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函[2003]93号
省地税局:
你局《关于制定我省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的请示》(苏地税发[2003]105号)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残疾人、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
(一)减征范围
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二)减征幅度
1、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分为三个等级: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2000元的,减征比例为100%;超过2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减征比例为50%;超过10000元的部分,减征比例为0。
2、残疾人的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根据残疾程度分别确定;
基本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为中度以上(一、二、三级肢残,一、二级盲残,一级低视力,一、二、三级智力残,一、二、三级精神残)的残疾人;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的转业、复员、退伍的革命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与孤老人员、烈属相同。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为轻度(四级肢残,二级低视力,一、二、三、四级听力语言残,四级智力残,四级精神残)的残疾人;二等乙级以下(不含二等乙级)的转业、复员、退伍的革命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按孤老人员、烈属的50%计算。
上述残疾等级是指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五类《残疾标准》和《革命伤残军人评定等级的条件》中明确的残疾等级。
(三)减征期限
残疾人、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每年均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四)减征对象的认定
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革命伤残军人证》的个人;
孤老人员是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个人;
烈属是指烈士的父母、配偶及子女。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
(一)减征幅度
其个人所得税应视扣除保险赔款后的实际损失酌情减征,最高不超过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80%。
(二)减征期限
减征遭受灾害当年的个人所得税。对于个别损失很大的,可以减征至次年。
三、上述减征规定未定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你局根据上述规定制定具体的个人所得税减征管理办法。
五、上述减征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
山西省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
152人看过
-
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402人看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51人看过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313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复议书面答复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律法规
414人看过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住宅区管理规定》的通知
499人看过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 更多>
-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0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是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是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
-
关于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0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又叫附加专项扣除,有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免除一定的个税,具体如下: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
-
关于个人所得税减免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30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又叫附加专项扣除,有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免除一定的个税,具体如下: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
-
安徽省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31、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3、根据规定,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61,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2,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 3,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多项支出可抵税。 4,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