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关系中转款凭证与借条不一样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4:00:21 304 人看过

转款凭证与借条是不一样的,只有转款凭证或借条不能证明借贷关系,借条和转账凭证在债务纠纷中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借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一、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三)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四)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3: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条相关文章
  • 汇款凭证与借款合同的关系:成立与否?
    只有汇款凭证借款合同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法律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银行汇款凭证保留多长时间?银行转账记录保存三年。超过三年的记录银行不保证能够提供。1、查询银行汇款记录的方法有多种,主要有:(1)持个人身份证到银行柜面打印帐户明细,即对账单;(2)登陆网上银行或通过电话银行查询交易明细;(3)对于存折用户可以直接查看存折上机打的交易记录。2、汇款,常用作把款汇出的意思。具体业务有漫游汇款、普通汇款、电子汇款和商务汇款等。3、以前汇款,大多数人会选择去银行柜台或邮局,而眼下,随着电子汇款渠道的普及,更多的人启用网银、手机银行汇款,还有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汇款,不仅方便,而且省钱。可见,网上跨行转账如果恰逢遇到了节假日、休息天的话,甚至是需要一个礼拜左右
    2023-07-15
    407人看过
  • 债务凭证:借条、欠条与收条的区分
    借条,欠条和收条的区别有法律效力,证明的事实不同等,欠条是表明债务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借条是表明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借了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收条是指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二)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
    2023-08-12
    495人看过
  • 债务关系中借条能够证明什么
    一、债务关系中借条能够证明什么?借条能够证明可能存在借贷关系,只有借条不能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所以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二、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一)行为
    2023-04-20
    379人看过
  • 有汇款凭证没写借条为何不算借贷关系?
    郑某诉称,2011年自己向李某账户汇款9万元,而李某收到后,没有写借条,也一直不还款。李某答辩称,该款系郑某交纳的工程款。双方并非借款关系。法院认为,借贷法律关系是否成立,举证责任应由原告承担。汇款可能存在于多种基础法律关系之中,故仅以汇款凭证证明借款的合意,证据并不确凿充分,法院不予支持。法官说法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应该明确区分借贷合意和履行行为之间的差异,汇款仅是一种事实行为,其用途具有不确定性,仅有汇款凭据不能证明基础债权关系的性质及成立。提醒对于交付凭证中不能体现借贷关系的,要及时补充借条、借款合同等凭证,否则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2023-06-08
    248人看过
  • 存款凭证如何认定债权债务关系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一方未履行举证责任,存款凭证只能证明双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不能证明是贷款造成的。如能证明双方资金往来关系的存款凭证,但根据证据优势原则,结合日常生活逻辑,参考以往法院的生效判决,可认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双方分别对同一事实提出相反证据,但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的证据,并确认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仅有转账或者存款凭证如何主张借款出借人仅以存款凭证作为证据起诉索要借款,要胜诉确实有不小的风险。因为你目前只能证明给对方汇过款,却无法证明是出借给对方。因此,你无法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如果对方否认向你借款,你的主张将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原告仅提供转账、存款凭证等交付凭证,未提供借贷合意凭证,被告以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存在
    2023-08-16
    321人看过
  • 只凭一张借条就能证明是借贷关系
    他向我借了56000元,可就是不还,我这里还有借条呢。”这是王明光的说法。“虽然借条上是我本人的签名,但借条不是我写的,我不知道他是如何拿到我签名的。”这是张晓东的说法。王明光到底借没借钱给张晓东,两人的说法大相径庭。昨天,记者从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了解到,原告王明光诉被告张晓东借贷纠纷案经由福田法院一审、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现已终结生效。两级法院均判决“张晓东对借条上的签名负有法律责任,应在指定期限内偿还借款56000元”。1、原告追至医院写借条35岁的王明光在深圳打拼了近十年,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也结交了一群朋友,然而,发生在他与朋友张晓东之间的借款纠纷,让他生出了“好朋友也为钱分手”的不快之感。王明光说,从2003年起,张晓东多次向他借款,每次都写有借条,两人之间好借好还,朋友间倒也是和睦相处。2006年,张晓东再次向他借款,而这时,王明光因为生意周转手中无钱。为了帮助张晓东,王明光带
    2023-06-09
    479人看过
  • 债务凭证与借款证明的规范格式
    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欠条应包括: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是“欠条”两字。正文: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借款时间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借款的利息,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
    2023-08-16
    481人看过
  • 如果没有借款合同的凭条能做债务凭证吗
    借钱时,签订借款合同或让借款人出具借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和第五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没有书面借据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贷款关系存在。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贷款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可以缺席判决;贷款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未签借款合同汇款凭条是否能作为借款的证据未签借款合同汇款凭条不能作为借款的证据。汇款凭证不具有债权凭证的性质,不能完全证明付款人与收款人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原告通过银行转账向被告汇款,不能判断汇款原因,不能直接推定原因,被告构成事实贷款关系;虽然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不是书面形
    2023-08-18
    82人看过
  • 债务关系中不想还钱写欠条还是借条
    一、债务关系中不想还钱写欠条还是借条?债务关系中应该写借条,借条和欠条是有区别的,区别如下:(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2)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3)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二、没有借条对方不还钱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
    2023-04-14
    204人看过
  • 借条与转款凭证有何区别?缺少转款凭证是否会影响还款?
    有借条没有转款凭证要债务人还钱的,不算是诈骗。因为诈骗罪一般是指,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产,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有借条没有转款凭证的,借条就是可以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的证据。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把钱要回来。有借条能认定诈骗吗有借条能否认定诈骗看情况吧“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避免打击无辜。一、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
    2023-07-02
    109人看过
  • 不签借条,如何证明债务关系存在?
    1、借钱时,要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2、借款时不要直接支付现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出借款项转到对方名下的账户,并在备注中注明为出借给某某,做好转账记录和银行流水单据的保管工作;3、商谈借款时若通过QQ或者电话等方式的,保留QQ记录内容,或进行电话录音。一、如何保留借钱证据1、具备法律效力的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以及银行流水等。格式内容应该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借款金额的具体原因以及借款金额的大小写借款利息借款日期和约定最后还款日(如果有担保人,还要有担保人签名)2、第三人见证如果有其他人见证借款事实,有必要时可以作为证人。3、借款相关事宜的通话记录和聊天记录因借款行为双方进行的沟通记录借钱时可以通过转账最好就通过转账,这样就会留有转账记录。通过以上几点可以看出借钱要保留三种证据:一是直接证明借款事实的借条欠条;二是追讨债务维权的相关证据;三是第三人见证。上面陈述的都是传统情
    2023-03-10
    351人看过
  •  债务凭证与欠条:个人债务的不同形式
    该段内容讲述了个人债务的借条和欠条存在的一些区别。首先,在诉讼时效上,借条的诉讼时效为20年,而欠条的诉讼时效为3年。其次,在法律效果上,欠条不具备保理资格,而借条则可以作为权利凭证。最后,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个人债务的借条和欠条存在以下区别:1.诉讼时效上的差异,若未约定还款期限,则借条的诉讼时效为20年,而欠条的诉讼时效为3年;2.法律效果不同,欠条不具备保理资格,而借条则可以作为权利凭证。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 时 间 限 制 】 关 于 诉 讼 时 效 , 借 条 与 欠 条 有 哪 些 不 同 ?借条和欠条是两种不同的民事法律文书。借条是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具的,载明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的书面凭证。欠条是债权人向债务人出具的,载明债权种类、
    2023-09-03
    342人看过
  • 债务关系中没有借条怎么还钱
    没有借条的,可以随时返还借款,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一、没有借条不还钱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没有借条不还钱向法院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1、起诉书;2、证据材料;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
    2023-06-28
    381人看过
  • 凭一张借条就认定共同债务吗
    一、凭一张借条就认定共同债务吗?凭借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借钱的原因,一般以下债务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二、夫妻离婚时候共同债务怎么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
    2023-06-18
    463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条
    词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借条
    相关咨询
    • 借条丢了转账凭证能不能证明债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第5条的规定,借贷案件的证明要求较高,只有借贷关系明确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借贷事实存在疑问或不明确时,则不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汇款凭证仅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资金往来,不能证明是因借贷而产生的。
    • 存款凭证能否认定债权债务关系啊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3
      随着经济的发展及网路等通讯手段的发达,通过银行汇款等方式进行借贷的行为日渐增多,此种情形下一般都无借条等足以认定借贷关系的证据存在,如当事人在能够提供汇款凭证等具有较强证明力证据的情形下,仅因其未提供借条就对双方的借贷关系不予认定,不仅与事实真相相违背,而且无疑会对人们现已习惯的通过在银行汇款进行借款往来的行为造成冲击。
    • 如果没有借款合同的凭条能做债务凭证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3
      借钱时,签订借款合同或让借款人出具借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和第五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没有书面借据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贷款关系存在。受理后,公告
    • 借款支票一定是债务关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2
      就票据关系而言,它是一种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企业取现金支票到银行取款时,应当自行开具给自己的单位.一般情况是购销交易双方的经济业务,是由债务人开具支票,由债权人收取转账款项。如果疑问,请咨询相关律师代理。
    • 借贷关系中债务关系存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法释)第十条的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外,原则上应认定民间借贷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未发生借贷事实仅是出借人未履行约定的借款义务,被告自无返还借款的相对义务。法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合理说明”,应理解为被告的抗辩已足以使法庭对原告主张的借款事实产生合理怀疑,疑点事实诸如大额款项(或双方之间虽以小额款项往来但交付频繁、累计数额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