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拟细化资产重组信息披露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0:46:17 109 人看过

针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出现的诸多乱象,上海证券交易所拟从细化信息披露要求入手进行规范,在重组过程强制全公开的同时,重组传闻被纳入规范环节,失败式重组则将受到严格监管。

上交所26日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吸收整合了前期已发布的七项重组信息披露备忘录及重组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相关通知,将其合并为一项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共分八章,除总则、附则外,按照重组进程设置重组传闻及澄清、重组筹划及停牌、交易核查、重组方案披露、重组终止和重组实施等六章。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配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按照市场化、法制化的总体要求,以更好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和便利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务为导向,细化和扩展了重大资产重组全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并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停复牌事项进行了规范。

针对资产重组过程中往往伴随谣言满天飞的状况,《征求意见稿》将重组传闻纳入信息披露的规范环节,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关注公共媒体或市场出现的重组传闻,并及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确认;对于确实已开始筹划重组的,上市公司应立即向交易所申请停牌;对于尚未开始筹划重组,但无法确认未来三个月是否开始筹划重组事项的,应立即向交易所申请停牌,同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和澄清公告后复牌。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约30%的并购重组在向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前即宣告终止,并购重组失败的日益常态化及其负面影响已引起市场各方的广泛关注。

对此,上述《征求意见稿》强化了重组终止过程中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明确了所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增加了重组终止的信息披露要求和具体内容。同时,根据重组终止时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的长短,差别化规定了互动式信息披露的采用情形及后续启动重组的限制性规定。

例如,对于停牌未满一个月即终止重组的,公司应详细披露终止重组原因,同时承诺在公告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于停牌超过一个月再行终止的,需进一步披露重组框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结果公告后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组。

对于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在股东大会审议重组方案前拟终止重组的,上市公司还需立即申请股票停牌、核查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交易、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重组事项、披露终止重组的说明及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等。

此外,为防止上市公司为迎合市场热点、制造噱头而重组,吸引资金哄抬股价,《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购买的资产与现有主营业务没有显著协同效应的,要求公司在重组预案中充分说明并披露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业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要求等。

业界普遍认为,上交所新规旨在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强化上市公司对投资者负责的意识,提高其失败成本。其中关于核查二级市场股票交易的规定,则有助于遏止内幕交易,提高监管震慑力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17日 1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信息披露相关文章
  • 债务人应披露债务重组的哪些信息
    债务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1、债务重组方式;2、因债务重组而确认的资本公积总额;3、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实收资本)增加额;4、或有支出。债权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1、债务重组方式;2、债务重组损失总额;3、债权转为股权所导致的长期投资增加额及长期投资占债务人股权的比例;4、或有收益。一、债务重组是指什么?债务重组的定义是什么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运用:1、对有临时困难的企业,要树立与企业同生死共患难的思想,利用债务重组让企业渡过难关,让企业起死回生。通过重新签订银企借款合同,采取减免利息、降低利率、减免部分本金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2、负担较重,并一时难以消除的企业,如果属于本地重点企业,对企业资产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难度较大、成本较高的,可以通过大幅度降低贷款利率,大幅度减免贷款本金等措施进行
    2023-03-11
    492人看过
  • 债务重组:债务人应该披露哪些信息?
    债务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1、债务重组方式;2、债务重组确认的资本公积总额;3、债务转换为资本导致的股本增加。债权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1、债务重组方式;2、债务重组损失总额;3、长期投资增加和长期投资占债务人股权的比例。债务重组什么是债务人(1)资产清偿债务:包括现金清偿债务和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需要根据各个不同类型的资产确认处置损益,这点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损益确认是大体一致的: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确认营业外收支,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性房地产和原材料等确认其他业务收入,企业库存商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等。(2)债务转为资本:这种情况实质上是我们一般理解中的债务重组的方式,也是用的比较多的方式,即债权人将债权变为股权,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一般情况是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和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情
    2023-07-02
    406人看过
  • 上证所分类管理信息披露风险
    记者日前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上证所已经建立了一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对高风险公司进行重点监管,有效地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近年来,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同时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也越来越高,上证所作为督促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的监管机构,其监管的工作量与日俱增。上证所近年来相应地引进了部分人员,开发和提高了网络、信息管理等监管技术手段,但是,对比起不断增加的上市公司数量而言,监管资源仍然非常有限。如何将有限的监管资源有效地投入到上市公司监管中去,上证所近年来在这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监管进行风险分类管理就是其中之一。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管理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监管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和分类,根据不同的风险类别,施以不同的监管力度,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据了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风险分类分为2类6级:第1类为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上不规范
    2023-04-24
    390人看过
  • 信息披露是什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何规定?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信息的获取,主要是通过大众媒体阅读各类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在获取这些信息后,可以作为投资抉择的主要依据。真实、全面、及时、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至关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对那些持价值投资理念的投资者真正有帮助。律师补充: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
    2023-05-07
    211人看过
  • 产品推介信息披露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应有规范和详尽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示信托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揭示参与信托计划的风险及风险承担原则,如实披露专业团队的履历、专业培训及从业经历,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影响投资者进行独立风险判断的误导性陈述。办理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时,至少应当在集合信托计划推介材料中披露以下内容:信托计划情况简介;信托资金的运用范围以及信托财产评估的程序和方法(适用时);集合信托计划的保障方式;信托资金拟投向的项目(适用时);集合信托计划的潜在风险和所采取的监控手段;信托合同约定信托财产可委托第三方管理的,应当披露该管理人的名称和管理责任;信托经理的简介;风险特别提示;认购事项说明;其他认为需要推介披露的内容。注意产品推介中的保底收益问题推介材料中不得存在任何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的表述。比如:零风险、收益有保障、本金无忧,保本等。也不得私下签订回购协议或承诺函直接间接承诺保本
    2023-08-17
    280人看过
  • 公司上市的信息披露
    2023-06-09
    121人看过
  • 投资信息的表内披露
    (1)投资信息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对外投资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企业经营多元化、资本经营、资产重组、兼并联合风起云涌的大趋势下,投资的成败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把投资的信息纳入资产负债表中披露,可以使信息使用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资产规模及其构成情况。按照《投资》准则的要求,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余额。其中长期股权投资中属于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的部分应单独披露。①短期投资信息的披露。企业期末持有的短期投资应作为流动资产的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对于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作为“短期投资”的减项列示。把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单列项目披露,能够为报表阅读者提供更多的信息。②长期债权投资信息的披露。企业在期末持有的长期债权投资应在资产负债表左边“长期投资”类别下单列项目列报。其中,属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不在
    2023-04-24
    243人看过
  • 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债务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1、债务重组方式;2、因债务重组而确认的资本公积总额;3、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实收资本)增加额;4、或有支出。债权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1、债务重组方式;2、债务重组损失总额;3、债权转为股权所导致的长期投资增加额及长期投资占债务人股权的比例;4、或有收益。一、债务危机怎样处理?企业债务危机,企业出现资不抵债,因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民间借贷、员工工资、上游供应商货款等债务,而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营,甚至破产倒闭的危机问题。针对如何应对该种债务危机问题,现简要分析如下。企业债务危机的应对方式无非是拯救及康复两种体系的持续发展,拯救是指针对现有债务问题,企业利用法律手段申请破产,往往容易导致债权人和债务人两败俱伤这一弊端,去与债权人进行债务和解,实现债务重组。其基本方式如下:一,普通在通过债务重组、股权重组进行应对,企业可以通过协商变债
    2023-06-22
    377人看过
  • 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电子存档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信息中心(1999)13号各证券监管办公室、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为落实《关于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电子存档事宜的通知》(证监信字(1998)50号文)精神,规范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电子存档工作,特发布本通知。请将本通知及附件转发辖区内上市公司,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1、电子存档范围电子存档的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年报、中报、公开披露的临时公告以及发行、配股、重大事件的报审最终审定材料的摘要和全文,对报审材料中的政府批文、营业执照、签名等无法电子化的,暂不作电子存档要求,但需对相应纸质文档作妥善保存。2、文件格式转换方法所有电子文件用Word或Excel编写,版本不限,保存完毕后,还应另存为纯文本文件。具体方法如下:运行Word或Excel,打开被转换文件,单击“文件”菜单中“另存为”,在“另存为”窗口中选“保存类型”为“带分行
    2023-04-24
    272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务重组的披露包括哪些信息
    一、民法典中债务重组的披露包括哪些信息民法典对债务重组信息的披露包括哪些没有规定,而会计准则第12号规定,债务重组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披露债权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十四条债权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权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二)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以及该投资占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股份总额的比例。第十五条债务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务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二)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二、债务重组的流程有哪些1、债务重组准备工作。接受委托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包括对主体资格、法律条件,各当事方的资信以及是否涉讼、存在或有债务等进行调查;协助全面清理负债企业的资产和债务,清查企业所有的债
    2023-06-19
    146人看过
  •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什么是重要信息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依法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向股东和公众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严重损害股东或者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几年构成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判刑有两种情形:1、犯此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犯此最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
    2023-08-18
    464人看过
  • “信息披露义务人”责任重大
    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间沟通的重要桥梁,也是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自愿披露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
    2023-05-07
    305人看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信息披露和报告的规定
    一、**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信息披露和报告的规定依据《**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五章信息披露和报告5.1本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根据会员报送数据,向市场公布下列信息:(一)前一交易日单只标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信息,包括融资买入额、融资余额、融券卖出量、融券余量等信息;(二)前一交易日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总量信息。5.2会员应当按照本所要求每个交易日向本所报送当日各标的证券融资买入额、融资还款额、融资余额、融券卖出量、融券偿还量以及融券余量等数据。会员应当保证所报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二、融资融券的风险第一:杠杆交易风险。融资融券的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的特点,假如判断失误的话,同时就蕴含着杠杆交易风险。因为融券融资交易在投资者自有的投资规模上有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杆,所以亏损的话也会放大。对于这样的情况,投资者需要认识到杠杆交易的高回报高风险的特点。另外,融资融券的交易要支付利息
    2023-05-04
    19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出现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一、哪些情况下出现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立案标准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公司、企业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又侵犯了股东、社会公众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
    2024-01-30
    305人看过
换一批
#基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披露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更多>

    #信息披露
    相关咨询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1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是指公司因特殊原因而需要做出重组决定的预备方案,它一般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才能做出决定。这种事情一般比较慎重,也比较保密。如果是上市公司,一旦泄密,将引起公司股价的巨大波动。同时,还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制定后还需报主管部门,最后才能敲定,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信息披露。
    • 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一般要多久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1
      你问的资产重组信息披露是:上交所2015年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指出,上市公司应当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如因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等原因,可以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并在停牌3个月期满前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上市公司预计因上述事由导致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5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的,如拟继续推进重组,除应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向交易所申请
    • 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督促资产评估机构勤勉尽责,不断提升其执业水平,证监会发布《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7号——轻资产类公司收益法评估》,就轻资产类公司收益法评估监管风险进行提示,主要针对话题的常见问题及监管关注事项。 一、评估资料完整性及可靠性 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 三、评估假设合理性 四、现金流测算 (一)收入预测 (二)成本费用预测 (三)折现率选择 (四)盈利预测
    • 债务重组相关信息披露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16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财务报表准则,债务人和债权人应当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债务人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债务重组方式、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总额、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或实收资本)增加额、或有应付金额以及债务重组中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务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债权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债务重组方式、确认的债务重组损
    • 无重大资产重组应该披露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5
      关于无重大资产重组应该披露吗这个问题答案肯定是应该披露,通过简化重组预案披露内容,减少停牌期间工作量,进一步缩短上市公司停牌时间:本次修订明确上市公司在重组预案中无需披露交易标的的历史沿革及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等信息,具体信息可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