定后,则可以羁押较长时间。现行刑事诉讼制度中,刑事拘留可以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精神病鉴定也可以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启动,两者皆无需其他机关批准制约。
若容许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阶段自行决定精神病鉴定不计入办案期限,则突破刑事拘留的立法本意,使刑事拘留期限可以被变相无限期延长。此种模式一旦被广为采用,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不被非法羁押权益将无法得到切实保障。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作为办案期限和羁押期限监督责任部门,应当加强对此类行为的监督。
同时,立法机关应当及时修改完善有关精神病鉴定的规定,加强监督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建议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修改为“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逮捕后的侦查、起诉、审判办案期限。”
-
精神病鉴定与羁押期限
237人看过
-
精神病鉴定羁押期限是多久
255人看过
-
精神病鉴定不计入羁押期限
257人看过
-
超期羁押与非法拘禁有什么关系
241人看过
-
超期羁押与非法拘禁有什么关系?
366人看过
-
超期羁押与非法拘禁有哪些关系?
62人看过
-
精神病鉴定计入羁押期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8精神病鉴定不计入羁押期,也就是不计入办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
精神病鉴定会进行羁押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1精神病鉴定不计入羁押期,也就是不计入办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
鉴定精神病罪会立行羁押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06精神病鉴定不计入羁押期,即不计入办案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因鉴定时间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止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期限不计入办案期限。
-
精神病期间能认定羁押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4精神病鉴定不计入羁押期,也就是不计入办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
精神病羁押期限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6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间。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这是对一般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内。最长时间为:2月 1月(延长) 2月(四类复杂案件) 2月(10年以上有期徒刑)=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