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4:10:31 68 人看过

下列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承诺期限或者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

要约不得撤销的,自达到受要约人时生效。

一、要约是否能撤回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方式为:

1、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为了尊重要约人的意志和保护要约人的利益,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

2、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因为要约的撤销往往涉及受要约人的利益,所以对其设定了一定的限制。

二、待约啥时候可以撤回

要约在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可以撤回。但是,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可以撤回。

三、邀请和要约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的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对应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对方作出承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7: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下债务无法得到抵销
    债务不能抵销的情形如下:1、依法不能抵销的债务不能抵销;2、根据合同性质不能抵销的债务不能抵销的,一般是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内容;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抵销的债权债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相负债,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抵销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到期债务;但根据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期限。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有哪些?债权债务抵销需要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权和互负债务,这是抵销的前提。2、双方债权都已经达到清偿期限。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即如果双方有一方未届清偿期,只要另一方同意,同样可以进行抵销。3、双方所负债务的种类相同。这是因为撤销的目的在于用相当的利益互相抵销,若种类不同,则利益的对等额难以判断。当然
    2023-07-02
    335人看过
  • 在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要约是不得撤销的
    1、是要约中有不可撤销的表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作出,最直接和最清楚的方式是由要约人在要约中作一个有效的声明,如“这是一个确定的要约”、“我们坚持我们的要约直到收到贵方的回复”等。另外,还可以从要约人的其他表示或者行为推断出来。2、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依其信赖行事。这种情况适用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的原则,受要约人的信赖可源于要约人的行为,比如受要约人对要约人有了解,或者以前在商业上就有来往等,因此相信要约人的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的信赖也可源于要约本身的性质,如对某一项要约的承诺需要受要约人进行广泛的、费用昂贵的调查,或者某一要约的发出意在允许受要约人继续向第三方发出要约。受要约人基于对要约不可撤销的信赖所做的行为,可以包括为生产所做的准备、购买或者租用材料或者设备、负担费用等等。只要这些行为在有关的贸易中可被视为是正常的,或者应是要约人所预见或者知悉的行为。一、要约合同
    2023-02-21
    33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遗嘱人可以撤销遗嘱?
    遗嘱撤销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对自己之前立的遗嘱进行变更或撤销。遗嘱撤销可以通过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或者以立新遗嘱的方式变更或撤销原遗嘱来实现。如果前后两个遗嘱的内容相抵触,即意味着前遗嘱被推定为变更或撤销。遗嘱人在订立新的遗嘱中,不论是否明确撤销、变更原遗嘱,只要前后两个遗嘱的内容相抵触,即意味着前遗嘱被推定为变更或撤销。全部抵触,全部撤销,部分抵触,部分撤销。遗嘱撤销有以下几种方式:1、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2、以立新遗嘱的方式变更或撤销原遗嘱。遗嘱人在订立新的遗嘱中,不论是否明确撤销、变更原遗嘱,只要前后两个遗嘱的内容相抵触,即意味着前遗嘱被推定为变更或撤销。全部抵触,全部撤销,部分抵触,部分撤销。 遗嘱撤销的几种方式遗嘱是遗嘱人生前通过遗嘱形式表达对财产处分和遗产处理意愿的表述。但是,遗嘱人生前立下的遗嘱可能存在撤销的情况。遗嘱撤销是指遗嘱人生前对遗嘱内容
    2023-08-30
    226人看过
  • 行使条件下,无因撤销有哪些情况?
    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如下:1、赠与合同未经公证订立;2、赠与人本人只能行使撤销权;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或者道德义务;4、赠与财产交付前只能行使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债的撤销权的行使条件由于债务人实施的不正当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故债的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分为主观、客观条件两个方面。其客观条件是:第一,债务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合法成立后,消灭之前。债权成立后消灭前是债权存续期间,只有债权存在,才有必要保护,同时,债权须是合法的才受法律保护,非法的债权是法律所禁止的,谈不上保护。第二,债务人实施了法律上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可分为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事实行为,如债务人消耗自己财产的行为,不涉及第三人,不涉及效力问题,事
    2023-07-02
    39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工伤认定书?
    要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需要满足以下几种情况:1、经查明的事实,表明职工并不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等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2、工伤认定申请中,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存在隐瞒案件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有可能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产生影响的行为。3、工伤认定部门存在严重违反程序性规定,比如管辖权错误,或者有受贿、枉法等情形的。工伤认定书怎么撤销?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方式如下:1、由申请人写出复议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的申请,陈述复议理由。只要理由合理充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可以撤销工伤认定书。2、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
    2023-07-20
    8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得变更承租人?
    下列情况不得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死亡的;2、原承租人户籍迁出的;3、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或属于家庭成员的;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的;5、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6、存在国家规定不得变更的其他情形的。承租房变更承租人在实践中,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2023-08-08
    287人看过
  • 二手房哪些情况下不得交易?
    以下这些二手房是不能买卖的: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二、违章建筑的房屋。三、所有权为共有,未取得其他所有人同意而转让的房屋。四、鉴定为危楼的房屋。五、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六、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七、依法被司法和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二手房买卖的步骤二手房买卖又称存量房买卖,是买方通过交付房款,卖方将房屋交付给买家,并办理过户登记的过程。二手房买卖办理流程:购房资格核验(住宅类)——网签合同——地税部门核定契税——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二手房买卖以下步骤要了解清楚:1、了解房屋情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3、签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但不是商品
    2023-07-05
    44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能获得专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下列项目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四)动植物品种;(五)通过原子核转换获得的物质;(六)平面印刷品的图案、颜色或两者结合的主要标识设计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授予专利权。专利权授予的必要条件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等等。【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
    2023-07-04
    238人看过
  • 不得撤回要约的情形
    第一、是要约中有不可撤销的表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作出,最直接和最清楚的方式是由要约人在要约中作一个有效的声明,如这是一个确定的要约、我们坚持我们的要约直到收到贵方的回复等。另外,还可以从要约人的其他表示或者行为推断出来。第二、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依其信赖行事。这种情况适用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的原则,受要约人的信赖可源于要约人的行为,比如受要约人对要约人有了解,或者以前在商业上就有来往等,因此相信要约人的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的信赖也可源于要约本身的性质,如对某一项要约的承诺需要受要约人进行广泛的、费用昂贵的调查,或者某一要约的发出意在允许受要约人继续向第三方发出要约。受要约人基于对要约不可撤销的信赖所做的行为,可以包括为生产所做的准备、购买或者租用材料或者设备、负担费用等等。只要这些行为在有关的贸易中可被视为是正常的,或者应是要约人所预见或者知悉的行为。一、要约撤销的有
    2023-03-05
    243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哪些情况下应该被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刑事案件: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被赦免的;3、不符合告诉才处理案件的程序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5、以及其他的法定情形。撤销刑事案件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
    2023-07-06
    25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当事人丧失合同撤销权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因为,可撤销的合同往往只涉及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自愿接受此种合同的后果,则法律就会让此种合同有效。然而,如果撤销权人长期不行使其权利,不主张撤销合同,就会让合同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这即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也不利于加快交易的发展;同时还可能使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判断是否准予撤销时,由于时间太长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但要注意的是这1年期限内,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必须行使其撤销权,否则,该当事人就失去了撤销合同的权利,那么当事人就必须接受合同的约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本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为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期限,也就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但这“1年”是一个不变的期间,具有撤销权的
    2023-02-22
    445人看过
  • 不能将要约撤销情形情况的规定是什么?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不得撤销情形】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第四百七十七条【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的条件是,在要约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
    2023-04-16
    44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能约定试用期
    下列情况不能约定试用期: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合同履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3、非全日制用工。此外,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14
    22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劳动争议不得仲裁
    劳动争议不得仲裁的情形如下:一、申请不符合条件;二、超过诉讼时效;三、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四、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等等。一、请问因为离职公司扣工资不发怎么办啊?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1、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按出勤结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2、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
    2023-03-03
    13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要约? 什么情形下可撤销要约? 什么情况下不可撤销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撤销要约: (一)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确要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合同做好准备。
    • 哪些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什么情况下,合同不可以撤销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9
      撤销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形: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第二、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 什么情况下才不允许撤销任何要约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21
      在下列条件下,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的方式明确要约不得撤销;或者受约人对要约有信任利益,并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
    • 撤销要约是什么情况下适用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5
      撤销要约的条件有:要约人没有在要约中确定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的形式明确表示要约不能撤销;受要约人没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也尚未为履行合同作相应的准备工作;撤销要约的通知需在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就到达受要约人。
    • 撤销要约在什么情况下才生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7
      邀约主要分为以对话方式作出,和非对话方式作出两类。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