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指定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1 00:07:17 270 人看过

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目的在于防止和解决因管辖不明而发生的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法法定管辖是指哪些意思
    法定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案件归某一级某一地区法院管辖,分为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级别管辖和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地域管辖。民事诉讼中除协议管辖外,其他均属于法定管辖。民事诉讼法法定管辖是指哪些意思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2022-07-19
    64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关于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的修改
    旧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十九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于法院的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的具体规定: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
    2023-06-13
    54人看过
  • 专属管辖能不能指定管辖
    一、专属管辖能不能指定管辖专属管辖事宜并不适宜通过指定管辖加以解决。须明白,专属管辖权是根据特定法律规定而产生,并无需由当事人另行约定或由法院进行裁定。关于专属管辖权的具体法律条款如下:就不动产相关纷争引发之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于在港口作业过程中所引发的矛盾冲突,则需由当地法院负责审理;凡涉及继承遗产方面的纠纷,起诉方需向被继承人死亡时驻留地点或主要遗产存放之处的地方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此处所谓之“不动产”乃指无法轻易移动移位且移动过程中可能导致价值降低甚至完全丧失的财物,例如土地及其上所附着的建筑物、林木、草地、江河湖泊等自然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修订)》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
    2024-07-14
    74人看过
  • 指定管辖适用哪些情形,指定管辖的处理
    一、指定管辖适用哪些情形指定管辖适用于如下情形: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2.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所谓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夺。二、指定管辖的处理指定管辖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1.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辖不明的案件的管辖权。这主要是针对管辖不明的情况,或者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夺的情况。2.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改变管辖权。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情况,包括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的案件,因案件在该人民法院审判受到严重干扰而不能很好地行使审判权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三、指定管
    2023-06-27
    469人看过
  • 指定管辖决定书怎么写,指定管辖决定书格式
    一、指定管辖决定书怎么写指定管辖决定书(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检指辖[]号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_________条的规定,经本院审查,指定你院管辖。年月日(院印)二、指定管辖的分类是怎样的1、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辖不明的案件的管辖权管辖不明的情况,诸如刑事案件发生在两个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交界处,而两个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的行政区划没有确切的界限,犯罪地不能确定,这样形成互争管辖或互相推诿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争议各方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2、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改变管辖权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2023-06-03
    341人看过
  • 对民商事案件指定管辖制度的新思考
    所谓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对某个具体或某个地域某种类型的案件,指定某个下级人民法院或专门法院予以管辖的一种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设立的指定管辖制度,对于防止法院之间相互推诿、相互争夺行使对案件管辖权,保证案件得到及时的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现有法律的不完善,指定管辖无序的现象也日渐凸显于司法实践之中,对维护司法权威产生了一定影响。一、我国指定管辖制度存在的问题从民诉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司法解释和相关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民事诉讼法对案件的指定管辖制度规定得过于笼统,很容易与地方人民法院的案件管辖发生冲突,增加当事人诉累,浪费司法资源。问题1,民诉法三十七条第1款规定的是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规定。这条规定,过于简单。只是规定了特殊原因,对何为特殊
    2023-06-06
    220人看过
  • 指定管辖民事案件适用的情况有哪些
    一、指定管辖民事案件适用的情况有哪些指定管辖是指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具体案件的管辖权。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有以下两种情况:1.管辖不明。对于管辖不明的案件,应由争议各方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2.管辖不能。因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审判权时,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宜行使管辖权的情形包括各种难期公正审理或审理难度太大的各种情形,如因案件涉及法院院长;因案件涉及多方关系;等等。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原受理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的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当事人。二、移送管辖和指定管
    2023-10-29
    201人看过
  • 什么是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什么是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办案规则》第7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委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前者在法律上称移送管什么是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办案规则》第7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委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前者在法律上称移送管辖,后者则为指定管辖。
    2023-04-22
    392人看过
  • 民事管辖与刑事管辖的区别
    一、民事管辖与刑事管辖的区别《刑事诉讼法》第25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行政诉讼优先管辖权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0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优先管辖权规定:《民诉法》第35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归纳总结为:刑事诉讼: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由最先收到以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二、相关知识:刑事管辖原则一般而言,刑事管辖具有以下原则:(一)属地原则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
    2023-06-19
    108人看过
  • 指定管辖有几种情况,指定管辖具体的条件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法》第37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刑法规定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和第37条的规定,指定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况: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如审判人员全部被申请回避)和事实
    2024-04-03
    290人看过
  • 一般管辖权、指定管辖权和转移管辖权的定义
    1、一般管辖权的定义一般管辖权原则是“原告是被告”,即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贯彻“原告为被告”原则,有利于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快速认定案件,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有利于传唤被告人出庭;有利于采取财产保全和提前执行措施。如果被告败诉,也有利于执行;同时也可以防止原告滥用诉权,给被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如果被告住所为,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居住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惯常居住地,是指公民自离开居住地起至被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点,但因医疗原因住院的除外。司法实践中,公民在户籍迁出后迁出住所,没有经常居住地的,以户籍为住所。p>此外,根据司法解释,下列诉讼也按照“原告对被告”的原则确定: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居住2双
    2023-05-07
    82人看过
  • 人事争议处理之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一般是指上级机构按照某种规则指定某一下级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中的指定管辖属于裁定管辖的范畴,即上级法院是采用民事裁定的方式来实现指定管辖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上级与下级的划分,自然也就不存在能作出指定行为的主体,因此人事争议仲裁之管辖中不应当存在指定管辖。依法尽责行使管辖权。人事争议仲裁管辖权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地方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行使。依法行使管辖权包括依法与符合人事争议仲裁规则以及仲裁委、仲裁庭和仲裁员职责的前提下行使。依法行使管辖权还包括着在管辖权范围内,正确行使管辖权限,不减少也不扩张管辖范围;符合管辖范围的不推诿、不扯皮、不得拖延;不符合管辖范围的不隐瞒,诚恳地向申请人解释清楚,有效地切实做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各方面工作,减少当事人的申请之累。设在级别高人事主管部门内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得提审或者以重大影响的人事争议、省内跨市(州)的人事争议、其
    2023-04-22
    449人看过
  • 指定管辖有哪些注意事项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移送管辖)。第17条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
    2023-05-01
    402人看过
  • 指定管辖的刑事司法实践
    为研究的方便起见,对公检法机关指定管辖刑事案件的司法活动,可依据公检法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的分工,分为普通刑事案件或称非职务犯罪案件?的指定管辖和职务犯罪案件的指定管辖。特殊情况下,还包括涉外刑事案件的指定管辖。当然,视不同需要和依据不同标准,还可作其他划分。如依据案件所处诉讼环节和阶段的不同,可分为立案侦查中的指定管辖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的指定管辖,以及审判中的指定管辖。司法实践中,普通刑事案件的指定管辖是指根据公检法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的分工,在普通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中遇有管辖范围和权限不明或有争议,或者是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无法或不宜行使管辖权情形的,首先须经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然后,随着诉讼的进程,依次经由上级检察机关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于普通刑事案件的性质、特点和易于确定案件管辖,较少出现无法或不宜行使管辖权的情形,因而,需要上级机关指定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数量要少得多,存在的问题
    2023-03-12
    5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指定管辖和指定管辖的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8
      (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实际和法律原因。事实上,如果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地震、洪水等。,不能行使管辖权;法律原因,如被诉法院的法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法官自行回避,不能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上述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合适的人民法院管辖。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所谓的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争夺。一般情况下
    • 指定管辖的民事法规定司法解释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8-16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依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
    • 指定管辖说明什么是指定管辖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30
      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目的在于防止和解决因管辖不明而发生的争议。上级法院的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必须执行。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指定其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判。
    • 民事诉讼指定管辖包括哪些内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5
      在民事诉讼中,指定管辖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在实践中,涂改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果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果双方为跨省
    • 民事法院指定管辖的情况是指哪几种情形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0
      民事诉讼中指定管辖的情况如下:1、被转移的法院认为被转移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民事诉讼法》第36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转移管辖权人民法院,转移人民法院应受理。被转移的人民法院认为,被转移的案件根据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管辖,不得自行转移。《民事诉讼法》第37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无法行