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0:42:58 415 人看过

股东代表诉讼的起诉条件

1、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1)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必须是公司的股东,非股东或者起诉时已丧失股东资格的人无权提起代表诉讼。

(2)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资格。为防止出现个别股东随意使用此项诉讼权利,造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疲于应付诉讼,难以专注于公司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必要对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资格做出限制。

根据本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2、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

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先向上述有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请有关公司机关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如果有关公司机关接到该请求后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这是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称竭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

3、有明确的被告

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的诉讼。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股东也可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股东代表诉讼的实质原告是股东所在的公司,只是因公司怠于或者拒绝提起诉讼而由股东代表其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由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股东代表诉讼的特征

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行使

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而产生的,这种权利不是股东传统意义上的因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而是由公司本身的权利而传来的,由股东行使的。因此,注意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股东直接诉讼是直接根据其出资而享有一定的起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而股东代表诉讼只是股东代表公司行使一定的诉讼请求权,其获得的利益或判决的结果都只是由公司承担,而与股东私人利益并无挂钩,股东只是作为股东身份间接地享有公司获得的利益而已。

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

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一人或多人都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并非只要是公司的股东,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不同的国家对该制度有不同的限制,其旨在防止某些恶意的股东进行滥诉,如前文所述,作为原告的股东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法院判决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

法院判决的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股东作为名义上的诉讼方,股东没有任何资格、权利和权益。也就是说原告股东不能取得任何权益,法院对该案的判决结果都直接归结于公司承担,这是股东代位诉讼最典型的特征,这说明股东只是代表诉讼的过程而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0: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东代表诉讼相关文章
  • 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之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公司在代表诉讼中的地位问题,存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和第三人。另一种观点认为,可以将公司视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理由是公司与代表诉讼有绝对的密切关系,但公司由于不愿起诉而丧失了对代表诉讼标的独立请求权,所以将公司的地位定位于无独立请求权的角色是合理的。这种观点较适应于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和诉讼实践,得到了很多法院的认同。如北京、江苏、上海等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均明确公司在代表诉讼中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笔者认为,公司既不宜作为原告,也不宜作为被告,而是处于独立地位的第三人,在诉讼中不辅佐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上诉权、申请再审权和申请执行权。在目前民诉法框架内对代表诉讼中公司的地位作出规定是不现实的,可在今后最高院出台的《公司法》解释中予以规定。一、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1)应
    2023-06-21
    367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行使
    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而产生的,这种权利不是股东传统意义上的因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而是由公司本身的权利而传来的,由股东行使的。因此,注意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股东直接诉讼是直接根据其出资而享有一定的起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而股东代表诉讼只是股东代表公司行使一定的诉讼请求权,其获得的利益或判决的结果都只是由公司承担,而与股东私人利益并无挂钩,股东只是作为股东身份间接地享有公司获得的利益而已。丧失股东资格还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时如果股东资格丧失的,就不再是股东,起诉主体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是不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
    2023-08-16
    390人看过
  • 符合什么条件的情况下股东可以提起代表诉讼
    股东可以提起代表诉讼的情形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是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代表诉讼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什么是关于企业监事的法律责任企业监事的法律责任:1、检查公司的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3、当董事、高管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且必要时对其提起诉讼。4、提议临时召开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二、企业监事的法律责任企业监事的法律责任: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
    2023-06-26
    220人看过
  • 代表股东诉讼在什么情况下
    股东代表诉讼的提起条件是:1、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2、前置程序。3、诉讼请求:股东代表诉讼不同于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直接诉讼。一、临时股东大会是什么临时股东大会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事由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一般投资
    2023-02-21
    298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案件类别的审查
    通常情况下,股东代表诉讼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但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处“他人”应当包括违法行政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当行政机关违法行政造成公司合法权益损害,股东提起代表诉讼要求赔偿的,按人民法院内部职能分工,应属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审判庭审理。因此,股东代表诉讼有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两种类别。值得注意的是,股东代表诉讼应排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适用。在股东代表诉讼案件中,诉因是原告认为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原告股东的权益间接受到损害,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或者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原告股东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按传统民事或行政诉讼理论,原告没有诉权,但由于公司法的特别规定,原告享有诉权。在此,公司法
    2023-03-01
    314人看过
  • 法律中规定什么是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诉讼,是指由股东提起的诉讼。股东诉讼一般被分为直接诉讼与代表诉讼两种。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特征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而产生的,由股东行使。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一人或多人都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作为名义上的诉讼方,股东没有任何资格、权利和权益。法院判决的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若公司不采取诉讼手段进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则可能发生公司权益受损失之情形。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才可能发生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资格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原告的资格条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合计或者单独持有1%以上的股东。原告必须是
    2023-05-07
    6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一人或多人都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并非只要是... 更多>

    #股东代表诉讼
    相关咨询
    •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有什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有哪些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2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对于公司内部的管理人员或他人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怠于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公司利益而进行诉讼的行为。那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有什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有哪些条件?
    • 股东代表代表诉讼程序是什么?股东代表诉讼程序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7
      股东代理诉讼一般是指公司在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的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持公司的利益,追究这些成员的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的目的,根据法定手续代理公司的诉讼。为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义务后被追究,更有力地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股东代表诉讼程序有两种: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诉讼程序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 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应具备什么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31
      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如下: 一、提起诉讼的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连续180天以上。 二、上述股东已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公司机关收到申请后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 第三,有明确的被告。 第四,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
    • 什么是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起诉的定义及起诉的所得归公司?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公司机关成员的损害而公司不能或怠于起诉追究其责任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由于股东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来源于公司,并非代表自己而是代表公司以强制行使公司的权利,因而称为派生诉讼(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起诉的目的是维护公司利益,胜诉之所得也归公司。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要件:第一,原告股东需符合法律规定要件。公司法对有
    • 附件: 股东代表诉讼的构成要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2
      股东代表诉讼的构成要件如下; 1、具有公司董事、高管行使职权违反法律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等法律规定的情形;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 3、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或者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