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可行政复议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0:21:25 322 人看过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作出的除驳回和授权行为以外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作为的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向提出复议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审理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行政复议只能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而启动,不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行启动。专利行政复议不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根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救济程序,但如果当事人已经向法院起诉,且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情况下,就不能再提出复议;如果当事人选择了复议,且复议已经立案受理,就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只有等复议决定作出后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如果当事人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当事人先行进行复议程序,因为复议程序简捷,不收取费用,且承办人员具有相应的专利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

一、可以复议的情形

根据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才能。

行政复议规程第五条将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列举如下:

(一)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二)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

(三)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

(四)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五)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六)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

(七)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

(八)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九)专利权人对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十)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十一)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第一百零二条终止其不服的;

(十二)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第一百一十五条所作复查决定不服的;

(十三)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布图设计申请不服的;

(十四)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布图设计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十五)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因耽误有关期限造成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十六)布图设计权利人对非自愿许可决定不服的;

(十七)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所作行政处罚不服的;

(十八)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其机构的处罚不服的;

(十九)专利代理人对吊销其的处罚不服的;

(二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哪些事项不能复议

(一)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二)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

(三)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所作决定不服的;

(四)专利权人或实施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对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

(五)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申请的受理单位、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所作决定不服的;

(六)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驳回登记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七)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

(八)布图设计权利人对撤销布图设计登记的决定不服的;

(九)布图设计权利人、非自愿许可取得人对非自愿许可报酬的裁决不服的;

(十)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不服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2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专利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哪些情形
    原则上,在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实行不停止执行制度的原因之一,是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多数行政复议案件涉及对行政机关规定义务的或者给予制裁性的决定,这些决定又往往是针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的。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有些违法行为已经完成,但是也有些违法行为还处于持续状态有待于处理。例如,危害环境的违法行为,危害公众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如果相关具体行政行为在被申请行政复议后就停止执行,那么违法行为就有可能继续危害环境和公众的健康与生命。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都需要在行政复议期间维持其执行力。至于哪些具体行政不需要维持执行力的,需要由有关国家机关根据公共利益和执行法律的需要在其权限范围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的决定。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四种情形:(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
    2023-06-13
    344人看过
  • 哪些情形适用行政复议调解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环境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环境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环境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023-06-13
    497人看过
  • 行政复议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撤销是取消已经发生的行政行为,表明被撤销的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即无效力。撤销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明显不当五种情形的,决定撤销;二是行政机关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
    2023-06-13
    314人看过
  • 行政复议第三人包括哪些情形?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加到他人申请的行政复议活动中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复议的第三人,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第三人必须同正在进行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即该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影响其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必须参加行政复议活动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第三人参加的行政复议是由其他公民、法人或者组织有申请行为而引起的。3、第三人只能在行政复议持续过程中,参加行政复议,如果行政复议尚未开始,或者行政复议程序已经终结,则不存在行政复议的第三人问题。
    2023-06-06
    364人看过
  • 可以邮寄专利行政复议吗?
    1、可以邮寄专利行政复议吗最好邮寄,最好用特快专递,详细写明邮寄材料的名称,以便有证据证明何时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你亲自寄的话,一般不会有人替你签名,一旦形成诉讼,相关部门往往会说没有收到。专利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系统中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供救济渠道。同时,也为行政机关提供了纠正行政系统中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机会。行政复议虽然具有准司法性质,但其基本性质仍然是行政行为,,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行政复议。这里所谓的专利事项,不仅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权审查授予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还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侵权案件等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2023-05-07
    74人看过
  • 可以导致行政复议中止的是哪些情形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一、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怎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
    2023-02-23
    314人看过
  • 辽宁四种情形可行政复议
    日前,辽宁省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辽宁省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月22日起开始施行。据了解,《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辽宁省实际制定的。《规定》中所称的行政复议听证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或者行政复议机构为查清案件事实,直接听取听证参加人对案件事实、证据、依据等问题所作的陈述、辩论等的审理方式。在《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行政复议案件具有对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存在重大争议、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理解和适用存在重大争议、受理后发现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辽宁省行政复议规定》、听证机关认为必要的这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举行听证。记者赵桂华谢晓宇报道
    2023-04-24
    183人看过
  • 对交警队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吗,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复议
    一、对交警队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吗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主管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车主对违章有异议时,具体复议方法是,先去各大队机动车违法处理大厅核查违法照片或录像。如看完录像还觉得有异议,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最快捷的复议方法是到支队办公大楼复议。行政复议请备齐:行政复议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公安机关强制措施凭证》复印件,交通违章行政复议代理人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代理授权书》料等资料。二、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复议1
    2023-06-28
    492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范围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中有哪些?
    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复议的范围有:1、专利申请人不接受其申请的;2、专利申请人对确定申请日有争议的;3、专利申请人对不要求优先权不服的;4、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5、专利申请人视为撤回专利申请。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欧洲专利局申诉委员会专家访问专利复审委员会2008年9月22日至26日,欧洲专利局申诉委员会的资深专家FrancoBenssi教授第三次访问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复审员委员会副主任杨光主持Benssi教授的专题讲座。Benssi教授围绕欧专局申诉委员会的申诉程序,EPC的一些重要改革,EPO对于专利审查过程中修改问题的观点,欧专局申诉委员会
    2023-07-03
    188人看过
  •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哪些情形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下列情形:(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后撤回的情形有哪些一种是当事人并不希望过分渲染复议事件本身,只求自己的事情有个解决的途径,一旦目的达到,马上自愿撤回申请;另一种是行政机关压制当事人,以种种理由做当事人的工作,要求当事人撤回。特别是近来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些行政机关将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与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比率与执法责任制直接挂钩,有的与年终考评挂钩,带来的后果是或多或少地引发基层执法机关压制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的现象发生,有的甚至将矛盾
    2023-08-13
    70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提出行政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二、对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
    2023-06-13
    467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如何提出?哪些情形下行政复议不予受理?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3、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4、同一行政复议申请,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或者同一主体、同一事实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对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怎么办?对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选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申请范围如下。1、对拘留、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行政许可证和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许可证、执照
    2023-07-07
    459人看过
  • 专利复审的情形
    专利复审
    一、专利复审的情形(1)复审请求理由不成立,依法驳回复审请求,维持原驳回决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原驳回决定的情形下,复审请求人不服时,可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起诉的,复审决定随即生效。2)复审请求理由成立,撤销原驳回决定。撤销原驳回决定的情形主要包括:①原驳回决定中适用法律、法规错误;②驳回理由缺少必要的证据支持;③原审查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例如驳回决定以申请人放弃的申请文本或者不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依据,或者在审查程序中没有给予申请人针对驳回决定所采用的理由、证据或者认定的事实陈述意见的机会,或者驳回决定没有评价申请人所提交的与驳回理由有关的证据等以致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等各种情形。(3)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原驳回申请的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新的文本基础上撤销原驳回决定。在上述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下,有关的申请案卷将被送回
    2023-04-23
    272人看过
  • 专利行政复议邮寄是否可以?
    一、专利行政复议邮寄是否可以?最好是邮寄,而且最好以EMS邮寄,详细写明邮寄的材料名称,这样就有证据证明于何时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了。要是亲自去送,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人给你签收的,而一旦形成诉讼,相关部门又往往会称其并未收到。二、专利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给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系统内提供一个针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救济管道,同时,也给行政机关在行政系统内一个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机会。虽说行政复议带有准司法性质,但其基本性质仍是行政行为,且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此处所谓涉及专利事项,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授予专利权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案件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我国目前的专利执法体制是所谓的双轨制,即司法体制和行政
    2023-04-29
    155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
    词条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专利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有哪些情形行政复议的例外情况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8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 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有哪些情形可以行政复议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12
      1.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3.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
    • 行政复议有哪些情形必须先复议?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9
      《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期间有哪些情形的,行政复议终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8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五)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
    • 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7
      《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许可证、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等证书变更、中止或者撤销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