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与失业金的关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0:41:04 456 人看过

劳动合同终止属于非因劳动者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其他两个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失业险和工伤保险可以通过申领工伤保险金吗

交工伤保险不影响领取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缴纳工伤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时候医保需要自行缴纳吗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时候医保不需要自行缴纳。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而且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什么条件才能领取失业金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合同未办终止手续,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原告:张天佑,智力四级残疾人。被告:石家庄天巧造纸厂。原告是智力四级残疾人,1992年3月开始在被告单位(国营企业)做计划外临时工。2000年1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又续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原告多次因病住院,有证据的住院天数就达411天,加上原告是智力残疾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合同期满后,被告未与原告再续订劳动合同,但也未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而是安排原告做临时工工作,仍给原告发放合同制工人工资至2006年5月,同年6月开始改发放临时工工资。2008年6月,被告终止了与原告的临时工关系。原告不服,向石家庄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被告续订劳动合同。该仲裁委员会认为,被告于合同期满后依法终止合同并无不当,同时,裁决由被告妥善解决终止劳动合同后原告的有关待遇。原告不服仲裁裁决,向石家庄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续订劳动合同,并要求从20
    2023-06-07
    329人看过
  •  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对劳动关系的法律影响
    本文介绍了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在劳动合同期限尚未结束时,我们称之为解除合同;而当合同期满且不再续签时,双方合同即行终止。2、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3、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劳
    2023-09-03
    317人看过
  • 退休劳动关系终止合同是否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补充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即使未办理养老保险),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享有对劳动关系的终止权(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权);二、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权的行使,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形成的劳动关系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就自动终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是否终止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退休年龄终止
    2023-04-19
    258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期满。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五、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一、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
    2023-05-07
    491人看过
  • 劳动仲裁结果与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某项劳动争议事项,不影响劳动者和单位劳动合同履行。如果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会不会解除。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作出事实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判决的法律制度。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是否执行呢?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劳动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那么,在仲裁结果出来后怎么执行呢?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仲裁决定书上的决定执行。但是,如果在劳动仲裁结果出来且生效后,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决定书上面的的决定的话,劳动者可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劳动者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强制执行时间为6个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
    2023-08-07
    91人看过
  •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关系吗?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一、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
    2023-04-12
    310人看过
  •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协议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就失去效力。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下面两个情况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1、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这种约定终止条件既可以是原则性的,比如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发生,也可以是具体列举式的,比如劳动者死亡或用人单位解散等有一方丧失主体资格的情况发生。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完之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而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比如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一般来讲,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解除的,根据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同,用人单位可能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两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合同的解除至少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2023-02-28
    264人看过
  •  失业金与单位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有在自愿离开工作岗位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能保证劳动者能够领取失业金,除非他们自愿离开工作岗位。但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当劳动者本人自愿离开工作岗位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因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能保证劳动者能够领取失业金,除非他们自愿离开工作岗位。但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工资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失业金能这样计算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
    2023-08-30
    337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的决定与解除合同有区别吗
    在公司里,工作的好的话会被上司奖励,但是如果工作的不好的话就会被批评,甚至直接终止两个人的劳动关系,但是终止劳动关系的决定与解除合同有区别吗,如果不清楚这个怕是在公司也不能好好地工作,所以了解这个知识帮助在公司里能够更好地工作。终止劳动关系的决定与解除合同有区别吗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就是终止,没到期有人提出不干就是解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
    2023-04-29
    347人看过
  • 员工签署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是否表明劳动关系终止
    案件回放:Kim于2003年3月受雇于一家房地产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今年3月,劳动合同到期。由于公司业务繁忙,双方未解除劳动关系,也未续签劳动合同。8月,该房地产公司发布了由金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从那时起,金在办理工作转移时,在续约期间因病住院。金向房地产公司提出:暂停终止劳动关系,直至医疗期满。房地产公司认为,靳的合同期限已经过了很久,应视为合同自动终止,并签署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终止。与公司无关的劳动关系终止后,金正日病倒了。公司不能给他治疗。金先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中止终止劳动关系,推迟至医疗期满,并享受医疗期的待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靳的仲裁请求案例分析:本案有三个争议焦点:首先,靳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尚未终止,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关于若干问题的
    2023-05-07
    404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关系终止的不同之处
    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关系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效力不同: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不一定终止;终止劳动关系说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消灭;2、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是合同未到期的时候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是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流程是什么呢劳动关系解除流程:正常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在办结工作交接时领取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
    2023-07-04
    52人看过
  • 癌症职工是否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如果员工得癌症单位是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或者是胁迫签署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单位与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时必须要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不得有欺瞒或者胁迫的情况存在,否则即使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不生效,否则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协助解决,依法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8、用人
    2023-06-26
    402人看过
  • 未签合同终止劳动关系怎么证明
    谁主张上述事项谁负有举证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有书面劳动合同情况下举证责任相对比较容易,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只能泛泛的找到一些事实存在的证据。违法终止劳动关系可以通过用人单位是否有解聘的书面通知、谈话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证明。一、没签合同工资没发要的回吗可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
    2023-03-30
    296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费:(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属公司和本人按规定履行支付义务一年以上的;(二)不是因为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办理失业登记,有就业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如何领取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
    2023-08-18
    29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更多>

    #劳动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劳动关系终止,什么叫劳动关系终止?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1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消除,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死亡、人民法院死亡、失踪;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依法破产;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他。
    •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终止还是劳动合同的终止呢?是怎样操作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9
      我们所说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上所约定的期限到了,双方没有续约的情形,劳动关系也随劳动合同的终止而终止。通俗地说,就是合同到期后双方都要办理一些手续,包括员工停止、交接工作,公司办理退工,办理了才认为是终止了劳动关系。如果合同终止后员工仍然在工作,单位也就默认的。该工作即处于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双方有劳动关系的状态。劳动部1996年《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说:“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 失业金,员工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4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 什么情况下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领取失业金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13
      只要不是因为劳动者本人的主观意愿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在符合其他领取条件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非因劳动者本人意愿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具体如下: 一、单位因裁员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位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辞退劳动者,或者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对劳动者无过错辞退。 三、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
    • 劳动关系终止是否影响劳动关系终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与《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同时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但并非所有方面都是举证责任倒置。是劳动争议发生一年之内,不是劳动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