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中出售人毁约的买房人的损失赔偿可以按照拆迁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5:50:45 298 人看过

我受理了一个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我为买受人代理。买受人是案件的原告。我的当事人在请求被告依据“缔约过错责任”赔偿损失时,引证了北京市、北京市通州区两级政府关于拆迁补偿的规定。被告称:没有发生拆迁,因此,不能依据拆迁计算损失。

我不能同意被告的辩解。

首先,处理拆迁损失赔偿的规定,是我国多年拆迁实践中反复尝试总结出来的经验。其出发点,就是给被拆迁人适度的补偿。

其次,拆迁并不产生新的价值。这和“雕塑”,是完全不同的。“雕塑”是创造性的劳动,“雕塑”可以把一块价值很低的石头变成艺术品,从而使这块石头大大的增值。而拆迁则不同,拆迁是“破坏”。拆迁是建设过程中的必要的“破坏”。是对原房地产的一种毁损。

再次,因为拆迁破坏,毁损了原物的价值,财产所有权人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尽管这个侵害为法律所允许,但是,必须对侵害给予赔偿,才是公平的。

就是在承认“毁损了原物价值”的前提下,才有公平赔偿的问题出现。

最后,确定拆迁赔偿数额的方法,是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由立法者均衡各方面利益制定的规则。这个规则,是对被拆迁人损失价值的“法律确认”。

本案中,原告请求依据“缔约过错责任”,由被告给予赔偿,同样需要进行价值的法律确认。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依据国家关于拆迁补偿规则确认损失,就是非常有道理、非常有权威的了。这和是否实际发生了拆迁,完全没有关系。

还要说明一点:这里依据的是拆迁中对损失价值的法律确认,而不是对实际拆迁中损失主体在确认。请求赔偿的法律基础是“缔约过错责任”。实际拆迁中损失主体的确认,是依据财产所有权。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因此,被告说,本案原告不是被拆迁人,因此没有获得拆迁补偿权,是混淆了法律关系。

审判员应该从社会公平,培育公序良俗出发公正的判决此案。

目前社会道德水准下降,已经成为广大老百姓十分忧虑的一个问题。道德之中的诚实信用,是应该认真维护的。我国一贯对“一诺千金”倍加推崇。

丧失了“一诺千金”,诚实信用,最终的受害人,是老百姓自己。最近我在满州里有一个案子,深感我们的国民将假冒伪劣产品产品故意出售给俄罗斯人,是多么的可悲和愚蠢。这不仅仅是耻辱,而且也自己葬送了自己今天的市场。

本案的原告、被告在进行私有房屋买卖时,并没有胁迫、欺骗、和乘人之危。完全是利益的互补。现在,时过境迁,就如北京高院纪要所说,“从诉讼的起因来看,多缘于土地增值以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因素,房屋现值或拆迁补偿价格远远高于原房屋买卖价格,出卖人受利益驱动而起诉;从标的物现状来看,有的房屋已经过装修、翻建、改建等添附行为。”《纪要》要求,在处理这类争议时要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差价的差异造成的损失”。是非常公正的。这个原则,充分体现了法律和道德的一致性,对培育公序良俗,具有非常深刻的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房屋买卖相关文章
  • 农村的房子拆迁,拆迁费是按照人口来补偿吗
    根据土地面积进行补偿。土地补偿的目标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直接支付住宅基地每平方米多少钱,二种是交换补偿,交换补偿是在计划的配置区域,以不同的低价交换多少平方米拆迁时是按照户口进行补偿吗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是按房产证面积计算的,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地方政府需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当地状况的补偿安置政策,来进行科学合理的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以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的需要。如在某些地方,在住补偿中低于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可享优惠待遇,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按户口人数的计算。因此,房屋拆迁补偿,是以人口和房屋面积两相结合的科学方式来综合考虑计算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
    2023-08-05
    325人看过
  • 农村房拆迁补偿是按人口还是面积算?无证房屋可获赔偿?
    老张在农村有一套自建房,由于自家房屋被征用,所以即将面临房屋拆迁的问题,然而他家里有五口人,所以在拆迁补偿上他认为应该按人口进行补偿,那么老张的想法是否是正确的?农村拆迁补偿是否与户口人数有关,这还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土资源部、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表明,农村宅基地是依据所在地的综合地价进行补偿,而房屋是按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法及标准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货币补偿,也就是用现金直接补偿;第二种,等价置换安置房;第三种,重新分配宅基地,补偿房屋重建成本。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面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其中户口数是直接影响到安置补助费用金额的大小。因此,可知道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与人口没有多大关系,通常是按照面积来计算补偿金额
    2023-06-05
    326人看过
  • 拆迁补偿计算方法:未过户房屋买卖中的问题
    因标的房屋被依法纳入政府拆迁改造范围,双方当事人在此之后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该标的房屋的所有权人仍为卖方。考虑到所购房屋物权因拆迁而消灭,买方已无法取得标的房屋的产权。卖方作为标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其所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合法有效。农村房屋买卖后拆迁补偿应当归谁农村房屋买卖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拆迁补偿归谁。若卖给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房屋拆迁补偿与原房主无关。如果卖给村集体以外的人,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拆迁原则归原业主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
    2023-07-03
    497人看过
  • 卖房人擅自毁约判赔买方巨额差价损失
    [案例]2007年7月,刘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了祁女士位于朝阳区世贸国际公寓的一套商品房,每平方米15600元,总价400余万元。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刘女士交纳40万元定金,3天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刘女士当天支付了定金,但祁女士3天后,以中介公司的价格存在欺诈、我还没办理房屋产权证、卖房侵犯了我丈夫的合法权益等理由不断拒绝交房。刘女士向法院起诉,求对方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若不能交房,则返还自己双倍定金80万元,以及为此所受的损失15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定,刘女士和祁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祁女士拒绝交房应承担违约责任,需双倍返还刘女士定金80万元;且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价格明显上涨,房屋现价值与原买卖合同价款的差额,应为刘女士享有的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依据市价格认证中心的答复意见,法院认定这部分差额为50余万元。综上,法院判令卖房人祁女士返还定金及赔偿共计134
    2023-04-22
    100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中房东毁约的赔偿问题
    买二手房,房东毁约的,如果买方想让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让房东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如果买方想解除合同的,可以让房东赔偿违约金,如果当事人之前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房东违约时,买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房东在违约后,买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房东承担。购买二手房六大注意点购买二手房时应注意:一、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可靠性,看有没有抵押、共有人等,看房主和卖房人是不是同一人,一定要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是经济适用住房,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部门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二、要弄清楚房屋结构、面积、装修情况.要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要核实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的从墙角到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要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2023-07-01
    149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能否按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农村房屋属于地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是以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农村房屋不能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城市房屋标准补偿。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苗木的
    2023-05-31
    272人看过
  • 农村拆迁赔偿方式:按户口计算还是按人头计算?
    (一)按户口补偿: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是按本村集体经济成员进行征地补偿,是与本村户口相关的,赔偿对房屋的土地不作价赔偿,因为土地属集体的,对地面上建筑造价经评估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二)按人头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对有户口的村民可以分配宅基地,分配面积与人口多少相关,但每户人家只能分一块宅基地,对有单独户口的一家人视其是否成家立业能否分户另行分配宅基地由村委制定的统一章程规定处理。对村集体的公共积累用于拆迁赔偿补贴或补助的应按本集体经济成员按人头分配补贴。农村拆迁补偿是按户口还是按人头都只是农村拆迁补偿的一种方式。农村分红按人头分还是按户口分按户分配。现如今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土地承包到每家每户,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土地的种植及管理,所获经济收入由家庭自由支配。如果是统一流转出去,则根据承包地面
    2023-07-02
    490人看过
  • 农村房屋可否买卖和农村房屋买卖如何过户
    农村房屋可否买卖?1.对于房屋买卖来说,没有城市和农村之分,就像城市里面的房子一样的,农村房子也是有房产证的,也就是说都可以进行买卖。拥有房屋的产权,便可以将房屋进行变更,处置,买卖。所以,一般来说,农村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如果没有该房子的产权,法律规定就不算拥有了这个房子,也就不能将其进行买卖。2.农村房屋买卖是买卖双方将过户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房屋交易价格;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进行网签,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屋所有权证;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领证;将房屋进行评估,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后,银行发放贷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房屋买卖交易全部履行完毕。农村房屋买卖如何过户?农村房屋过户,房屋的所有权是依法发生转移的,去申请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的,应该准备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023-05-05
    266人看过
  • 个人可否承包房屋拆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项目
    一、个人可否承包房屋拆迁个人不可以承包房屋拆迁,而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项目(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
    2023-04-18
    309人看过
  • 农村的房屋可以出售吗
    可以出售。但是只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为农村宅基地,只能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使用资格,所以,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就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否则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一、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有效嘛关于小产权房转让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类小产权房,其效力跟合同的转让对象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法律规定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因此,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对于向集体经济组织外的人员转让,尽管《土地管理法》等现行法规仍做出禁止性规定,但并不属于强制性效力规范,不能以此确认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的意思自治和相关法律规格,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倾向于认定为有效。二、农村现在统计宅基地是干嘛土地调查。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
    2023-04-10
    461人看过
  • 农村拆迁房屋赔偿标准按什么赔偿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之和)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之总和)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开除员工
    2023-08-01
    394人看过
  • 拆迁房屋损失赔偿
    房地产开发
    1、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损失是否应当赔偿,产权将相应撤销。但土地使用权暂时不得撤销。在拆迁中,只能补偿你的土地使用权,而不能补偿房屋拆迁。对于原房屋,房屋灭失的风险自然由业主承担。农村自建房屋的宅基地丢失的,集体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取得的房屋,风险承担人和房屋所有人不得为同一人。二是房屋拆迁的必要程序和步骤是什么?房屋拆迁是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房地产开发等活动中,建设单位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在建设用地上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安置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行为,并给予一定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循以下程序。1。需要拆迁的单位,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申请拆迁,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执行证明。核实无误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被拆迁人出示。2。拆迁单位取得拆迁许
    2023-05-31
    229人看过
  • 已售房屋不迁户口的房屋买卖违约
    二手房买卖,偶尔会碰到售房人仍将户口挂在原房屋内,如此尴尬的窘态场面竟然让市民刘先生碰到。他以百万元的价格购买二手房,双方办理了产权过户及房屋交接手续,刘先生一家也实际入住该房屋,但售房业主儿子等3人户口却不愿迁让。无奈,刘先生将年过六旬的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以总房价105万元为基数,按每天千分之一计算追究违约金。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王女士支付从2009年1月16日至户口全部迁出止的违约金,以总房价人民币105万元为基数,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2008年2月上旬,刘先生与王女士签订了二手房合同约定,王女士将自己名下地处新闸路某号房屋,以105万元价格出售给刘先生。合同还约定:每逾期1日,应支付总房价的千分之一违约金。在售房补充条款中还记载:双方应于交房当日至物业管理处办理物业更名手续;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迁出该房屋原有全部户口;若违约,刘先生有权将房屋尾款人民币壹万元,不再
    2023-06-04
    381人看过
  • 农村买房拆迁可以获得补偿吗
    农村买房拆迁可以获得补偿,一般应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和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进行补偿,依法支付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及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一、拆迁补偿款都包括哪些?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给房屋所有人的一种补偿费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补偿款主要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奖励等。具体来讲:(1)房屋补偿费: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且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2)搬迁费:主要是将房屋内可移动、搬迁的物品、设备搬迁至另一处房屋所需的费用,一般按照市场价计算。(3)临时安置费:如果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需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如果是提供周转用房的话这一部分补偿费用就没有了。(4)停产
    2023-03-30
    38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房屋买卖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一般来说,农村房屋买卖需要遵循“一房一卖”原则,即只能将房屋出售给同一买受人,并且需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农村房屋买卖也需要遵守当地土... 更多>

    #农村房屋买卖
    相关咨询
    • 开发商一房多卖,房屋买受人可以要求房屋出售人赔偿损失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8
      可以要求退房并可以要求房屋出售人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出卖人应当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包括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1、返还原购房价款及房屋原购买价款和现房屋价款之间的差价 2、买受人因扩建、改建、装修使房屋增值的部分 3、该房屋因拆迁而使出卖人获得的拆迁利益及土地的增值部分以上损失,需要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确定损失数额。
    •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与拆迁户有关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5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第二种情况的
    • 房屋买卖中出卖人恶意违约的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06
      为制裁、遏制出卖人的恶意违约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在出卖人具有所列的两种恶意违约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农村拆迁的补偿是否按照房价计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0
      1、农村拆迁按照人口和房屋面积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规定向被拆迁人支付各类补偿金,包括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拆迁周转补偿费、拆迁奖励性补偿费。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