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没到期提前解除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7:12:21 388 人看过

一、借款合同没到期提前解除有效吗

1、如果借款合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借款合同就终止了,如果还有部分未完成,在双方协商之后,可以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

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或其行为表明不会还款的,是可以在借款合同未到期时,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

在实践中,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能否解除合同要求还钱,要视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合同双方都必须遵循合同的约定,原则上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的,出借人是不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或者说,即使出借人要求还款的,借款人也可以不还。

但是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或其行为表明不会还款的,是可以在借款合同未到期时,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

例如A借了朋友B十万元,约定一年后还,但A在一年到期前偷偷转移名下财产的,B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A提前还本付息。

这时,双方可以就欠款事宜协商处理,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出借人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

2、如果在知悉或到法院起诉前,借款人已经将其名下财产恶意转移了的,只要有证据都可以到法院起诉撤销转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出借人在向法院起诉撤销转移行为的,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资料,同时应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此,在签订借款合同后,要是发现借款人不想还钱或出现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的,最好及时与其沟通处理,或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律师,确定是否需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撤销财产转移等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款的利息可以在本金中扣除吗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

如果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三、借款合同怎样才是有效的

不管是在银行、借贷机构还是个人借钱都是要签订借款合同的,很多人一看到合同里的长篇大论就头晕随随便便就把字签了,殊不知掉入了陷阱,合同无效!一般银行和正规的借贷合同都是有效的,容易浑水摸鱼的是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当你拿着借款合同去讨债时却被告知合同是无效的,如果碰到人品不好的钱就打水漂了。借款合同有效需要以下几个条件:

1、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一般借款人都要有还款能力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借款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那么签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2、用途必须合法。用途是需要写到借款合同里的,如果损害了他人或国家的利益,又或者是转借的人有违法行为合同都会无效。

3、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姓名年龄等必须和身份证的一致,其他有需要添加的个人信息必须是在公安局能查到的。

4、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利息必须清楚。这些没写清楚原则上合同是无效的。

5、必须由双方本人亲自签字或者盖章。代签是不行的,万一别人不承认那么合同拿着也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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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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