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预备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20:02:49 476 人看过

一、强奸罪的预备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强奸罪有犯罪预备,如果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就会构成犯罪预备。

二、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二)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不顾一切进行剧烈的反抗;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者哀求,反抗不明显;有的则瞻前顾后,没有进行反抗,等等。所以,不能简单地以被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表示,作为认定强奸罪的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以明知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人或有严重痴呆的人而与之性交的人,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和被害妇女是否表示“同意”或“反抗”,都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妇女在精神病没有发作期间同意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是青春型精神病患者,在妇女的勾引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患有较轻微的痴呆症,在女方自愿或者在女方主动要求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宜以犯罪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0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强奸罪构成犯罪预备吗
    强奸罪有犯罪预备,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一、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要判刑吗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尤其在中国刑法中,犯罪中止不仅比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的处罚轻,而且与整个刑法所规定的其他法定从宽情节相比,也是独一无二属于最轻的。犯罪中止的特点: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
    2023-04-05
    93人看过
  • 是否有罪:关于犯罪预备的法律规定
    犯罪准备构成犯罪。犯罪准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依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是一种具有修正构成要件的未完成犯罪形式。虽然犯罪准备尚未直接侵犯犯罪对象,但犯罪对象也面临着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此也具有社会危害。因此,犯罪预备行为也是可罚性的。对预备犯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预备犯,可以比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犯罪预备的概念犯罪预备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其特征表现为:一是行为人必须有实施某种犯罪的直接故意,其目的是为了给实施犯罪创造条件;二是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了某种犯罪的预备行为,如为杀人而买刀、制造炸弹等;三是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犯罪实行行为,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既遂形态的主要标志;四是行为人尚未实施犯罪实行行为,是由于行为人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根据犯罪预备行为的实施方式,犯罪预备可以分为准备工具的预备和制造条件的预备。
    2023-07-14
    375人看过
  • 抢劫罪预备强奸的定罪标准
    预备强奸却临时改行抢劫,应该认定为抢劫罪。一、14岁自己偷别人的手机会被判刑吗?14岁的孩子若有抢劫别人的手机的行为,是可以被判处刑事处罚的,因其已经达到了可以承担抢劫罪刑事责任的年龄。《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二、什么是预谋的抢劫?预谋抢劫通常是指抢劫罪的犯罪预备阶段,对于构成抢劫罪的犯罪预备的犯罪分子,应当比照既遂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三、抢劫没抢到该如何定罪抢劫没抢到只要实施抢劫,就构成抢劫罪。在涉及财产犯罪时,往往需要非法获得对方的财产,否则可能不会被认定为犯罪。抢劫罪是犯罪分子,不仅以抢劫的钱为定罪量刑依据。犯罪嫌疑人只要实施抢劫,就构成抢劫罪。法
    2023-06-21
    236人看过
  • 强奸罪预备犯如何被判?
    涉嫌强奸罪,法院应当依法判决。按照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一般会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期。强奸累犯怎么判刑强奸罪累犯作为一种特别的再犯,法律明文规定适用从重处罚的原则,也就是说强奸罪累犯的刑罚一般会对照基准刑在加重处罚。强奸罪累犯判刑如下: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法律共列了五项情形,即:1、做出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动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同一妇女或幼女进行强奸或者奸淫的行为;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所说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因
    2023-07-17
    483人看过
  • 法律规定啥叫犯罪的预备行为?
    一、法律规定啥叫犯罪的预备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根据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可以把这类行为概括为以下几种:(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如行为人为实施盗窃活动而事先查看银行所处的位置、保险柜放置的地方、毗邻的建筑物、逃跑的路线等。
    2024-01-25
    152人看过
  • 强奸罪的从犯会怎么处罚法律有什么规定
    我国法院对于强奸罪中其次要作用的从犯,一般会按照强奸罪的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4-05-14
    381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预备犯是犯罪行为?
    一、根据法律规定预备犯是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预备犯是犯罪行为的,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是犯罪预备。如为了盗窃而准备钥匙,排除实施犯罪行为的障碍等。应当根据预备的程度和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程度等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犯罪既遂予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一)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也是一种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但是刑法将这一常见的行为方式单独列举予以明示。(二)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三)其他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
    2023-04-28
    198人看过
  • 共同犯罪如何认定:强奸罪共犯的法律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共犯如何处罚:1、主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两种情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怎么区别共犯和从犯共犯和从犯的区别。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要求参与人员二人以上,二人都构成“犯罪”(这里的犯罪指不法,不要求罪名相同,不考虑责任年龄和能力),二人有共同故意、共同行为。共犯中的罪犯区分主犯和从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这里,主犯与从犯,不法是共同的,但责任是分别的。从犯属于共犯的一种,两者之间有从属关系。除了从犯,共同犯罪中还可能存在教唆犯、胁从犯、间接正犯等等。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在
    2023-07-20
    168人看过
  • 为强奸准备工具构成犯罪预备
    2002年2月10日晚,被告人罗某在某卫生所购买了药剂及注射针筒后,到网吧与一女网友联系,企图将其骗出,并在饮料中注入药剂将其麻醉后实施强奸。因该网友未答应与被告人会面,罗某预谋实施强奸的犯罪行为未能得逞。被告人次晚携带以上犯罪工具到某一迪吧时,因涉嫌打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供述自己企图强奸他人的犯罪事实。永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以奸淫妇女为目的,准备麻醉药品及针筒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遂以罗某犯强奸罪(预备)并根据被告人自首的情节从轻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一年。或许有的读者会认为,本案罗某连与女网友见面都没有,更谈不上有强奸的行为,罗某被法院以强奸罪进行处罚,似乎有些冤屈。殊不知,罗某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其未能着手实施犯罪是因为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否则,其犯罪预谋转化为犯罪行为,将造成很大的社会危害性。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
    2023-04-22
    144人看过
  • 预备强奸和抢劫怎么定罪
    预备强奸却临时改行抢劫的,根据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的原则,应按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构成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强奸和抢劫做多判刑多少年强奸和抢劫两罪并罚的,最多判处的刑期应当根据具体情节确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
    2023-08-08
    91人看过
  •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追究责任么?
    一、法律规定犯罪预备追究责任么?法律规定犯罪预备追究责任,毕竟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也是属于着手实施相关的犯罪行为的。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可以”是授权性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具有允许、许可的意思,但同时也表明了刑事立法的倾向性意见。这儿,刑法虽然用的是可以,但可以理解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是法定的,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必须这样为之。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行为人准备实行特别严重的犯罪、手段特别恶劣时,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也是法律所规定“可以”应有之义。)至于究竟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对犯罪预备的整个案件进行综合考察后来决定。二、犯
    2024-01-19
    154人看过
  • 强奸罪犯罪预备但未强奸他人会被量刑吗?
    强奸罪犯罪预备但未强奸他人会不会被量刑,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对于个别预备犯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严重、危险性大的,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
    2023-04-16
    437人看过
  • 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及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如下: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1、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2、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3、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4-04-29
    123人看过
  • 我国法律规定,犯罪预备怎么判
    犯罪预备可能只会被判处支付罚金,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可以”是授权性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具有允许、许可的意思,但同时也表明了刑事立法的倾向性意见。这儿,刑法虽然用的是可以,但可以理解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是法定的,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必须这样为之。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行为人准备实行特别严重的犯罪、手段特别恶劣时,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也是法律所规定“可以”应有之义。)至于究竟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对犯罪预备的整个案件进行综合考察后来决定。犯罪预备一类算犯罪吗犯罪预备算犯罪。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行为符合犯罪
    2023-08-06
    4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强奸罪有犯罪预备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11
      强奸罪有犯罪预备,如果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就会构成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一)主观上为了犯罪 (二)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三)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一是预备行为没有完成,因而不可能着手实行犯罪;二是预备行为虽已完成,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四)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
    • 是中止强奸案还是构成强奸罪预备犯罪?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8
      一、犯罪预备本身就是概念,只是作了预备而没有实施犯罪的,就是犯罪预备,既不犯罪未遂也不是犯罪中止。二、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的法定概念: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三、《刑法》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行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 犯罪预备与强奸未遂的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4
      强奸罪中的犯罪分子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与强奸未遂的区别为:犯罪预备要求犯罪分子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但还未实行犯罪行为;而犯罪未遂指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
    •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是否够罪的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08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也是够罪处理的,但可以对照既遂犯进行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没有造成犯罪事实的也可以免除处罚,具体情况应当结合犯罪预备所造成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判罚和处理。
    • 什么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怎样量刑,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23
      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对于预备犯,我国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