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将个人的钱借给企业,国家是允许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指出:“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中指出: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第7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三、企业间借贷合同能否约定利息?
企业间借贷合同因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借贷合同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也应属无效约定。借款人取得出借人的资金无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应予返还。由于出借人出借资金的行为对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具有过错,其请求返还的范围仅限于借款本金,不应包括利息。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6)15号《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已明确规定,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因此,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期限内利息损失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应予以支持。
一、企业间可以相互借贷么
根据我国《贷款通则》61条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借款人应返还本金,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之日期间的利息应当收缴,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
企业向个人借款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184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中哪些行为被认为是部分无效或无效的?
461人看过
-
无效企业借贷行为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272人看过
-
破产清算前六个月企业的哪些行为无效
71人看过
-
企业与公民借款协议中哪些条款无效?
245人看过
-
企业在借款时规定的合同效力无效有哪些影响
372人看过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
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否属于民间借贷, 哪些借款行为是有效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8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非法集资等情形的,应当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
-
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无效的企业借款合同如何处理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2一、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 根据企业借款对象的不同,企业借款合同效力如何要做具体的分析,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由于违反《贷款通则》规定而无效,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一般是有效的,除非违法《合同》的效力规定。 (一)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 1、企业向具有贷款主体资格的的金融机构的合法借贷行为有效。这种情况是指正常的工商业企业为了自身的业务发展而向银行贷款的行为,银行本身是从事金融业务的专门机构,企业的
-
破产清算前六个月企业的哪些行为无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7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 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
-
企业之间的借款协议无效,如何处理,无效的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2企业之间的借款协议无效,三方可考虑其他方式合作,比如联营等。 无效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发〔1990〕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
-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企业间借贷行为效力如何认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5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