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如何影响债权人的权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9 16:30:14 439 人看过

代位权,乃一种民法上之权利制度,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应尽债务且怠于行使其相应到期债权之时,若对债权人之权益构成实质性损害时,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债权人得以自身名义替代债务人行使相应债权。

此项代位权对于债权人具有以下效力:当债权人依上述程序行使代位权并得到执行之后,需将在该过程中所获之收益转交给债务人;

同时,在代位权问题处理完毕之后,享有代位权者与未行使用权者均具有同等之法律地位。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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