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可以质押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5:51:47 423 人看过

质押,其具有这样两个特征:

一、权利人控制了质押物;

二、权利人不能在控制质押物的同时就对质押物行使权利,该权利只有在债务到期不能清偿时才能行使。

一、汽车质押和抵押到底有什么区别

关于抵押与质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而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车辆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1.方式不同。车辆抵押不转移,车子仍然是由所有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会将车辆转移占有。2.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的法定担保范围有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而质押担保范围除了有抵押担保范围之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

二、债权人不接受债务人还款并拒还质押物可以如何去维权

债权人不接受还款并拒还质押物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拒绝提前履行对债权人是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先行使,也可以放弃。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所以,在没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不接受还款并拒还质押物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三、如何区分质押与抵押

1、只有动产才能进行质押,不动产和动产都能抵押。2、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3、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4、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5、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1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使用权已建房屋可以转让吗,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已建房屋可以转让吗集体土地使用权已建房屋可以转让,根据“房地一体主义”原则,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其上所附房屋和建筑都一并转让出去。另外还需要注意,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2.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3.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被
    2023-05-24
    9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可以划拨抵押吗,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可以划拨抵押吗土地使用权可以划拨抵押。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如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
    2023-06-24
    477人看过
  • 土地性质有建设用地吗
    一、土地性质有建设用地吗我国土地的基本分类有两个概念:其一是根据我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我国土地划分为三个类别:1、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建设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2、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等其他非建设用地。3、区域交通建设用地,包括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管道运输等区域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客运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运货运站以及客运港口码头。二、建设用地主要包括以下五种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规划编制体系的市、镇、乡、村规划层级相对应,满足市域用地规划管理的需求。2、“公路用地”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衔接,采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作为划分标准。“机场用地”(H24)净空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与城
    2023-05-06
    285人看过
  • 已经有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可以做抵押吗
    可以。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等。一、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的问题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无需登记,但抵押权不一定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以下列财产作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后,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二、民法律中哪些财产可以设定抵押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
    2023-03-22
    43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可以用来抵押吗
    发包人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不能剥离抵押。如果当事人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一并抵押;如果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则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也应一并抵押。一、房产抵押需要什么资料房屋按揭贷款是指个人购买的房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房产抵押所需资料: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2、购房协议书正本。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房产抵押范围:1、房产。房产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房地是
    2023-06-26
    23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质押是否是质押的?
    土地使用权不是质押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成立后,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拍卖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款抵偿债务,如有剩余,应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时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特点是:(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2)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有效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3)土地使用权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要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消灭时,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
    2024-04-22
    311人看过
  • 建设土地使用权是属于
    法律综合知识
    一、建设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建设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二、楼房土地使用权有多久楼房的土地使用权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1、住宅为七十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2、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五十年。3、工业用地五十年。4、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5、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
    2024-01-30
    391人看过
  • 可不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必须是建筑用地。1、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2、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价款优先受偿权。一、不动产抵押去哪里办理不动产抵押可以到下列地方办理: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二、法院可以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吗?鉴于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情况下,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成为人民法院的执行标的。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予以处理。1、集体农用地使用权的执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在不变更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依法流
    2023-03-24
    471人看过
  • 规定解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
    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土地上新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新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抵押权人无权优先赔偿新建筑物所得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或者乡镇、村企业工厂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势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
    2023-07-06
    286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和土地建设使用证区别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区别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使用土地经营获利后与发包方分成收益。而土地使用权是指以交租金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与经营没关系,收益也可以独占。2.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发包人对发包土地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向承包人发包土地的前提条件。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心内涵是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4.土地使用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使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者通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而取得对农村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规定: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
    2023-04-06
    187人看过
  • 杭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纯土地)抵押承诺书
    下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纯土地)抵押承诺书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为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手续规范,抵押双方就不动产权证号为____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在本次抵押登记之前,未申请办理过在建工程抵押手续且未领取过预售证;若在抵押期间因地上建筑物引起的纠纷或因闲置土地处置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抵押当事人双方承担全部责任。年月日抵押权人(盖章):年月日温馨提示:回复关键词可查询不动产登记进度
    2023-05-30
    158人看过
  • 可以抵押性质的土地使用权有哪些
    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据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一、不得以物抵债的法律规定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是这样的: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房屋抵押需要什么材料房屋抵押贷款分为向银行贷款和向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向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因为各贷款企业要求不同,无相对固定的统一标
    2023-06-26
    300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以及可以抵押贷款吗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二、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抵押贷款吗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抵押。集体建设用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要征得集体的同意,才能进行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抵押手续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申请贷款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依法进行不动产登记并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属证书并可办理抵押
    2023-06-29
    43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是抵押还是质押,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久
    一、土地使用权是抵押还是质押土地使用权是抵押,不是质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点: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二、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久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根据土地用途确定的:1.居住用地七十年。
    2023-05-29
    15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做抵押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2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
    • 房地产抵押权可以和建设用地一起使用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14
      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没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向银行贷款或者进行其他事项时,有权依法将自己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是指哪些土地使用权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经常联系在一起的,很多甚至要弄混,而有的人不知道哪个先办哪个后办,中间还需要经过什么程序,发生哪些证件,另外是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规划局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国土局发的。发放的顺序是凭土地出让合同先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办理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用地批文(凭这2个文件不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大家说不对?),然后通过现场交地后最终领取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27
      根据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出让转让。按用途划分,可以划分为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确定使用权人。其中,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农用地可以依法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对于国有建设用地,国家可以将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
    • 土地使用权可以做质押吗?如何做质押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7
      土地使用权不能质押,只能抵押。抵押土地使用权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抵押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