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生育保险申请待遇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0 10:12:01 68 人看过

一、生育保险待遇:

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治疗费和终止妊娠(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的费用等,其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具体按如下标准发放:

①产道分娩2000元;

②剖宫产3000元(含产道分娩多胞胎);

③终止妊娠400元;

④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可按规定享受10天看护假假期津贴,看护假假期津贴按每人每天60元标准定额计发。

二、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方法

由女职工单位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持女职工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或死亡证明)、剖宫产证明,向所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报办理,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男职工假期津贴由男职工单位在男职工配偶生育后1年内,持男职工本人身份证、职工本人结婚证、婴儿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向所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办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2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广州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办理指南(条件+资料+流程)
    办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2、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3、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参保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办理程序1、正常申报:参保人生育、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2、延期申报: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
    2023-05-10
    68人看过
  • 汕头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流程有哪些简述
    一、申报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二、申报程序和期限。(一)用人单位应在女职工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并填报《汕头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女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4、《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5、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6、剖腹产、多胞胎或死胎引产(7个月以上)的,须提供医院《疾病证明书》原件,病历、出院小结的原件及复印件。(二)用人单位应在女职工流(引)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报流生育保险待遇时,并填报《汕头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女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医院流(引)产病历、《疾病证明书》及收费收据的原件及复印
    2023-05-31
    102人看过
  • 上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流程及条件
    申办条件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3、2013年5月1日前已按自由职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且生育当月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4、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建立了个人账户的。注: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申请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3、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县
    2023-05-29
    488人看过
  • 生育保险如何申请生育保险金申请流程详解
    一、申领手续: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参加农保的从业人员仍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社保(查询办理)经办机构办理)。二、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实名制的活期银行存折(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邮政储汇局),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疗证明》;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失业的生育妇女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但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从业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
    2023-02-26
    139人看过
  •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经办人写谁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经办人写谁在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中,“经办人”栏目的填写应当明确无误地标注出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的人员详细信息。对于报销人和经办人均为自然人的状况,如因个人事务繁忙或出于方便他人代为处理的考量,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委托被委托人携带其身份证前往办理相关手续。倘若由参保人亲自办理此项业务,则应当如实填写参保人自身的相关信息。再者,"申请主体信息"部分亦需认真填写参保人士的相关信息,保证所填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以促进整个申请流程的顺利推进。若系雇主通过企业购买社会保障,生育津贴的申领工作可由社保经办人员携带受托人(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前往社保局按规定流程予以办理,所有材料均需妥善保留,以备查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
    2024-07-08
    262人看过
  • 生育保险怎么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如何领取,生育
    生育保险待遇领取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二胎生育保险待遇1、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2、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
    2023-08-07
    140人看过
  • 生育保险有什么待遇,生育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一、生育保险有什么待遇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2023-02-03
    369人看过
  • 九江生育保险产假待遇和生育津贴标准
    九江生育保险产假待遇:1、取宫内节育器的,享受1天的生育津贴;2、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3天的生育津贴;3、结扎输卵管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4、妊娠3个月以内(含3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5、妊娠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含4个月)流产的,或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6、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7、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胎儿宫内死亡或婴儿出生后死亡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增加享受生育津贴:1、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或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2、正常受孕生产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3、符合晚育条件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4、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增加10天的生育津贴;怀孕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含4个月)
    2023-05-10
    464人看过
  •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流程?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提交的材料?
    一、怎样申请工伤保险待遇(1)申请条件:①伤(亡)者受伤前已参加工伤保险(未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向用人单位追索);②伤(亡)者已经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机构)认定为(或视同)工伤;③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2)申请时限:①因工负伤未致残的,申请人应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②因工负伤致残的,申请人应在伤残程度(等级)鉴定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③因工负伤死亡的,申请人应在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4)办理程序:①申请人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交上述材料;②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工伤保险收文回执》给申请人;如材料不齐全的,工伤保险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材料;③工伤保险部门受理申请后,核算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向用人单位、职工或其家属送达《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和《工伤保险偿付核定单》,核发工伤保险待遇。二、申请
    2023-04-28
    435人看过
  • 江苏镇江市生育保险待遇内容是什么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1.享受条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和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属统筹地区生育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足额支付,其中,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
    2023-05-08
    296人看过
  • 湛江参保男职员配偶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结婚证原件核对后退回。纸质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非保障卡申请的,需提供)纸质社会保障卡原件核对后退回,需激活金融账户。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使用的提供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本地开户、8大签约银行)纸质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纸质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加盖医疗机构印章,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纸质诊断证明或其他医学证明材料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纸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件或证明证件类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类收取原件。纸质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纸质参保职工配偶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纸质代办人身份证代办的需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纸质配偶户籍地城乡(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出具的未享受当地生育报销待遇的证明收取原件纸质参保配偶户口本原件核对后退回。纸质
    2023-05-10
    108人看过
  •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应该有哪些申请程序
    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怎么办啊?具体流程?一、申办程序一用人单位应在女职工生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流产(引产)之日起三个月内申报生育保险待遇。二用人单位申报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须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材料:1、女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生育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4、《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5、剖腹产、多胞胎或死胎引产(7个月以上)的;须提供有效病历和医院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三用人单位申报女职工流产(引产)待遇的须填报《流产(引产)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材料:1、女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医院流产(引产)证明及医疗费用单据的原件及复印件;3、女职工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书。二、办理业务时间每月1-25日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的时间。三、服务承诺一自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之日起,15个
    2023-05-05
    66人看过
  • 驻马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材料
    1.生育待遇申报材料:(1)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2)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服务证复印件及原件;(3)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及原件;(4)出院证原件(有并发症的需要病历复印件);(5)医疗费用发票原件;2.计划内流产、引产的生育待遇申报材料:(1)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2)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证复印件及原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流产或引产证明复印件(住院的还需提供出院证原件);(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材料:(1)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及原件;(2)结婚证复印件(移位妊娠);(3)出院证原件;(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办理地点:驻马店市医疗保险处地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健康路交叉口市医疗保险中心11号窗口咨询电话:0396-2834344
    2023-05-29
    363人看过
  • 江苏宜兴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江苏宜兴生育保险最新政策江苏宜兴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按照新的生育保险政策,今年1月1日起,我市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将全市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纳入生育保险管理范畴。再加上现行的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政策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保障政策,基本实现我市生育保障的全覆盖。缴费方面,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用缴费。江苏宜兴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具体为: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同时,新规还解决生育保险与相关法律衔接问题。按照新规,如果职工产假或者
    2023-05-10
    21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生育保险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如何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一、生育保险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二、如何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一)申报条件
    • 附件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材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6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90天内向单位或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其中失业妇女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二)生育妇女的身份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 济南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条件有哪些, 如何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有什么标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4
      生育保险待遇 1、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2、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
    • 什么时候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1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婴儿出生证。
    • 生育险待遇申请表指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4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