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见证人要出庭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10:32:06 381 人看过

污点证人开庭时可以不出面。污点证人是西方的概念,指犯罪活动的参与者为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公诉机关合作,作为控方证人,指证其他犯罪人的犯罪事实。污点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与一般证人的区别在于,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不是清白的人,其行为已具有刑法上犯罪的构成要件。污点证人在中国大陆是指具有犯罪污点且知道案件情况,为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追溯机关合作,作为控方证人,质证其他重要发罪人犯罪事实的人。污点证人一般为非主犯或非主要分子,其罪行较轻。污点证人作为证人的一种,可以使用证人的保护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刑法中都有涉及证人保护的法律条款,因此,污点证人的真实姓名、身份、地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确有必要保密的,可以不在庭审中公开,也可以做适当技术处理后再入卷宗。在法律作证过程中,可不直接出庭,采用视频作证系统,并对污点证人的图像和声音进行技术处理。

一、刑事程序法方面的完善

我国大陆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追究没有规定专门的诉讼规则,需要确立更有利于检控的诉讼规则。

1、在证明责任方面,效仿澳门《有组织犯罪法》的有关规定,对黑社会犯罪通过法律推定,确立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明确规定某些事实(如参加黑社会集会、参加黑社会举行的仪式等)可作为对黑社会分子的推定,而黑社会分子互相使用或被称为某些头衔或代号(如大哥、老大等),可以作为对其充当领导职责的推定,这种法律上的推定必须有被推定者的反证才能被推翻。

2、在证据规则方面,一方面加强证人证言的效力,如果有理由相信被害人、证人因害怕黑社会报复而不愿出庭作证,可以采用事先录音、笔录等形式作证,之后在法庭上宣读。另一方面扩大证据收集手段,许多国家的司法实践经验表明,利用电子监控、控制下交付等秘密侦查手段搜集证据,是有效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措施之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多是职业犯罪,具有较强的自我应变及预防能力,有着较丰富的反侦查经验和措施。因此可以授权侦查机关利用秘密调查手段进行,当然,秘密侦查所获得的证据只有事后经司法当局批准方能生效。

3、在证人制度方面,首先,借鉴香港《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的规定,在对严重有组织犯罪的刑事诉讼中,以立法来规范证人的作证行为。法律赋予有关机关强权,使证人作证真正成为义务。其次,由公安机关自始至终承担证人的保护工作。再次,对无论是污点证人或是卧底证人还是普通证人的资料一律采取严格的保密制度。最后,对污点证人,澳门法律规定了从轻处罚和特殊的再审制度,在大陆可以规定对其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4、确立诉讼行为不公开的制度;对特定罪犯采取羁押措施,切断其与外界的联系;对嫌疑犯的财产进行扣押以防其利用所拥有的财物大肆活动以及建立专门的特警反黑防爆机构。这些都是澳门反黑刑事程序法中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二、贩毒的刑事证据有哪些

简单地说,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下列七种: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物证、书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

“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

“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或者承认犯罪,但认为应当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所作的辩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4日 2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条相关文章
  • 借条没有见证人能生效吗?
    欠条没有见证人会生效,只要签订欠条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该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一、合同上的条款可以备注无效吗合同上的条款不可以备注无效,签订合同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合同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
    2023-06-26
    217人看过
  • 在借条中可以写见证人吗
    一、在借条中可以写见证人吗?借条中可以写见证人,但没有见证人不代表借条就是无效的,借条满足以下条件即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有出借行为。二、借条规范书写格式是怎样的?借条甲方xxx(身份证号:*****)今收到乙方xxx(身份证号:*******)人民币*****元。(大写)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借款利息为:**..借款人签名日期三、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借款用途不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债权人明知对方将借款用于一般违法行为,法律将不会保护债权人利益,如果明知对方用于犯罪行为,债权人还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或其他罪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
    2023-06-02
    118人看过
  • 借条见证人可以是亲属吗
    见证人只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确实存在,所以见证人可以是任何人。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2024-04-30
    154人看过
  • 遗嘱上的见证人可以不出庭吗
    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不出庭作证有效的。我国法律并未规定遗嘱见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只要在代书遗嘱中写明具体内容时,具有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可。一、如何确定代书遗嘱效力代书遗嘱符合一定条件是有效的: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二、遗嘱怎么写才合法?代书遗嘱要合法有效,需满足以下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代书遗嘱的种类及成立条件是什么代书遗嘱成立条件包括:1、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
    2023-03-22
    327人看过
  • 夫妻共同遗书有两个见证人,需要出庭吗
    一、夫妻共同遗书有两个见证人,需要出庭吗这取决于当时的实际情况与遗嘱的类型。首先是对于自书遗嘱而言,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强制要求立嘱过程中必须有见证人在场,若见证人无法出席庭审,理论上将不影响法院对遗嘱效力的认可。然而,一旦涉及到代书遗嘱或者录音遗嘱这样较为复杂的形式,由于见证人不在现场,因此无法准确核实遗嘱上记录的见证人是否确为真正的遗嘱见证者,有利是否能够因此确认遗嘱的合法性及有效性产生质疑。另外,假使见证人拒绝出庭作为证人,法院可能无法对其真实性进行确认,也就意味着遗嘱原本涉及的效力也可能受到影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二、夫妻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共同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夫妻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是共同遗嘱的所有被继承人全部去世以后。所谓共同遗嘱是合立遗嘱人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都有订立共同遗嘱的意
    2024-04-01
    127人看过
  • 证人出庭要书面证词吗,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
    一、证人出庭要书面证词吗证人出庭作证要书面证词的,但是一般是口头证词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出庭作证是原则,不出庭是例外,要有法定不出庭理由。现实中是不出庭为原则,出庭为例外。有书面证词是可以的。但一方要求对方证人出庭时(附条件)对方证人不出庭的话,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二、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有: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三、证人不能出庭的情形有哪些证人不能出庭的情形
    2023-06-24
    102人看过
  • 借条见证人能否起诉
    见证人不负连带赔偿法律责任、要负借条证明人的法律责任;一旦借款人不认可借条、见证人负有证人的法律责任,但不负连带赔偿法律责任。民间借贷中的见证人,仅是在场看见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发生于存在的作用,与“在场人”意思近似等同。一、见证人在什么地方签字?见证人在见证人一栏签字。不能在保证人或担保人一栏签字,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如未注明见证人一栏,记得在签字前加见证人三个字。只有证人的法律责任,没有连带责任,只有担保人才有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二、借条丢了怎么补办没有借条时,如果发生纠纷,债权人就无法提供有利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一旦借款人赖账,债权人就很难维护自己的利益。民间借贷中,借条是比较直接的证据
    2023-03-06
    171人看过
  • 起诉借款人担保人要出庭吗
    在向借款人提起诉讼之时,担保人是否应出席法庭审理且为自身辩护,这其中牵扯到诸多因素。总体而言,担保人享有选择是否出席庭审为自己提供辩护的自由权,同样也可选择不出席。然而,若在被法院依法要求出席庭审情况下,担保人无合法合理之理由拒不参加,那么法院可依照规定,以缺席判决方式处理相关事宜。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依法享有参与诉讼活动及为自身主张进行申辩的权利。倘若担保人能够亲自出席庭审,便能就案件的事实与证据进行详细陈述以及质证环节,从而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2024-07-25
    471人看过
  • 前庭察看的见证人在借条上是否有责任?
    借条上的见证人承担证人的责任,不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只有保证人才承担债务偿还的连带责任。见证人在借据、收条、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明确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遗嘱见证人有哪些条件?遗嘱见证人的条件如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23-07-15
    102人看过
  • 写借条的时候一定需要见证人在场吗?
    这并非必要条件,借钱还钱虽是双方的事,但最好有第三者在场,特别是小额未打借条的借款,以减少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除非特别约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和见证人,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保证责任。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条。若对方将借条遗失或一时找不到,则应让对方当场写下收据。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借贷期满后,债权人应及时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不能碍于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时催款。如债务人一时无法归还,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如债务人仍不按期履约或外逃,债权人应在借款期满后的2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依法催收,否则就视为放弃债权,法律不予保护。所以只要一个借条内容合法,最后有借款双方的相关人员的亲笔签字就是有法律效率的,不管这个借条是否是别人代打的,只要有有效条件,那么它就是具
    2024-01-09
    331人看过
  • 证人出庭要书面证词吗
    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出庭作证一般是口头。证人出庭作证是原则,不出庭是例外,要有法定不出庭理由。现实中是不出庭为原则,出庭为例外。有书面证词是可以的。但一方要求对方证人出庭时(附条件)对方证人不出庭的话,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出庭作证出庭作证是证人依有关法律规定出席法庭并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法庭提供证言的活动。证人出庭作证是直接、言词原则的表现,是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内在要求。证人出庭证人出庭作证是直接、言词原则的表现,是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内在要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但符合下列情形,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1、未成年人;2、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3
    2023-06-14
    195人看过
  • 借条官司原告出庭吗
    因借条打官司的情况下,原告一般要出庭,但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处理。所以民事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上诉,原告可以不出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2023-03-27
    414人看过
  • 写借条请律师做见证人可以吗
    见证人只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确实存在,所以见证人可以是任何人。一般保证人有一个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2024-05-07
    275人看过
  • 借条上见证人可以重新补上吗
    不可以重新补上,因为借条在签订后具备法律效力,不可以随意更改,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重新签订借条,并补上见证人。但见证人不负连带赔偿法律责任、要负借条证明人的法律责任;一旦借款人不认可借条、见证人负有证人的法律责任,但不负连带赔偿法律责任。民间借贷中的见证人,仅是在场看见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发生于存在的作用,与“在场人”意思近似等同。见证人主要要与“保证人”相区别,保证人就是担保人,指在保证法律关系中,提供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债务提供担保,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法律责任。一、写借条要注意哪些细节?借条是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字据,钱别人钱物立下字据就是借条。写借条时,应该注意一些细节问题,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下:1、注意借条不要空白间隙太大。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
    2023-02-16
    82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条
    词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借条
    相关咨询
    • 借条要见证人吗?欠条一定要见证人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是否需要写证明人,这不是借款欠条生效的要件。因此,写不写都可以。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其合同成立时间为双方签字或盖章之际。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
    • 工伤见证事件了,工伤见证人一定要出庭作证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2
      可以申请人社局调查。工伤认定不开庭,并不需要证人出庭作证,但证人慑于用人单位的压力,不愿意为工伤职工到人社局作证的,工伤职工可以提供线索,申请人社局进行调查。人社局工作人员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
    • 借条保证书需要见证人签字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8
      保证书若有见证人的,需要见证人签字的。但是见证人的签字并不属于保证书的生效条件,见证人的签字只是作为作证的保障。只要保证书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保证人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
    • 见证人申请出庭作证需要提交法律文书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30
      在庭审期间请证人出庭作证,需要提前向法院提交申请书,说明证人的身份,证人不能参与庭审,只能在庭外等候,作证时要实事求是,如实说明自己见到的情况,不能存在作伪证的情况,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 代书遗嘱必须是见证人出庭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5
      1、法律并未规定代书遗嘱见证人一定得出庭作证,只要代书遗嘱文义明了,只提供证言不到庭也可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代书人也可以作为见证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