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材料补正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9 13:53:30 261 人看过

一、工伤认定材料补正期限

工伤认定补正材料一般为5天,法律未作强制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收到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二、工伤认定书内容都包括哪些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间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5.认定结论;

6.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7.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三、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情形包括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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