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方案是否有统一的国家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7:03:36 136 人看过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拆迁补偿方案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不同,因此没有统一的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根据《条例》第八条规定,凡确需征收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应当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科学论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作出的修改。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二是不同意拆迁评估价格怎么办。一是拆迁当事人对鉴定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鉴定机构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向其说明评估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择以及评估结果的过程。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也可以委托其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拆迁当事人向原评估机构申请重新评估的,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重新评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答复。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出具新的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不变的,出具书面通知。拆迁当事人委托其他评估机构的,委托的评估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评估报告。拆迁当事人对原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或者其他委托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协商不成的,可在收到评审结果或其他委托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鉴定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的鉴定报告的鉴定依据、鉴定技术路线、鉴定方法选择、参数选择、鉴定结果确定等鉴定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估价报告中没有技术问题的,应当保留估价报告;估价报告中有技术问题的,估价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估价报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公租房拆迁,国家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吗
    一、公租房拆迁,国家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是没有统一的国家赔偿标准的,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一般是由各省级政府自行制订的。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
    2023-02-22
    79人看过
  • 公租房拆迁,国家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是没有统一的国家赔偿标准的,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一般是由各省级政府自行制订的。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
    2023-04-04
    500人看过
  • 公租房拆迁,国家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是没有统一的国家赔偿标准的,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一般是由各省级政府自行制订的。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
    2023-03-23
    217人看过
  • 住改非拆迁,国家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
    根据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拆迁补偿。实践中,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国家并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能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就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2、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根据住宅房屋的实际状况,比如是否持续经营、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沿街等相关情况,再根据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估价补偿。3、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住宅房屋的补偿估价金额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4、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这种情况主要是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时间较短,尚不支持作为非
    2023-04-06
    146人看过
  • 住改非拆迁,国家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
    一、住改非拆迁,国家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根据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拆迁补偿。实践中,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国家并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能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就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2、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根据住宅房屋的实际状况,比如是否持续经营、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沿街等相关情况,再根据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估价补偿。3、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住宅房屋的补偿估价金额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4、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这种情况主要是住宅房
    2023-04-30
    360人看过
  • 国家有没有统一的非拆迁房改补偿标准
    1、房改不是拆迁,国家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根据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商品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的实际情况、经营期限和纳税情况给予适当的拆迁补偿。在实践中,由于不同地区的基本条件不同,“以房代非”的补偿方式也不尽相同。国家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1。根据房屋的实际用途,也就是说可以具体认定该房屋确实用于商业用途,按照商品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该房屋是住宅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住宅用房用于经营的,应当根据住宅用房是否连续经营、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沿街等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补偿;住宅用房用于经营的,应当依法确定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估价金额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估价金额的平均值。从居住补偿标准来看,主要原因是居住用于经营时间短,不支持作为非居住补偿。5。住宅部分用于经营的,按商品房补偿标准补偿,其余按
    2023-05-31
    358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公租房拆迁国家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8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是没有统一的国家赔偿标准的,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一般是由各省级政府自行制订的。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
    • 全国的拆迁补偿方案是统一的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5-26
      拆迁补偿方案不是统一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
    • 国家拆迁补偿是全国统一的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6-03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的方案并不是全国统一的,是由征收地的征收部门依据当地征收的情况制订的。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原则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
    • 国家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标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4
      第二十六条征收个人住宅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提供适当房源。第二十七条征收个人住宅的,被征收人的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或者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或者经济适用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八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
    • 拆迁补偿标准全国统一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10
      在我们代理的拆迁案件中,你说的情况比较普遍,老百姓维权需要专业律师介入帮忙找到开发商的违法点,然后才有可能争取到合理的补偿。拆迁征地补偿在我国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全国统一具体标准的情况下,更体现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博弈的过程。各个地方的补偿标准不一,甚至同一地区补偿的标准也不一样,同样情况下有的人得到的很高,有的人就得到很少。拆迁征地的手续审批往往涉及多个多级政府部门、行政机关,作为一般公民的被拆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