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二审范围的确定
1.对上诉请求我们应该作广义的理解,即除了上诉人提出的请求之外,还包括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在答辩中提出的请求。那么,应如何确定上诉请求的界限呢?这里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上诉请求是否受起诉范围(或日一审诉讼请求范围)的限制;另一个是上诉请求是否受一审裁判范围的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上诉请求的范围尚无直接、明确的规定。应如何认识这些问题呢?
2.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一般不得超过一审诉讼请求的范围。即二审中不得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所谓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主要表现为,原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等情况。这是两审终审制的要求。否则,将会陷入两难困境。因为新的诉讼请求在二审中作终审,就将使当事人失去上诉权。
若允许当事人再上诉的,该案就成为三审终审了。除非当事人提出的新的诉讼请求,能在二审程序中达成调解协议,即二审能以调解方式结案,才可将新的诉讼请求在二审中审理。此外,都应告知有关当事人向一审法院另行起诉。另外,在二审程序中应该注意把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事实与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区别开来。当事人在二审中补充新的证据,并未提出新的实体主张,只是对原来的诉讼请求加以巩固、维护,人民法院理应准许。
3.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可以超出一审裁判的范围。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基础,即一审法院应对当事人的各项请求作出明确具体的判定。但在审判实践中,一审法院未对全部请求给予裁判,使当事人的请求处于未置可否状态的情况还是存在的。
当事人在上诉中对这一部分未经裁判的请求再向二审法院提出,请求给予解决应该是合法的。二审法院在对待这类诉讼请求时,根据两审终审制的要求,若不能调解结案的,应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二、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
1.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
2.经过审理,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3.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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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制是指除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外,其他的一般案件,可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然后终审。 在民事诉讼中,一些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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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民事抗诉再审的审理范围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8民事抗诉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一)本院作出生效裁判后依法由本院进行再审的各类刑事案件;(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案件的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抗诉的再审刑事案件;(三)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各类刑事案件;(四)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本院再审的各类刑事案件;(五)其他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由本院进行再审的各类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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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民事抗诉案件的审理范围?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8民事抗诉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一)本院作出生效裁判后依法由本院进行再审的各类刑事案件;(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案件的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抗诉的再审刑事案件;(三)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各类刑事案件;(四)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本院再审的各类刑事案件;(五)其他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由本院进行再审的各类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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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为审查范围?青海在线咨询 2021-09-29专利实质审查是指专利局在对申请案进行审查时,不仅要对申请案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还要对申请案中的发明创造是否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质性要件进行审查。 根据中国专利法,对发明专利实行实质审查制,而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实行形式审查制。后者也需符合实质性要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