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受教育权案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1-19 15:47:32 234 人看过

案件简述:案件事实:李某某进入厦门某学校就读高中,200*年*月李某某因与同学发生口角打伤该同学,被该学校作出”劝退处分”并被迫离校,不久该生离开该学校到外地就学,家长要求学校退回未享受的教育金该校不允,该学校遂被诉至法院。

案件事实:李某某进入厦门某学校就读高中,200*年*月李某某因与同学发生口角打伤该同学,被该学校作出”劝退处分”并被迫离校,不久该生离开该学校到外地就学,家长要求学校退回未享受的教育金该校不允,该学校遂被诉至法院。

代理过程:

本律师代理三原告诉厦门某学校侵犯李某某的受教育权并要求该学校进行行政赔偿,该行政案件在审查立案时经本律师与法院说理、讲法沟通后顺利立案,一审庭审时我方充分地举证、论证、引述法律法规,对对方的证据和观点、说法进行全面且有说服力地驳斥,法院基本全部采信了我方观点并判决支持了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学校不服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庭审过程中,本律师步步为营,对对方的上诉理由进行了全面反驳,令对方哑口无言,二审判决同样支持了我方的主要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2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表现形式有:1.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2.学校周边环境不利于学生学习(噪音、网吧、迷信行为等)的行为。3.家长中断子女义务教育学业的行为。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行为。5.对危险校舍不及时维修而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6.学校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规定,乱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行为。二、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处罚侵犯受教育权可以对此进行罚款或者是警告、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
    2024-02-04
    160人看过
  • 冒名顶替读中专侵犯姓名权还是受教育权
    属于侵犯姓名权,因为受教育权并没有阻碍,即使中专没有读成那么自己可以再到其他学校报名,其他学校也会收自己。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可见侵犯姓名权主要表现形式有:干涉公民行使姓名权。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和假冒他人姓名。冒名顶替读中专就属于其中侵犯姓名权的一种情形。受教育权,是指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由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在我国,宪法确认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里指公民有获得文化科学知识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平的权利,而且每个公民都必须按照法律要求,接受教育。并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了充分保障公民享有这一权利,建国以来,我国建立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教育制度;包括:(1)学龄前教育;(2)全日制各级各类学校教育;(3)职工教育;(4)特种教育;(5)电
    2023-05-08
    66人看过
  • 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一、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属于什么违法行为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属于的违法行为是:侵犯受教育权的主体是以行政主体进行违法行为则属行政违法,如并非以行政主体为名义,且侵犯民事权利则属于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的违法,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在行政法上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只有当其以行政法主体身份或以行政法主体名义出现时,其违法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违法。而民事违法如民事侵权等,是一般违法行为。二、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怎么处理向学校,居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寻求帮助,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坚决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
    2024-02-19
    118人看过
  • 受教育权常识
    平等权
    一、法治社会与受教育权功能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受教育权是一项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反映了法治社会存在的基础与发展趋向。受教育权在宪政体制和基本权利体系中表现其独特的价值功能,需要我们从宪政理论角度进行研究和探讨。有关受教育权的基本理论框架与制度安排主要取决于如何确定受教育权的功能。从宪法价值的角度看,受教育权的主要功能表现在:1、通过普及教育,培养个人潜在的能力,为人类的文化生活与有尊严的职业生活提供必要的基础,即通过个人能力的开发,保护人的个性,建立实现人类价值的基础;2、推动建设“文化国家”的进程,创造文化国家的基础。在宪法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中受教育权将体现重要的文化价值;3、通过行使受教育权,社会成员获得建设民主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基本的伦理和生活哲学的基础,有助于在多元的文化背景中感受民主与法治的价值。民主主义发展所需要的民主市民的基本素质是通过教育权来实现的。4、根据社会成员的能力,获得平
    2023-05-03
    378人看过
  • 受教育权概念
    人身权
    一、受教育权概念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如某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上学,他就丧失了受教育权;如果缺乏教育的物质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也可能落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关于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其内容包括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和公正评价权三个方面。在我国
    2023-05-03
    151人看过
  • 教育权和受教育权的区别和联系
    一、教育权和受教育权的区别和联系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相同点是:1.二者都是教育法所确认和保障的一定主体所享有的利益。2.二者都是教育法所赋予一定主体的一种资格。教育权和受教育权的区别在于它们侧重的角度不同。教育权更侧重于强调人们有权从教育中受益,而受教育权更侧重于强调个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此外,教育权和受教育权也存在一些重叠之处,例如两者都强调了人们有权获得教育资源和表达自己的教育理念。二、教育权都包括哪些?教育权包括国家教育权、学校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和家庭教育权四种教育。具体如下:1.国家教育权是国家在教育活动中的权力,主要包括立法权、行政权、私法权、监督权。2.学校教育权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享有的权利。由教育法律、法规确定。3.社会教育权是教育法规定的各种社会组织在教育活动中的权利。在现代社会,各种社会组织以多种方式广泛参与教育,在此过程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2023-12-22
    245人看过
  • 上海首例侵犯网游著作权案主犯受审
    受利益驱使,前网吧老板罗治国伙同两名技术骨干,未经许可将网络游戏《传奇3》改头换面成《天子传奇》,并私自架设网络游戏服务器终端,招揽网络玩家,在4个多月里,吸引会员玩家近2000人次,获利50余万元人民币。这是上海市发生的首例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件,并被公安部列为2005年重点督办的国内十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之一。2007年1月10日,主犯罗治国在普陀区法院接受了审判。如果法院认定罗治国非法赢利金额为50万余元,那么他将面临3到7年的有期徒刑,以及一定数额的罚金。
    2023-06-08
    355人看过
  • 父母侵犯幼儿受教育权可以变更监护人吗
    一、父母侵犯幼儿受教育权可以变更监护人吗?父母侵犯幼儿受教育权的可以变更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二、未成年的监护人范围是
    2023-05-02
    436人看过
  • 什么是受教育权,受教育权的利与义务是什么?
    教育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公民有权上学接受教育;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如果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不能上学,他就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如果没有教育的物质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也可能失败。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款和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罚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和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侵害受教育权的情况有哪些侵害受教育权的具体表现实际上就是侵害了他人通过教育获得人力资本并最终获得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具体来说,也可以是说公民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受侵害:如:适龄儿童和少年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接受
    2023-08-07
    499人看过
  • 受教育权的权利内容
    法律综合知识
    “受教育权”作为人人应有的基本权利,它又具体表现在:“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获取受教育结果权”三个方面。其一,就“受教育机会权”来讲,受教育机会是指受教育者有权通过学习和受教育获得生存与发展能力的可能性空间和余地,是受教育者接受任何等级或类型的教育的起点、资格与身份。“受教育机会权”是受教育权存在与发展的前提性与基础性权利。学者龚*和认为“受教育机会权”还可具体分为入学机会权、升学机会权、受教育选择权和学生身份权。入学机会权、升学机会权是受教育机会权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重要的实现方式,受教育的选择权是指公民对接受教育的种类、学校、教师等有自由选择权利。受教育的选择权与入学机会权、升学机会权是不可分的。入学机会权、升学机会权以及受教育选择权的行使所产生的结果,即:进入某一教育机构而获得该教育机构的学生身份,享有学生的一切权利,而一旦丧失学生身份权,其他形式的受教育权也就一同丧失
    2023-05-03
    117人看过
  • 隐私权侵犯案例分析
    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3)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4)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5)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6)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7)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8)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把别人照片发网上属于侵犯隐私权吗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单纯发放一张照片,不透露姓名、家庭住址等私人信息,一般不认为侵犯隐私权。但如果是涉及两性关系等方面的照片就涉嫌
    2023-07-06
    177人看过
  • 残疾人教育:法律赋予的受教育权
    一、概念:残疾人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既要求实现残疾人受教育权保障的形式平等,即提供残疾人与普通人相平等的入学机会,也要逐步实现残疾人受教育权的实质平等。二、我国对残疾人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中国对残疾人受教育权的保障不但做出了相应的制度努力,而且取得了一定的保障实效。1、从残疾人受教育权的立法保障制度努力来看,主要集中于师资保障制度、经费投入保障制度、权利救济保障制度,这三项保障制度在总体上构成了中国残疾人受教育权保障的宏观制度架构。2、残疾人受教育权保障也在各项制度的不断实践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这些成就典型地体现在残疾人教育的师资队伍渐趋优化、以残疾人教育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投资及基本建设渐趋加强和残疾人为主体的特殊教育学段衔接体系渐趋完善。3、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残疾人受教育权的保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残疾人受教育权在立法保障上存在不足;二是残疾人受教育权保障的地区不
    2023-07-03
    55人看过
  • 生育权受到侵犯怎么处理
    一、生育权受到侵犯怎么处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生育权是绝对权还是相对权1、生育权不是相对权也不是绝对权,是人格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3、公民的生育权有哪些公民的生育权包括以下部分内容:(1)、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2)、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3
    2024-01-23
    186人看过
  • 学生表现不佳被劝退学状告学校侵犯受教育权
    学生小雪(化名)及其家长认为北京市某美语实验学校劝其退学侵害了小雪受教育的权利,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在该校继续受教育的权利。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小雪今年13岁,2004年9月转入北京市某美语试验学校就读。就读期间,学校认为小雪表现不好,严重影响了其他学生的正常学习秩序和学校管理。2007年5月15日,学校找到小雪的家长,通告其在学校的表现,并与家长协商,希望将其转入其他学校学习。在商谈过程中,小雪自动中止学业。2007年5月,小雪及其家长认为学校劝其退学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遂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学校恢复小雪在该校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并承担诉讼费用。该美语试验学校辩称,校方从未禁止小雪来校就读,是小雪自己不到校学习,小雪的诉讼主张不能成立,小雪随时可返校继续学习。原审法院经审理确认,美语试验学校根据小雪在校的一贯表现,的确找到小雪的家长希望把小雪转
    2023-05-03
    28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侵犯受教育权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02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可起诉处理。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状具体详联本律
    • 父母侵犯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1
      父母侵犯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未成年人到当地政府或教委投诉、举报,相关部门会责令限期改正。《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 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8
      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形式包括直接担责和承担补充责任。 具体而言,教育机构的直接责任,这种责任应当是一种替代责任,因为学生在校园受到人身损害,一般是由于教育机构的具体教职工没有尽到职责。 但是,其责任是需要由教育机构来承担的,不能由未尽职责的教职工来承担。 第三人责任与教育机构的补充责任。在第三人侵权造成学生人身损害时,由第三人承担直接责任,教育机构在这个时候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那么侵犯教育权怎么处理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15
      向学校,居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寻求帮助,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坚决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关于那侵犯教育权怎么处理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受教育权和抚养权受到侵害时该如何维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
      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时该如何维护: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的方式或诉讼的方式予以维护。抚养权受到侵害时该如何维护:一个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这个家庭中的子女。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