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体农用地(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和建设用地(农民自留就业用地除外)的征收补偿。涉及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一般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1.3倍进行补偿;征收农民自留就业用地补偿标准按照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2.0倍确定;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0.4倍确定;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北海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补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需要征收我市所辖范围土地的,年产值按照北海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补偿倍数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实施前已经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的,征收土地补偿按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组织落实;已经依法履行征收土地报批前期工作程序、并已呈报自治区政府或国务院进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征收土地补偿原则上按照报批的征收土地方案落实;已经依法履行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程序,但尚未呈报自治区政府或国务院进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我市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
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在我市尚未出台新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lt;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gt;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北海市辖区征地拆迁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北政土字〔2008〕68号)补偿标准执行,新标准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
四、我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五、各县区政府要认真执行我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严格按照我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有关要求实施,规范征收土地行为,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顺利实施。
-
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2022年版)
382人看过
-
征地补偿标准与地面上附着物的关系
102人看过
-
征地补偿标准附着物怎么算的
72人看过
-
征地补偿费中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详解
361人看过
-
地上附属物与地上附着物区别
162人看过
-
如何计算征地补偿标准中的附着物?
325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土地上附着物交纳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标准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1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括地上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井、道路、管道、运河等的拆迁恢复费用,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树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用。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拆除什么补偿,拆除多少补偿,且不低于原水平的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建筑材料、劳动力和运输费用,按照各类建筑和构筑物的等级和结构进行计算,制定符合当地价格水平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树木的大小,林木
-
政府征地对大棚内土地上附着物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是否有区别?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3是否有区别,根据当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确定。一、关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各地有地方标准:在征地补偿中,补偿标准分为三个部分: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征地安置补偿。其中,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要根据地上附着物的造价进行补偿。一般各地均有基本的补偿项目,不同的农业设施,有不同的补偿标准。二、举例说明:《唐山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唐山市人民政府令[2013]第14号公布)规定的补偿标准:第九
-
农村征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土地征收如何补偿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3根据当地建筑材料、劳动力和运输费用,按照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和结构,制定符合当地价格水平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林木补偿费根据树木大小进行补偿的可以由原所有者砍伐,但不再支付林木补偿费而支付砍伐费;果树、经济林等。根据投资情况进行补偿。
-
省市XX2020年征地附着物赔偿标准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1这个补偿每个地方跟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所以说具体的还是要看你们当地的政策的,不过有的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是拆迁方的一个套路所以得注意,不能完全信拆迁方所讲的政策问题不合理时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
-
什么是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如何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补偿标准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指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物的拆迁费用和恢复费用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费用或砍伐费用等费用的综合。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拆什么补偿什么,拆多少补偿多少,并且不低于原有水平为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建筑材料、劳动力和运输等费用,按各类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