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强制医疗决定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8:12:13 129 人看过

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第三百零三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第三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第三百零五条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人民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可能错误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可能错误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有关材料转交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五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在强制医疗执行监督中发现被强制医疗的人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或者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可能错误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有关材料转交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收到材料的人民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应当在二十日以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反馈负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的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适用的对象《刑事诉讼法》第284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刑事诉讼法》第285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
    2023-06-13
    112人看过
  • 强制医疗决定是谁来做出的
    强制医疗决定机关是法院。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一、强制医疗有时间限制吗?强制医疗治疗的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六条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
    2023-02-11
    429人看过
  •  强制医疗是由谁来决定或裁定的?
    本文介绍了强制医疗的相关规定。强制医疗由人民法院决定,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符合条件,法院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与处罚不同,强制医疗是一种治疗方式,精神病治愈后,被告人应及时出院。通常情况下,强制医疗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被告人,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人民法院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就可以作出这样的决定。不过,强制医疗与处罚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另外,精神病治愈后,被告人应当及时出院。 人 民 法 院 如 何 决 定 强 制 医 疗 ?强制医疗是一种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中采取的监管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护社会的安全和公共利益。在决定是否采取强制医疗时,人民法院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患者的行为是否危害他人或社会的公共利益是决定强制医疗的重要依据。如果患者的行为已经对他人或社会造成了实际危害,
    2023-09-05
    480人看过
  • 对医疗鉴定不服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不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当事人不能通过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途径告医学会,也不能告鉴定人。构成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担责的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即使经过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如果患方认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司法救济。在诉讼中,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仅是证据材料的一种,只有经过当庭质证才能被采信为有效证据。如果经过庭审质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没有真实反映事情真相,没有科学地论证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人民法院会把鉴定结论排除在合法证据之外而不予采信,或者重新委托司法鉴定,或者因医院的举证不能而判决其败诉。所以说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只会给权利当事人即死者家属索赔带来障碍,但并不能完全阻却索赔,家属仍可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司法救济。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医院的错误诊疗行为符合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医疗事故分几个等级医疗事
    2023-04-21
    483人看过
  • 怎么呈请强制医疗
    刑事诉讼法
    如何呈请强制医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医疗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所以呈请强制医疗的时候,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第二百八十五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2023-06-13
    170人看过
  • 对强制措施不服该怎么办
    若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强制措施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强制措施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一、交通事故行政复议事宜交通事故的行政复核期限为六十日,自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给交通事故当事人之日起计算。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作出交通事故处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如果存在去一起先中止的情形,自其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不服工伤保险待遇诉讼时间是什么规定?不服工伤保险待遇经过复议的,诉讼时效为15天,未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六个月。《行政诉讼法
    2023-06-21
    103人看过
  • 检察院发现被强制医疗人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发现被强制医疗人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怎么处理1、人民检察院在强制医疗执行监督中发现被强制医疗的人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或者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人民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可能错误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有关材料转交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2)收到材料的人民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应当在二十日以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反馈负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的人民检察院。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五十二条二、强制医疗措施适用条件第一,有暴力行为:有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第二,强制医疗的对象是精神病人:经过法定程序的鉴定依法不用负刑事责任;第三,社会危害性:还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强制医疗程序只有检察院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启动,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决定是否启动。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
    2023-06-14
    273人看过
  • 过敏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对医疗鉴定不服怎么办
    一、过敏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药品过敏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要看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而定,如果因医疗机构没有进行皮试等原因造成的,属于医疗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权责任】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二、对医疗鉴定不服怎么办,可以重新鉴定吗如果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要走以下流程:申请或者委托--受理--初次鉴定--
    2023-04-18
    270人看过
  • 强制医疗器械认定
    关于医疗器械产品强制性认证的有关问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6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部分医疗器械产品检测有关问题的公告”,为落实和实施公告要求,现对医疗器械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实施做如下规定:一、认证申请1.如委托人首先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认证机构仍应按照认证实施规则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受理认证申请;型式试验开始前,指定检测机构应与委托人确认其产品是否同时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和注册检测;2.当委托人首先向指定检测机构提出检测申请时,指定检测机构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指定认证机构,认证单元划分和送样要求的方案应得到认证机构的确认。二、型式试验1.对于同时在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和注册检测的产品,相同的检测项目只进行一次检测,不得重复检测;2.对于仅需进行强制性认证检测的产品,仍按照认证实施规则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检测;3.对于特殊情况下需
    2023-04-21
    222人看过
  • 强制医疗的启动程序和决定程序
    1、强制医疗的启动程序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03条规定,强制医疗的启动程序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检察院申请启动方式,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或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二是法院决定启动方式,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决定。上述启动方式确立了检察院和法院强制医疗启动主体的法律地位,从而明确排除公安机关、精神病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的程序启动权。2、强制医疗的程序强制医疗的决定主体。刑事诉讼法第304条和第303条专门规定精神病强制医疗决定主体,即对实施暴力行为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并作出决定。法律援助制度。刑事诉讼法第304条专门规定法律援助制度。即如果被申请人或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临
    2023-02-09
    282人看过
  • 医院的医疗事故如何确定,对鉴定不服怎么办
    一、医院的医疗事故如何确定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人身伤害的,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就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对鉴定不服怎么办,可以重新鉴定吗如果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要走以下流程:申请或者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出具鉴定。这个是一般的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当然了,如果你对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鉴定。
    2023-06-17
    87人看过
  • 强制医疗审理程序的决定机关是什么?
    强制医疗审理程序的决定机关,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一)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二)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三)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可以予以强制医疗。一、审理组织及程序(一)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二)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
    2023-06-22
    475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不服怎么办?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可以撤销,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一般鉴定时间的规定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应当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患者及其家属收到医学会的通知的,那么从这个时间起10日内,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病历资料、证人证言、实物证据、封存药物和血液制品等等)、书面陈述(治疗经过及认为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叙述)及答辩(对对方提出的意见、解释的反驳)。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
    2023-02-19
    407人看过
  • 医疗损害再次鉴定不服怎么办,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一、医疗损害再次鉴定不服怎么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两次为限的,对再次鉴定结果不服的,不能再申请鉴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023-04-19
    39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强制医疗的决定由谁做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5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决定主题是法院,程序的启动如下: 1、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检察院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3、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审查处理 1、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后,应当及
    • 怎样办理强制性医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6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03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
    • 强制医疗怎样强制执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0
      强制医疗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社会的公共安全,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刑事诉讼法》第302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法定程序鉴定不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患者,有可能继续危害社会,可以强制医疗。第303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执行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强制执行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搬迁或在审批起诉过程中
    • 劳动仲裁对医疗费的判决不服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24
      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那么,如果有异议呢,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
    • 已缺席判决强制执行我不服应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6
      显然是原告利用缺席判决的漏洞来获取不当的利益,当被执行一般都过了上诉期,有可能申诉期也过了。上诉期是十天内,申诉的有效期只有半年,而且很难成功,过了申诉期只有信访,信访一般也难成功,兄弟,社会就是这样,看被骗的钱多少,伤害大不大,如果多只有采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