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占用公共区域是否侵犯法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10:46:42 242 人看过

一、业主占用公共区域是否侵犯法律

业主占用公共区域侵犯法律,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小区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既是一种违反管理规约的违约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起诉吗

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起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该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无关的活动。因此,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社团组织,其职责是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由于物业管理活动纠纷而形成的诉讼中,业主委员会是适格的主体。当然,业主委员会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必须是基于业主大会的授权。

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3.续筹并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6.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等。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n(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n(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n(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n(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n(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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